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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市场建设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4-13 生效日期: 2007-04-13
发布部门: 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各扩权县(市)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省发展改革委制定的《2007年市场建设工作指导意见》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2007年4月13日

2007年市场建设工作指导意见

  一、发展思路和发展目标
  2007年全省市场建设工作的指导思想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调整、提升、创新、规范”为主线,以改革开放为动力,以完善市场功能、提升市场档次为重点,加快城乡协调、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功能完善、制度健全、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建设。
  2007年,全省市场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全省商品市场成交总额达到4100亿元以上,比上年增长11?5%;连锁企业销售额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提高到20%以上,社会物流成本占GDP的比重降至19%以下,流通现代化程度进一步提高。
  二、重点发展领域
  (一)农产品市场。
  1.加快市场改造步伐。继续推动宣化盛发、遵化燕山、唐山荷花坑等农产品批发市场国债项目加快建设,在省内超亿元鲜活农产品市场逐步普及高效实用的信息处理和检验检测等两大系统。深入实施“万村千乡”和“双百”市场工程,帮助河北好日子等龙头企业加快扩张,安全高效运营。支持省粮油批发交易中心、石家庄桥西蔬菜批发市场、冀东果菜批发市场等强化物流配送设施建设,鼓励其经营触角向综合超市、食品超市、农贸市场、便利店等终端市场延伸。进一步加快农产品市场标准化改造步伐,年内建成50家标准化农产品批发市场。
  2.提高市场信息化水平。加强批发市场的信息化建设,已竣工验收的冀东果菜、饶阳瓜菜批发市场等国债项目,要进一步搞好信息处理系统的运行和维护。全面展开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化改造工作,建设和完善电子结算、电子监控、LED、综合管理等信息系统,年内争取对20%以上的省内超亿元鲜活农产品市场实施信息化改造。建设全省农产品批发市场信息体系,促进全省农产品市场流通。
  3.加强农产品检验检测。以国债市场为龙头,逐步推动年交易额超亿元农产品批发市场完善农产品流通质量检测体系,探索推行“绿色农产品市场”及“绿色无公害农产品配送中心”试点,实行采购、储存、加工、运输、销售等全过程质量安全控制。培育一批无公害品牌,在桥西蔬菜等重点农产品批发市场规划设立无公害农产品交易区,在大型综合超市设置一批无公害农产品专柜,改造建设一批无公害农产品专业连锁超市,推行农产品市场准入和质量安全追溯制度。
  4.积极发展农村中介组织。探索和支持以龙头企业为主体,在自愿互助的基础上建立各种农产品行业协会和社会性中介组织,鼓励农村经纪人队伍和农产品专业购销组织的不断发展壮大,为农民提供科技、信息、资金、物资和产品销售等服务。
  (二)新型流通方式。
  1.加快发展连锁经营。鼓励和支持连锁经营加速扩张规模,并向多行业、多业种拓展,鼓励以商品品牌、商号和管理技术为基础发展特许连锁和自由加盟连锁,吸收和整合分散经营的小型零售主体,提高其组织化程度。总结推广河北好日子集团经验,支持优势企业到城市社区和农村设立连锁网点,延伸经营触角,支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进城设立销售连锁网点。
  2.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建立和完善全省现代物流业重点建设项目库,实行滚动管理和分级管理。大力推进重大物流项目建设,重点推进与“国”字号、“洋”字头大型物流企业开展战略合作,扎实推进10个在建物流项目,力争8个投资超亿元物流项目开工建设,3-5个投资3亿元以上的战略合作物流项目取得实质性进展。
  3.积极发展电子商务。建设统一规范的电子商务安全保障体系和金融支付体系,健全网上交易规则,规范网上交易行为,确保电子商务的统一性、安全性和权威性。建设大型电子商务公用平台,在大型连锁超市和商场进行电子商务和信息化试点,积极推进销售额10亿元以上的大型批发市场建设专业信息系统。
  (三)工业消费品市场。
  1.扩大规模提升档次。加快南三条、白沟、高阳纺织品等大型工业消费品批发市场转换交易模式,由单一的摊位对手交易向超市、品牌直销店、商业街相结合或科工贸一体化市场转变,发展物流配送、流通加工、采购服务等多样化的服务功能。引导工业品市场强化品牌经营意识,大力引进品牌产品,鼓励名优品牌厂家到市场开设连锁店和专卖店,设立总经销、总代理和特约经销。
  2.培育新兴消费热点。重点发展以品牌产品为主导、以特许经营为核心的汽车、家电、电子信息和通信产品消费市场,强化电子信息产品和通信产品销售的认证制度和知识产权保护制度。积极引导建材装饰和家居用品交易市场向主题购物中心和专业连锁超市业态转变。鼓励新型日用工业消费品发展会员制销售与“现购自运式”连锁超市等模式。
  3.推进品牌化经营。加强名牌发展战略宣传,发扬光大“老字号”,鼓励市场经营者自创经营品牌,制定创牌规划,争创驰(著)名商标。加大商标品牌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和商标侵权行为,切实保护商标专用权。利用特许加盟和自由连锁等方式引导小型零售企业经营实现组织化与规范化。
  (四)生产资料市场。
  1.积极发展工业生产资料市场。加快安平丝网、临西轴承、永年标准件等大型工业生产资料市场的信息服务、物流配送设施建设,实现生产资料市场向现代经销制、配送制、代理制及其他形式的产销联盟制转变。积极协调有关单位,推动省铁矿产品交易市场等完善功能,拓展网络。
  2.规范发展农业生产资料市场。鼓励优势农资企业采取特许经营、连锁经营等方式,在较大区域内建立集中采购、统一配送为核心的新型农业生产资料营销体系,在农村开展配送、加工、采购服务和技术服务及农机具租赁等多样化服务。建立健全农资价格监控机制,建立种子、农药、化肥、农机具等产品经营的市场准入制度,健全农资损害赔偿机制,规范农业生产资料市场秩序,保护农民利益。
  3.稳妥发展生产资料期货交易。鼓励产业基础和物流条件较好的城市,在钢材、铁矿石、煤炭等大宗生产资料现货交易的基础上,强化风险防范机制,注意发挥期货市场套期保值、规避风险和调节供求的功能,鼓励企业适度适时发展期货交易,增设期货交易机构。
  (五)要素市场。
  1.完善劳动力人才市场。进一步加强劳动力人才市场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乡劳动力人才市场信息网络体系,积极探索加快建立城乡统一就业制度,实行统一的城乡就业证书制度;建设一批城乡一体化劳动力市场。重点加强农村劳务输出市场建设,通过就地转移、劳务输出、返乡创业、转移培训、项目带动等方面,多渠道促进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同时加强技能培训,注重劳务输出质量,打造知名劳务品牌。
  2.发展区域性产权市场。健全国有产权交易制度体系,继续做好国有产权规范进场交易工作。遵照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出严密科学的交易规则、信息批露规则和风险防范措施,加强监管,不断创新交易方式和服务模式。以产权市场为基础建设我省区域性处级资本市场,大力推广企业股份制改造和资产证券化,规范管理目前已经存在的各类资本证券化产品。
  3.加快培育技术市场。加强技术市场信息网络建设,促进各类技术贸易机构、技术交易场所和技术中介服务组织的现代化。大力发展工程技术中心、生产力促进中心、技术孵化中心、集成配套开发中心等多种新型的技术创新组织。大力发展多种技术交易中介组织,面向社会开展技术中介、咨询、经纪、信息、知识产权、资产评估等服务。加强技术市场与其他要素市场和商品市场的有机结合,发挥综合效益。
  4.规范房地产市场。认真落实国家关于促进房地产业健康发展的调控措施,加强高档次、大面积、高价位住房投资的控制,重点发展中低价位、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廉租房。严格按照节能、降耗、环保的要求,搞好住房设计和建设。积极推进住宅买卖、交换、抵押、评估一条龙服务,进一步完善个人住房融资机制、规范和加强物业管理。
  5.壮大资本市场。努力拓宽直接融资渠道,推进唐钢集团、省建投、冀东水泥股份等企业债券发行工作;鼓励具备条件的企业在境外资本市场融资;落实国家对创业投资企业的各项优惠政策,鼓励支持创业投资企业加大对成长型中小企业,特别是中小高新技术企业的投入力度;探索资产债券化、信托计划、产业投资基金等新型融资方式,吸引更多社会资金。
  三、主要措施
  1.加强规划引导。实施《河北省“十一五”期间市场体系发展规划》、《河北省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河北省“十一五”期间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各地要在充分调研分析的基础上,密切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科学合理、切合实际的落实方案,引导和推动本地市场建设健康、快速发展。
  2.优化政策环境。一是为各类市场主体在税收、用水、用电、用地等方面创造平等市场环境。二是落实支持现代流通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对物流配送企业车辆管理、直营连锁企业各门店办理专营商品经营许可证、直营连锁经营企业简化登记注册手续等方面,取消不合理的政策限制,支持和推动连锁经营的发展。
  3.推进项目建设。一是谋划筛选新的项目,充实项目库。二是督促农产品批发市场国债项目按照国家要求加快建设进度,确保工程质量,对合格项目组织竣工验收,并筛选储备新的项目。三是继续做好重点示范市场建设工作,发挥示范市场的带动作用。四是以国债项目为龙头,引导全省市场加快信息和检验检测系统建设,完善市场功能。五是积极推进“万村千乡”和“双百”市场工程,加快构建农村农资、农产品和日用消费品农村流通网络,改善农村消费环境,增加农民收入。
  4.加大资金支持。一是用好农产品市场国债资金、国家流通现代化项目资金和省级配套资金,加大对市场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二是鼓励和引导信贷资金和民间资本加大对市场建设的投入,加快重点流通基础设施建设,改善消费环境。三是鼓励各类市场通过资产重组等多种方式,充分利用好各种社会资源。允许经营规范、经济效益好、有良好发展前景的商品市场通过发行企业债券直接融资。
  5.培育中介组织。规范和发展与商品市场有关的各类行业协会、商会等组织,发挥其协调、服务、监督的职能,强化其桥梁和纽带作用。注重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在制订行业发展规划、建立行业信息数据库、加强行业间信息交流、维护业内企业合法权益及加强行业自律等方面的功能和作用。大力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使其向经营规模化、活动组织化、手段现代化、功能综合化、市场多元化、服务信息化的方向快速健康发展。
  6.规范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大市场监管力度,充分发挥“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领导小组”和“食品安全监管协调领导小组”的综合协调作用,推进标准体系、监测体系、责任体系、诚信体系、应急体系建设,对食品、药品、农资、建材等重点行业,保护知识产权、打击非法传销、禁止商业欺诈等重点领域及城乡集市等重点区域,加强日常监管和专项集中整治,推进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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