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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6年度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与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职能责任目标管理考核情况的通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4-10 生效日期: 2007-04-10
发布部门: 海南省琼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海府办[2007]25号

各镇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7年3月上旬,市人口和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琼海党办〔2007〕2号、3号文件精神,由市政府办一名副秘书长带队,分别对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和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相关职能单位及市级三家医疗保健机构,完成2006年度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和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责任目标情况进行综合检查考评。检查考核工作采取自查自评和市组织检查考评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和抽查1-2个基层股、室(所、站)等方法,评定各单位完成年度责任目标的效果情况,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控制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工作
  (一)考评结果
  市三级医疗单位得分情况:中医院99.5分、市妇幼保健院99分、市人民医院97分。相关职能单位得分情况:农业局99分、卫生局98分、药监局98分、民政局98分、宣传部98分、人口计生局98分、人事劳动局98分、公安局95分、财政局88分、市妇联88分。
  (二)职能责任落实情况
  1、成立机构、落实责任。各职能单位都成立了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偏高问题工作领导小组,并层层鉴订了责任书,把工作责任落实到基层各有关股(科)室,同时,制订了各种管理规章制度。各职能单位领导对落实责任比较重视,能结合本单位职能工作要求,同研究,同布置、同检查。在具体工作过程中,多数单位都能按照要求,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落实情况检查汇报会和研究工作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责任目标完成。
  2、严格把关、规范管理
  各职能单位都能按照与市委、市政府签订的目标管理责任状的具体要求,认真抓好各项职能职责工作的落实。教育局重视抓好女童入学率,把女童入学率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同教育其他工作一同布置,一同落实,并加大考核力度和完善救助机制,使全市适龄女童入学率达到99.9%,初中适龄女生入学率达95%以上;民政局严格执行有关规定,依法办理收养手续,同时,认真抓好婚姻登记信息按月传输共享工作;人劳保障局认真执行独生子女父母退休享受奖励退休金政策,累计已办理退休奖励对象200多人;宣传部在创建文明生态村活动中,把“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作为创建的一项内容,同时,抓好各宣传媒体的报道工作,全年仅市广播电视栏目播出计生内容稿件达37篇,上送省台稿件9篇;市级三家医疗保健单位都能严格执行规定,坚持执行持证引产和持证取环制度,检查中没有发现违规引产和违法规取环现象;卫生局对医学需要中孕引产严格把关,在审批许可引产的人数中,未发现违规现象;市级三家医院加强了对B超的管理,严禁利用B超做胎儿性别的鉴定,各医院制定了内部自控监管制度,检查中没有发现利用B超对胎儿进行非医学需要的性别鉴定问题。此外,还建立了对怀孕13周以上的产前检查建立专册登记和实名登记制度,各医院的中孕检查实名登记率分别为:中医院99.88%、市医院96.9%、保健院95.62%;不断完善定期通报制度,各医院把每季向人口计生局通报引产、新生胎儿死亡、出生情况纳入正常工作管理,基本做到按时把以上情况同时向卫生局和计生局通报。从总体情况看,2006年度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工作职能单位的目标责任执行情况,较2005年有新的进步。
  (三)存在问题和今后工作要求
  各职能单位在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问题工作中,虽然做了大量有效的工作,但存在的问题也不少。个别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对综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别比升高问题理解不够,重视不够,对目标管理责任书中的内容不了解,不研究,存在应付态度。有些单位分解到下属单位的责任指标、内容,不切合实际、没有实效性和可行性,存在走走形式等现象。教育局没有真正落实中学生青春期生殖保健知识教育;宣传部门在制定创建文明生态村标准中,没有把计划生育工作内容纳入其中,宣传计划生育工作的独立创作稿件较少;妇联会在宣传树立农村独生子女家庭和二女家庭的先进典型没有落实。卫生、医疗单位内部管理工作虽然有所进步,但从一些间接的情况反映,仍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在计生需要引产和医学需要引产引出的婴儿中,女婴占的比例达65%以上,今年第一季度住院分娩登记出生性别比高达126。以上存在问题原因是多方面的,希望各相关职能部门和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自查自找、采取有效措施堵塞漏洞,加大监控力度,控制“两非”行为的发生,降低出生人口性别比,确保完成省下达我市的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18以内指标。
  二、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
  (一)考评结果
  2006年度流动人口计生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单位有:市人口计生局、公安局、建设局、工商局、卫生局、交通局、房管局。经各责任单位自查自评和市检查组考核评估,对各单位的职能责任落实情况逐项进行评分,各单位的得分情况如下:卫生局99分,建设局98分,工商局97分,人口计生局96分,交通局91.8分,房管局90分,公安局90分。卫生局、建设局对流动人口计生管理职能责任较重视,流动人口职能管理工作有新进步,人口计生局、工商局、交通局、公安局、房管局等单位考核得分都在90分以上,达到合格的标准。
  (二)职能责任落实情况
  1、各职能单位都按职能责任要求,将具体责任目标分解到有关股室(窗口),并层层签订责任书。
  2、实行持证办证制度。各有关职能单位在执行持证办证有关规定中,对流入我市的已婚育龄对象调查登记、租住房屋、申办营业执照(年检)、申办建设许可证(年检)、申办卫生许可证(年检)、申办营运执照(年检)和办理购房入户时,认真检查流动人口婚育证。卫生、建设、人口计生、工商、交通等相关部门都建立并执行持证办证和办证登记制度。
  (三)存在问题和今后工作要求
  1、领导不够到位。有些单位对本部门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的职能职责不够明确,分管领导和具本负责的同志工作不正常,不到位,管理工作停留在制度上,虽然签订了责任书,但没有真正考核验收抓落实。如公安局、交通局虽然与基层相关所、站签订了责任书,但没有按目标责任书的要求,进行考核兑现奖罚。
  2、措施不够到位。有些单位存在重签状,轻管理,发挥职能作用不够,对于难管部位,采取措施不得力,管理上还存在空档和漏洞,如交通局落实“持证办证”中,2006年全年有1733辆申办年审,应查验婚育证和持婚育证查验证明办理年审的仅有5户,但由于把关不严,这些应验证的对象所提供的证件多数是不合格的。建设局在流动人口管理中,重签书轻管理,对建筑工程管理不够到位,对下属单位、公司缺少检查督促抓落实。
  3、制度执行不够正常。有些基层单位虽然签订了责任状,但对持证办证要求不明确。在办证时未能做到查验婚育证和持证办证,如公安派出所对抓流动人口实施登记时没有把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结合起来抓,造成流动人口特别是流散没有固定住址的外来人员的计生管理存在空档和混乱。
  希望各责任单位针对以上有关职能部门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认真对照检查,寻找原因,采取积极措施,促进职能部门流动人口计生管理工作深入开展。综治办、公安部门着重对出租屋管理和流动人口登记时对其查验婚育证;工商部门应侧重个体户和私营企业流动人口的计生管理;建设部门重点对建筑工地流动人口管理,每季度将新审批的工程项目通报嘉积镇计生办,并配合做好外来人口的登记管理;卫生部门侧重对外来人口育龄妇女住院分娩接产时查验《生育服务证》及登记,并定期每季度将相关信息向卫生和人口计生部门通报一次。

二00七年四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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