发布文号: 川商技[2007]8号
各市(州)商务局:
为及时掌握我省软件出口和服务外包情况,根据《商务部办公厅关于执行<服务外包统计报表制度>的通知》(商服贸字〔2007〕12号)文件要求,请各市州商务局做好本地软件出口和服务外包合同登记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登记方式
软件出口和服务外包合同登记采取网上登记形式。用户可以通过公众互联网登录系统。
商务主管部门端://fwwb.fwmys.mofcom.gov.cn/shangwu
企业端://fwwb.fwmys.mofcom.gov.cn/qiye
二、账户管理
省商务厅负责为各市州商务局分配账户。初始用户名、密码请咨询省商务厅科技处。
企业用户可通过企业端网址申请开设新账户,地方商务局根据企业申请,据实核准其账户。
三、登记报送时间
软件出口与服务外包企业应于每月5日前登记上一月软件出口和服务外包合同协议情况、执行情况。
软件出口与服务外包企业应在每年1月15日前更新上一年度企业基本信息。
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应于每年1月15日前登记人员培训情况、企业认证情况。
四、启动时间
软件出口和服务外包合同登记系统于2007年5月1日正式启动。原软件出口合同登记系统同时废止。
五、联系方式
四川省商务厅科技处 鄢 宇
电话:028-83226033-6505
传真:83222802
E-mail:wjmkjc@sohu.com
特此通知。
二00七年六月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