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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关于加强2007年全州重点项目建设责任目标管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3-03 生效日期: 2007-03-03
发布部门: 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恩施州政发[2007]3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政府有关部门:
  重点项目建设事关全州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对于加快我州经济社会发展、构建和谐社会至关重要。搞好2007年重点项目建设,不仅对当前经济具有明显拉动作用,而且是落实“十一五”规划的重要保障。2007年全州重点建设项目59个,年度计划投资830100万元(不含跨省、州区域项目的54个重点项目计划完成投资400100万元),预备重点项目3个,年度预计投资35000万元;重点储备项目39个,预计总投资3158298万元(见附表)。
  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及项目建设单位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重点项目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重点项目建设工作顺利推进。
  一、明确责任目标
  继续推行项目法人负责实施、项目主管部门协调管理和政府领导挂钩联系三位一体的重点项目目标管理责任制度。落实定领导、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的项目工作责任制。按照年度投资计划责任目标的要求,制定科学的实施方案。加强对目标执行情况的检查,重点围绕项目的进度目标、安全目标、质量目标以及管理保障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确保责任目标全面实现。
  二、严格“四制”管理
  重点项目建设必须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认真落实项目法人制、招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进一步提高工程建设管理水平。加强项目资金管理,严格财务制度,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加强招投标管理,坚决制止规避招标、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完善项目监理制度,重点项目的监理必须配备足够、合格的监理人员,防止监理流于形式。加强质量管理。全面落实工程建设质量责任制和工程质量领导终身责任制,不断完善质量管理和技术监督体系,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强化安全管理,严格执行重特大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避免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三、优化建设环境
  各行政职能部门必须牢固树立为经济建设服务的思想,切实转变工作作风,简化审批、核准程序,规范收费行为,提高服务质量、水平和效能,全力支持重点项目建设。公安机关要加大社会治安整治力度,依法打击少数阻工闹事、阻碍工程建设等违法行为,为重点建设保驾护航。各新闻媒体要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的宣传报道,为重点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积极筹措资金
  州、县市在申报国债资金、中央和省预算内资金以及利用外资计划时,要优先申报符合国家资金投向的重点建设项目。各级政府、部门要加强与金融机构的沟通与合作,积极推介重点项目,做好金融机构与企业之间的牵线搭桥工作。金融机构安排贷款计划时应优先考虑重点建设项目,积极扩大信贷规模,尽量满足重点项目建设贷款需要。要努力改善招商服务环境 ,吸引社会民间资本以合资、联营、参股及特许经营、项目融资等方式参与重点项目建设,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形式多样化。
  五、强化前期工作
  加强项目前期工作,是确保我州投资持续、快速增长的基础和前提。要以产业政策为导向,以市场需求为依据,以项目法人为主体,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不断完善科学决策制度,努力提高前期工作质量,扎实、超前地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完善投资项目储备库,做到常年筛选、动态跟踪、滚动储备,实现“建设一批、立项一批、论证一批、储备一批”的梯次推进,为我州经济增长提供持续不断的新动力。
  六、加强督促检查
  发展和改革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大对重点建设项目的督促检查和稽察力度,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投资运行情况的监测和分析,定期通报工程进展情况。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项目隶属关系,加强对所属项目的业务指导和跟踪管理。监察 、审计部门要加强对重点项目建设的监督和审计。

二00七年三月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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