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杭经投资[2007]150号
本委各处室: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工业兴市”战略,深入开展“作风建设年”活动,切实推进机关效能建设,提高工作效率,推动我市工业项目建设进程,促进全市工业投资的健康发展,决定在2007年继续实行机关干部联系重点项目制度。为进一步落实责任制,以项目推进为抓手,狠抓工业投资,确定对2007年需重点推进的三个层次项目,包括12项市领导联系重大工业项目及签约工业项目、141项市首批重点技术改造项目、43项市新一轮“十大工程”重点工业项目,实行机关干部对口联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处室要高度重视工业重点项目联系工作,切实落实责任,要安排专人负责工业重点项目的联系工作,加强对工业重点项目的全程跟踪服务。
二、各联系人要主动走访企业,及时掌握和了解企业在项目实施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协助工业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做好项目的协调工作,加快工业重点项目的实施。
三、各联系人每月不少于1次了解跟踪重点项目的情况,及时掌握项目的进展情况,并于每月30日前将“杭州市工业重点项目进展情况表”报市工业项目推进领导小组办公室。
四、各联系人要及时撰写工业重点项目进展情况的信息材料,全面反映和报道企业在项目建设中的措施和经验。
五、加强对机关干部联系项目工作的督查,不断完善经委机关干部联系重点项目的跟踪服务制度,定期检查、督促重点项目的进展情况,促进机关干部联系重点项目的顺利推进。
二○○七年五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