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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07年宁波市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4-18 生效日期: 2007-04-18
发布部门: 浙江省宁波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甬政发[2007]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现将《2007年宁波市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四月十八日
2007年宁波市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工作要点

  2007年是实施“十一五”规划的关键一年,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一年。深化改革工作要以党的十六届三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按照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和全市经济工作会议的部署,围绕深入推进“六大联动”、努力实现“六大提升”战略,牢牢抓住事关全局的重大改革,着力消除发展的体制障碍,着力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突出问题,不断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改革措施的协调性,力争在重点领域改革方面继续取得新进展,为我市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动力和体制保障。
  一、进一步推进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切实转变政府职能
  (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认真总结象山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试点经验,在有条件的县(市)、区和部分市直机关稳步推进行政机关内设机构许可职能归并改革试点。完善网上审批功能,探索建立规范、高效的全市网上行政审批暨电子监察系统。贯彻《浙江省行政审批服务管理条例》,健全行政服务中心管理职能,增强服务效能,进一步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和服务质量(市审改办、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管委会牵头)。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根据电子政务规划,加快制订电子政务政策,促进信息共享,推进政务信息公开(市电子政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稳步推进引航管理体制改革,加强政府对引航的行政管理和监督职能,促进港口的进一步发展(市发改委牵头)。
  (二)积极推进公共财政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财政管理体制,加大转移支付的力度,推进地区间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深化部门预算改革,大力推进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加快推进财政支出绩效评估工作。加强政府非税收入收缴管理,探索非税收入管理制度改革。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改进财政资金对公共产品的投入方法,扩大公共事业和政府服务的采购范围(市财政局牵头)。
  (三)继续深化投资体制改革。出台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实施细则。继续深化和完善投资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和重大公用事业项目公示制,建立政府投资的监督机制和后评估机制。继续完善代建制,规范合同和资质管理,畅通资金拔付渠道,进一步提高投资效率和质量(市发改委牵头)。
  (四)创新政府管理社会体制。加强城市综合管理,明确市与区、区与街道城管行政执法部门各自的执法范围,以区为重点,大力推进“数字城管”,进一步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市城管局牵头)。加强信访工作,进一步完善信访责任制,逐步建立起利益协调机制、诉求表达机制、矛盾调处机制、权益保障机制(市信访局牵头)。推进社区建设,完善居民(村民)自治,支持社区协助政府做好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工作,实现政府行政管理和社区自我管理有效衔接,进一步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市民政局牵头)。
  (五)积极推进社会组织改革。认真贯彻《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行业协会改革与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6〕57号),认真做好政府在规划、统计、展览等方面购买服务的试点工作,对现有的行业协会进行调整和重组,激发行业协会的活力。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的运作,实施行业协会与政府部门机构分设、人员分离、职能分开。引导各类社会组织,加强自身建设,提高自律性和诚信度(市经委、市民政局牵头)。
  二、进一步推进生产要素市场化改革,完善现代市场体系
  (一)完善生产要素和资源环境价格形成机制。推进土地资源的市场化配置,提高土地资源集约利用水平。严格执行工业用地招拍挂出让政策,制定工业等项目用地实行市场化配置实施意见,探索重点工程项目和高新技术项目的供地方式和方法。逐步推进经营性基础设施等用地有偿使用制度。调整完善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保障农村集体组织和农村居民的经济利益(市国土资源局牵头)。理顺天然气价格关系,完善管道天然气工程配套收费政策,加快天然气利用的进度。适当调整物业收费价格标准,加大垃圾处理费征收力度(市发改委牵头)。在甬江流域实行排污总量控制制度和排污许可证制度,积极探索排污权交易办法(市环保局牵头)。
  (二)积极推进资本市场建设。继续加大力度推进企业上市工作,争取企业上市工作有新的突破。大力发展创业投资,根据国家、省有关政策,研究制订我市相关政策措施。积极鼓励有条件的企业发行债券,进一步拓宽企业融资渠道(市发改委牵头)。继续完善产权交易市场的功能,建立国有产权进场交易制度(市国资委牵头)。
  (三)继续推进金融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农村信用社改革,采取切实可行的政策措施,争取央行票据兑付。推进地方性商业银行深化改革,促进市商业银行上市工作,做大做强地方金融业。加大金融业对外开放力度,积极吸引境内外金融机构来我市落户,鼓励和支持我市金融机构跨区域发展。规范发展为中小企业和农业服务的信用担保机构,创新担保方式,扩大担保范围。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小额信贷试点,创新小额信贷方式,为农业和中小企业创业者提供信贷支持(人行市中心支行、市银监局、市保监局牵头)。
  (四)继续推进涉外经济体制改革。深化外贸体制改革,逐步健全对外贸易的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研究建立服务贸易的协调、管理和促进机制。完善外商投资管理体制,研究鼓励外商投资设立研发中心、创业投资、服务外包等政策。建立健全有效应对国外贸易壁垒和贸易摩擦的机制(市外经贸局、市经委牵头)。进一步推进“区港联动”,深化保税加工和保税物流管理体制改革,继续做好保税港区规划和申报工作(北仑区政府、宁波保税区管委会、宁波港集团公司牵头)。
  三、进一步推进城乡一体化体制改革,加快新农村建设
  (一)积极推进中心镇改革和发展。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快中心镇培育的政策意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进一步发挥中心镇在统筹城乡发展、建设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等方面的示范和带动作用(市发改委牵头)。开展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市国土资源局、市发改委牵头)。
  (二)进一步深化农村综合改革。继续全面深化农村综合配套改革,逐步化解乡镇、村历史债务,建立健全农村基层组织运行机制(市税改办牵头)。
  (三)深化农村经营管理体制改革。认真总结宁海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改革试点,在依法、自愿、有偿的基础上,积极开展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制度改革,推进适度规模经营(市农业局牵头)。推进农村经济合作社股份合作制改革,按照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和现代产权制度的要求,进行深化完善,研究探索村级集体资产公司制改革试点,明晰产权,科学管理(市农办牵头)。
  (四)加强农村风险防范体系建设。继续推进慈溪市政策性农业保险试点工作,并根据市场需求和相关情况,逐步增加保险品种,加快向其他县(市)、区推广(市农业局牵头)。全面实施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确保今年参保面达到省下达的指标(市发改委牵头)。逐步推进农村困难家庭危旧房改造(市建委、市民政局牵头)。
  (五)建立统筹城乡发展的推进机制。开展农村宅基地供应制度和置换制度的改革试点(市农办、建委、国土资源局牵头)。全面推进城乡统筹就业,逐步统一城乡劳动力市场,运用统一的服务内容和标准,提供统一的就业服务,统筹城乡技能培训,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市劳动保障局牵头)。完善村企合作方式,探索互利双赢的长效机制(市农办牵头)。
  四、进一步推进社会事业体制改革,维护群众切身利益
  (一)继续推进就业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工作机制,健全城乡统筹的劳动力市场服务体系,对就业困难群体进行托底帮扶,健全长效帮困就业机制。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完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国发〔2005〕38号),进一步完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以非公企业、自由职业者和农民工为重点,做好各项保险的扩面工作。开展城镇居民医疗保障改革试点工作。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水平相适应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办法(市劳动保障局牵头)。调整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的相关政策,进一步完善经费投入增长机制,加大政府的支持力度,适当调整个人的筹资水平,逐步提高筹资标准和报销比例,不断扩大小病受惠制度实施范围(市卫生局牵头)。完善新型社会求助体系,继续推进居家养老服务,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多形式参与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和经营(市民政局牵头)。
  (二)继续深化教育和卫生体制改革。深化教育体制改革,继续推进15年基础教育保障制度,健全农村学生的贫困救助机制,进一步扩大低收入家庭子女免费就学范围。完善以县为主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建立健全县、乡政府对农村基础教育的管理和服务机制。贯彻落实《宁波市民办教育促进条例》,规范和促进民办教育。逐步调整教育资源,保障人人享受公平的基础教育(市教育局牵头)。深化卫生体制改革,根据国家医疗卫生体制改革方案,制定我市贯彻实施意见。加强农村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推进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向农村社区卫生服务转变,不断提高服务能力和水平,使农民能享受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继续推进药品和耗材招投标制度改革,探索建立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和乡镇卫生院药品集中直接采购制度(市卫生局、市发改委牵头)
  (三)继续深化科技和文化体制改革。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强化企业在技术创新中的主体地位,制定和完善政策措施,进一步巩固和完善技术市场,促进技术要素流动,通过多种形式加强与高校院所合作,加快引进技术消化吸收再创新,努力构建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市科技局牵头)。全面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努力在深化文化事业单位内部改革、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健全现代文化市场体系、创新文化管理体制、加快文化产业发展等方面取得新的突破。推进文化等大型公共设施管办分离,认真抓好文化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和配套政策的落实,积极推广改革的典型经验(市文改办、市文广新闻出版局牵头)。在实行数字电视整体转换的基础上,适时出台有线数字电视收费办法(市发改委牵头)。
  五、进一步深化企事业单位改革,增强宁波经济的竞争力
  (一)大力促进个体私营经济的发展。认真落实市政府《关于进一步鼓励支持和引导我市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实施意见》(甬政发〔2006〕77号),大力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引导民营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造,加快民营企业制度、技术和管理创新,引导民营企业参与内外资并购、重组和合作,提升民营企业管理水平(市工商局牵头)。
  (二)进一步加大国有企业结构调整的力度。优化国有资本的布局和结构,推动国有资产投向公益性、战略性、基础性、民生性项目,积极推进大中型国有企业进行股份制改革。优化国有投资公司的资本结构,进一步增强其运营能力。深化国有企业分配制度改革,强化人工成本管理和收入分配调控。加快建立和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推进国有企业管理体制改革。完善国有资本出资人制度,加强对国有资本的监管(市国资委牵头)。
  (三)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改革。根据国家、省有关精神,对现有事业单位进行模拟分类,为全面推进分类改革做好准备工作。扎实稳妥地推进生产经营服务型事业单位转企改制,同时鼓励可市场化运作的其他类型事业单位转企改制。深化事业单位分配和用工制度改革,进一步提高事业单位的效率(市人事局牵头)。研究环保用工的企业化产权制度和保障制度的改革(市城管局、人事局、财政局牵头)。
  (四)加快公用事业单位改革。对市公交总公司进行综合改革,促进公交事业发展(市城管局牵头)。对兴光煤气(集团)公司推进产权制度改革,吸引国内外其他投资者参股。理顺水资源管理体制,对供水、污水处理企业逐步进行产权制度改革(市国资委、市城管局、市发改委牵头)。开展《宁波市城市基础设施特许经营条例》立法调研工作,加强对公用事业的监管(市发改委、市建委、市城管局牵头)。
  各部门要按照以人为本、以改革促发展、把改革的力度和发展的速度及社会的可承受程度有机结合的原则,加强领导,突出重点,细化改革任务,强化改革责任,切实将各项改革措施落到实处。市发改委要按照市政府下发的《关于统筹协调全市经济体制改革工作的意见》(甬政发〔2006〕59号),研究建立有关工作机制,加强对重大改革事项协调、督促、检查,加强全市改革形势分析,在年中、年末将全市改革工作推进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提交专题报告。
  各县(市)、区要根据各自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选择改革重点,加强统筹协调和组织领导,扎扎实实地推进有关改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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