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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建设厅关于加快发展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3-07-11 生效日期: 2003-07-11
发布部门: 安徽省建设厅
发布文号: 建房改[2003]209号
各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自1998年开展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以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十分重视,贷款业务得到了发展。截至2003年6月底,全省累计发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20.8亿元,有5万户职工家庭取得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为推进城镇住房制度改革,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扩大住房需求,支持房地产业发展,促进地方经济增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随着房改的深化,住房商品化、市场化的推进,人们住房消费观念的更新,以及各地房价比过去有较大幅度的提升等因素,个人住房贷款需求量增大。但由于现行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设定范围小、条件高、额度少,加之贷款手续较繁杂、一些地方办事效率低等,导致一些地方贷款发展较慢,既不能满足个人贷款需求,也造成大量资金闲置。为进一步支持个人购建房贷款,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作用,加快发展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1、统一思想认识。发展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既是实施住房公积金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又是政策性住房金融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其目的是发挥住房公积金低存低贷政策优势,解决城镇职工购建自住房资金短缺问题,让普通职工特别是中低收入家庭买得起房,住得上房。各地要把这项利国利民的工作做好,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推进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发展。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积极做好贷款政策的咨询、解释、引导工作, 让广大职工了解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的优惠政策。 
  2、加大贷款发放力度。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放宽贷款条件、期限和额度,拓展贷款范围。对按规定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购买自住的商品房、经济适用住房、房改房、二手房、危改还迁房,以及自建、集资建房、合作建房,翻建、大修住房均可申请公积金贷款。对未参加房改(未购买房改房)的职工,申请个人住房贷款的,首付款比例降低到20%。各地要根据职工购房贷款需求,适时调整贷款额度,具体由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结合本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及住房公积金使用计划,调整并予以公布,房价较高的城市贷款额度可放宽至20万。贷款期限应结合申请人贷款的年龄和贷款额度等情况确定,最长期限可延长至30年。 
  3、加强和改善贷款工作。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中心)要进一步实施规范化管理,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实行公积金贷款各环节“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受理,真正做到便民、快捷、高效。要向社会公布申请贷款的条件和需要提供的材料、证件,以及办理贷款的程序和时限,并实行承诺服务。管理中心在收到申请贷款人提交的有关资料之日起,在不超过10个工作日内做出准予贷款或者不准贷款的决定,符合贷款要求的,要限时办理发放贷款。 
  各市要加强对所辖县(市)住房公积金管理部和分中心的贷款业务的管理和指导,督促检查贷款政策的落实,对贷款业务开展较慢的管理部和分中心,要分析情况,找原因,解决“结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发展贷款业务,进一步扩大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覆盖面,扩大贷款受益群体。 
  4、切实降低贷款有关费用。要努力降低公积金贷款的担保、评估、保险、公证、抵押登记等各项费用,减轻借款人负担,真正发挥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贷款的优势,有利职工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解决住房问题,促进个人住房消费。贷款中房屋保险之外的其他保险,应由借款人自愿确定,不得强行规定。与贷款相关的收费单位,除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外,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任意指定,原则上要实行市场竞争,或通过招标方式确定。 
  5、理顺委托贷款关系。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应在人民银行规定的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和交通银行等五家商业银行范围内,按照服务优先、效率优先、质量优先的原则,选择委托贷款银行,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金融业务。管理中心应与受委托贷款银行签订委托贷款合同,明确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加强与受委托贷款银行的沟通和协作,进一步发挥银行发放贷款的积极性,对委托贷款执行情况好,贷款资产质量高,方便职工和服务好的银行,要及时调整委托贷款额度,增加委托贷款投放量和存款资金比例。 
  6、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强化贷款工作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有关审贷规章制度,规范操作流程。建立风险防范机制,既要注重申请借款人资格、偿债能力的审查和抵押物等的落实,也要注重贷款使用项目的审查,努力使风险隐患降至最低限度。加强个人贷款档案管理,建立贷款分析和贷后跟踪管理制度,对出现的逾期贷款,要及时催收,控制和防止不良贷款,确保贷款资产质量。 
  7、建立激励约束管理机制。增强管理中心工作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竞争意识,建立完善的工作责任制度和考核奖惩制度。要设立贷款业务量增长、贷款质量、贷款基础管理等指标,进行量化管理,层层分解,责任落实到人,并将指标完成情况与其绩效挂钩,定期考核,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推动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高质量快速发展。 
 
 
二○○三年七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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