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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绿化委关于厦门市2007年度全民义务植树与城乡绿化工作计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3-01 生效日期: 2007-03-01
发布部门: 福建省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厦府办[2007]4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委、办、局:
  市绿化委制定的《厦门市2007年度全民义务植树与城乡绿化工作计划》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按要求抓好落实,确保2007年全民义务植树与城乡绿化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
特此通知。
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OO七年三月一日
厦门市2007年全民义务植树与城乡绿化工作计划

  2007年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一年,也是我市推进新一轮跨越式发展至关重要的一年。新时期我市绿化工作要坚持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围绕推进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继续保持全民义务植树运动的良好态势,进一步提升绿化质量,确保绿化工作取得新的成效。各区、各部门要以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改善人居生活环境、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实现人与自然和谐发展为目标,继续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建设生态园林城市的意见,扎扎实实地开展各项工作,努力开创全民义务植树、绿色通道建设、城乡绿化一体化和生态环境建设新局面。
  2007年我市全民义务植树及城乡绿化工作总任务为:完成义务植树劳动工日70万个,植树250万株;新增园林绿地600公顷;完成生态风景林建设1.2万亩,新造幼林抚育2万亩、中幼林抚育间伐0.5万亩。具体计划安排如下:
  一、全民义务植树工作
  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是符合我国国情的加快国土绿化事业发展、改善生态环境的重大战略措施,是提高全民族的绿化意识、生态意识和法律意识,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途径。深入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依靠人民群众改善生态环境,让人民群众充分享受到生态环境改善的成果,富有深刻的时代内涵。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不断拓宽义务植树的尽责形式,坚持不懈地开展植树造林活动,把构建和谐社会的目标要求同造林绿化的具体实践有机结合起来;要结合本行政区域、本单位的绿化现状及特点,把义务植树与各项绿化重点工程建设结合起来;落实和完善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结合领导办绿化点制度,各区至少建设一个具有一定规模和示范作用的义务植树基地(城区基地面积5公顷以上、城郊基地面积10公顷以上)。继续开展“军地共建绿色家园”及“植纪念树”等活动,鼓励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积极参与认建、认养绿地。
  市直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义务植树任务的重点是结合搞好厦门岛内山林的林相改造、坂头林场生态风景林建设;继续搞好单位庭院、居住小区绿化美化,创建花园式单位(小区);有条件的单位要进一步推广阳台绿化、屋顶绿化、垂直绿化等。
  各区、市直单位的义务植树及城乡绿化任务指标详见附件一。
  二、城市园林绿化工作
  随着我市新一轮跨越式发展,各项建设突飞猛进,生态环境的建设显得尤为重要。为加快海湾型生态城市绿地系统的构建步伐,2006年12月,《厦门市绿线控制规划》已经市规划委员会批准通过并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今年是规划实施的第一年,应抓紧对规划内容的落实,计划新增园林绿地600公顷,争取在建成区面积快速增长的情况下,建成区绿化覆盖率、建成区绿地率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三大园林绿化指标保持在2006年的水平不下降。主要任务是:
  1、公共绿地建设:计划新增公共绿地230公顷。
  市重点工程园博园今年9月要建成开园,时间紧,任务重,尤其是绿化种植任务。园博园区总面积6.76平方公里,其中陆地3.03平方公里,2006年完成主展岛、闽台岛和西南入口区的绿化种植任务,2007年将完成其他7个岛及环杏林湾岸线的绿化。
  市市政园林局负责续建忠仑公园;在抓好植物园整体规划的基础上,重点抓好草花园建设,续建西山景区、沙生植物区。思明区建设观音山、公主园、胡里山等三个海滨旅游休闲项目;继续完善磨心山步游道及其配套项目的建设,挖掘边角空地,建设街巷绿地。湖里区建成仙岳公园南大门及步游道,启动湖里公园南大门、薛岭公园一期建设。集美区完善市民广场绿化,办理宁宝公园前期建设手续。同安区建设文化公园、梵天寺广场绿地、工业集中区绿地。海沧区继续推进海沧内湖公园建设,进行马銮湾配套绿化、东孚工业区二期绿化、海沧南部防护隔离带建设。翔安区建设新城区东方新城公园、翔安大道与水琼线交界绿地,完善香山风景区内古松林、古榕群景观建设。鼓浪屿-万石山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做好燕尾山环鼓路沿线景观改造、漳州路片区绿化改造、港仔后沿线绿化景观改造、大德记到淑?P花园沿海岸线绿化景观工程;延平公园景观建设,笔架山风琴馆公园建设,环鼓路“四厂”沿线景观改造。
  2、道路绿地建设:计划新增道路绿地101公顷。
  主要项目有同安湾大桥两端接线、东界路(翔安北路~同安大桥)、环湖里大道、环岛干道、环杏林湾道路等配套绿化工程,以及环东海域集美段、同安段,杏林北外环高浦至锦园段,厦门岛外快速路琼头至香山段等道路绿化工程。
  各区市政道路配套绿化项目有:同安区城南工业区横一路、横二路及同安工业集中园区道路绿地;海沧区滨湖路景观工程等;集美区英才北路、水厂东路、集美浔江路北段等道路绿地;翔安区新城区内道路、翔安东路、文教区内道路、巷北工业区、友达光电园内道路等。
  3、单位和居住区绿地建设:计划新增单位附属绿地和居住区绿地175公顷。其中集美区45公顷,主要项目是集美文教区、灌口工业区内的单位及居住区绿地;海沧区25公顷,主要项目有:文化中心配套绿化,兴港花园、正顺花园、亚太广场、宝晟海景苑等;思明区5公顷,主要项目有:瑞景公园、嘉盛豪园等;湖里区20公顷,主要项目有:区政府景观工程、联发新天地、国贸阳光二期、翔鹭酒店二期、禹洲高HOUSE等;同安区30公顷,主要项目有:城市园林山庄二期、区法院、西池小区、古庄苑、凤凰城、汀溪温泉度假村等;翔安区50公顷,主要项目是火炬(翔安)产业区、友达光电主厂及配套厂区、巷北工业区等。
  4、风景林地建设及林相改造工作:加强对岛外靠城区一面山的保护工作,加大对部分山体调整为风景林地的力度,全年计划调整划归风景林地40公顷。主要为同安区的西山,翔安区的香山,海沧区的蔡尖尾山等。
  继续实施岛内林相改造工程。经过三年的建设,已完成岛内2.6万亩山林的林相改造工作,种植景观树种85种、150多万株,2007年重点搞好幼林抚育工作,使林相改造工程尽快呈现良好的景观效果和生态效果。2007年岛内新增加东芳山林相改造135亩,仙岳山林相改造300亩;兆和山、燕尾山林相改造135亩。
  5、海岸防护林带及滩涂湿地生态林建设,计划新增防护绿地54公顷:以举办第六届中国国际园林花卉博览会为契机,加快环杏林湾绿化带建设;续建五缘湾湿地公园;建设湖边水库环库区宽度20米以上的绿化带。
  各区、市直系统城市园林绿化任务分解详见附件二。
  三、造林绿化及绿色通道工程建设
  2006年我市的造林工作要以提高森林质量、增加有林地面积为目标,切实抓好生物防火林带建设、幼林抚育、中幼林抚育间伐等营造林基础性工作,实施重点生态区林分改造工程。主要任务是完成生态风景林建设1.2万亩,新造幼林抚育2万亩、中幼林抚育间伐0.5万亩。
  同安区计划完成生态风景林建设3800亩,主要地点为莲花森林公园金光湖景区、野山谷景区、小坪景区和文山景区,北辰山、竹坝风景区、洪塘郭山景区和祥溪林场等重点部位;翔安区计划完成生态风景林建设1600亩,地点为大帽山农场、大帽山水库周围、内厝狮头山等。集美区计划完成生态风景林建设1800亩,主要地点是河南山、天马山、泰仔山等。海沧区计划完成生态风景林建设4000亩,主要分布在蔡尖尾山北坡和天竺山森林公园景区。汀溪林场400亩,坂头林场400亩。
  配合海湾型城市道路网络建设,加快绿色通道建设,推进海湾大道及高速公路、国(省)道、铁路两侧沿线景观林带建设。公路部门完成环东海域旅游道路集美段、同安段,杏林北外环高浦至锦园段,厦门岛外快速路琼头至香山段,翔安内安路、黎安路、窗东路、打埔路等道路绿化工程。
  四、措施和要求
  (一)提高认识,增强加快国土绿化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当前,国土绿化面临难得的机遇和条件,党中央、国务院十分关心和重视造林绿化工作,并出台了一系列重要的路线、方针、政策。广大人民群众改善生活环境提高生活质量的迫切需要,为提高环境质量提供了强大的社会支撑。科学发展观的全面落实为国土绿化提供了持之以恒的动力源泉。
  我市提出了加快构筑海峡西岸经济区重要中心城市的发展目标,要在全省建设绿色海峡西岸中发挥龙头作用,应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推进海湾型生态城市建设。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快建设生态园林城市对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发展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切实把它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来抓,要清醒认识城市化过程加快、建成区面积增加迅速和保持城市绿化指标不下降难度大的实际,进一步增强加快城乡绿化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二)明确目标,落实责任。
  年度绿化建设任务下发后,作为区政府年度工作目标,列入市政府对各区考核指标。各区要将林业与园林绿化发展的主要指标纳入任期目标管理责任考核内容,层层落实责任制。要把各建设项目明确落实到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完成的程度和完成的时间,区领导要亲自抓,定期检查督促并研究解决问题。市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将根据本计划及省绿化办的年度绿化工作要点对各区绿化工作进行考核,半年组织一次进度情况检查,年底组织考核、验收、评比,将各区、各部门绿化任务完成情况上报省绿化委员会和市政府并进行通报。
  (三)加大宣传发动的力度。
  要围绕改善生态环境的责任意识、破坏生态的忧患意识、保护生态的法律意识,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工作,调动广大人民群众植绿、爱绿、护绿、兴绿的热情和积极性。要深入宣传义务植树的公益性、义务性和法定性,大力宣传国土绿化的科学理论、时代精神、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普及绿化美化的技术和方法;弘扬植绿、爱绿、护绿的绿色文明。
  (四)创新工作机制,提高义务植树的成效。
  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是国家以法定形式固定下来的适龄公民应尽的义务和责任。各级党委、政府是搞好全民义务植树的责任主体,应把全民义务植树列入生态建设的重要日程。要按照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快林业发展的决定》对义务植树实行属地管理的要求,全面实行义务植树登记卡制度。市直单位由市绿化办验收登记,各街道办事处(乡镇)、区街集体企事业单位、外地驻厦单位、三资企业及个体联合会等由所在区绿化办验收登记。要强化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组织实施义务植树的职能,切实将义务植树具体组织工作落实到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要建立《义务植树任务通知书》制度,作为依法开展全民义务植树工作的手段。要建立统计、检查、通报制度,确保全民义务植树运动深入、扎实、健康地开展。
  市绿化办、各区绿化办负责结合当前绿化工作的重点,有计划地安排好各项义务植树劳动。因特殊情况完成义务植树劳动有困难的单位,可按每人每工日8元的标准,以缴交义务植树绿化费的形式完成。各有关单位应在6月30日前分别向市、区两级绿化委员会办公室办理好缴交义务植树绿化费手续。
  (五)齐抓共管,推进绿色通道与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
  绿色通道工程建设,是构建人与自然和谐的重要措施,在沿路、沿河、沿渠、沿江两侧营造绿色通道,既是保证基本农田高产稳产的重要措施,又是加快推进国土绿化跨越发展的有效途径,对发展农业、繁荣农村、富裕农民具有重要作用。各区应加强对县乡道绿化的规划,坚持因地制宜、宜宽则宽、宜窄则窄,与改善农业生产条件相结合,与调整农业产业结构相结合,与增加农民收入相结合,使绿色通道建设不断取得新进展。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国务院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发展所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生态环境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区要抓住新农村建设的契机,加大村庄绿化力度,提高绿化水平。要认真落实省、市宣传部、文明办、绿化委、林业局、共青团、妇联共同倡导的“创绿色家园、建富裕新村”活动安排,按照建设规划,绿化美化村庄。
  结合省级绿化模范县(区)、模范单位和花园式单位、园林式乡镇(村庄)创建和评选活动,通过以点带面,整体推进城乡结合部大环境绿化、村庄公园建设及农民庭院绿化,切实改善人居生态环境。
厦门市绿化委员会
2007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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