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关于调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1-05-22 生效日期: 2001-05-22
发布部门: 厦门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接省政府办公厅通知,因夏季气候炎热,特将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调整安排如下:   1、工作时间:上午8:00---12:00
  下午3:00----6:00
  每周一、四晚上各安排二个半小时学习政治或业务。
  2、工作时间调整后,请各单位合理安排好各项工作,以保证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的正常进行。
  3、中央、省驻厦单位可参照以上工作时间做出安排。
  4、夏令工作时间从2001年6月1日至9月30日止。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一年五月二十二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12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