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浙江省杭州市物价局关于高丽寺门票价格的复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4-24 生效日期: 2007-05-01
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杭价费[2007]81号

杭州西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
  你们《关于要求核定高丽寺景点门票的函》(杭西管[2007]155号)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同意高丽寺每人次门票价格为20元,1至1.3米儿童半价,1米以下儿童免票,公园IC卡补差10元,寺庙年票不通用,70岁以上老人、离休干部、现役军人、本市残疾人、三十年以上教龄教师凭有关有效证件免费参观。
  以上批复自2007年5月1日起试行半年,请按规定做好明码标价工作。

二○○七年四月二十四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01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