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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关于开展建设工程安全质量重大隐患专项整治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9-06 生效日期: 2007-09-06
发布部门: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发布文号: 沪建交[2007]618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在重点行业和领域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通知》,落实交通部、建设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湖南省凤凰县“8.13”堤溪大桥垮塌特别重大事故的通报》,以及建设部《关于认真开展建设系统安全隐患排查进一步加强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等文件精神,坚决遏制本市建设工程安全质量事故,经研究决定,在前一阶段工作基础上,自即日起开展为期三个月的建设工程重大隐患专项整治。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进一步提高施工风险较大工程的管理水平,遏制重大安全质量事故发生;强化企业安全质量主体责任,集中解决现场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促进企业提高安全质量管理水平;提高建筑业从业人员操作技能和安全防范能力,减少施工作业人员违章违规行为。
  二、整治重点
  (一)施工风险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重大危险源工程);
  (二)桥梁(高架道路)工程、地铁工程、大型公共建筑;
  (三)大型建筑施工机械;
  (四)区(县)开发园区和村镇工程。
  三、实施步骤
  (一)第一阶段。即日起至10月15日,以排摸、梳理重点危险源为重点,发动各管理单位、中介机构、建设参与各方深入开展自查自纠。
  (二)第二阶段。10月16日至11月15日,以抽查、互查等为重点,结合年终考核,进一步加大专项整治力度,切实减少事故发生。
  (三)第三阶段。11月16日至12月15日,集中处理一批在专项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企业和个人,集中解体淘汰一批检测评估不合格的起重机械,集中观摩一批样板工程。
  四、整治要求
  (一)加强领导
  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建设工程重大隐患专项整治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要求,从构建和谐社会高度,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切实加强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以专项整治为契机推动落实各项安全工作。
  (二)明确责任
  各有关单位要认真组织力量摸清本地区、本企业存在的重大隐患底数,明确责任,各司其职,抓好专项整治落实工作,同时将专项整治与建立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完善安全生产条件、促进依法经营和依法监管相结合,推动建立长效监管机制。
  (三)加强协调
  各区县建设行政部门要加强对本区县专项整治工作的督导,协调解决整治过程中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各相关单位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对整治难度大的工程和问题要组织联合整治。
  (四)搞好宣传
  要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加大对安全生产工作不力典型事例的曝光力度,强化舆论监督,发挥社会监督作用。
  五、职责分工
  (一)施工企业
  1、建章立制。以市建设交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筑施工机械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为重点,结合实际,制定落实适合企业特点的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措施。
  2、检查考核。按照企业制定的重大隐患专项整治措施组织开展检查,同时对工地安全管理进行工作考核。
  3、严格奖惩。对专项整治工作得力的工地和个人进行奖励,对违规违纪责任工地及责任人依法依规予以处罚或处理。
  (二)项目部
  开展安全生产重点整治活动,组织全员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接受一次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培训,进行一次事故教训教育,开展一次安全生产合理化建议活动。
  建立健全防止机械及重大危险源事故的长效措施和制度,包括:安全措施的策划、编制、审批、交底、验收、监控及挂牌制度;作业人员安全教育、安全防护、体检制度;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和冒险作业的处罚、曝光制度;工地安全周检查和日巡查制度;危险作业旁站监控制度;安全隐患整改、复查、销号及安全奖惩制度。
  (三)起重机械装拆、产权、租赁企业
  1、严格按照市建设交通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本市建筑施工机械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实行企业、机械、人员登记备案;
  2、严格执行老旧起重机械强制评估制度,杜绝报废起重机械再次使用。
  (四)监理单位
  1、审查现场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2、审查施工现场安保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和落实情况;
  3、审查施工现场是否按建设部《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4]213号)规定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4、审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措施是否切实可行,施工方案中物资、资金保障是否到位;
  5、审查施工现场危险源(包括临边洞口防护、高处作业等)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6、审查督促施工现场每日安全巡查制度落实、安全隐患整改落实、安全奖惩措施落实。
  (五)安全中介机构  
  1、市建筑机械行业协会要组织制定施工机械租赁行业管理标准,研究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实行网上登记、年度培训管理制度及本市大型建设施工机械定点维修、大修企业名单。
  2、机械检测单位要以大型机械设备登记为契机,加强设备安全源头管理,落实重新安装检测、提升加节抽检、现场拆卸备案管理措施;
  3、审核认证中心要加强对存在危险源、发生重复事故且整改单较多企业和工地的认证,重点是重大危险源(针对高坠、机械事故)辩识及各项安全技术方案措施,确保实物状态安全和管理行为到位。
  (六)各安质监督机构
  强化安全监管职责,加大对建设各方安全行为的监控力度,重点是:施工单位专项整治方案涉及的管理制度、责任落实、人员把关、组织实施、宣传教育、行为规范、危险源监控和自查自改等情况,监理单位审查施工方案、监控危险源、督促整改安全隐患的情况,以及检查检测、认证机构工作质量及工地现场实物状态。同时,加大处罚力度,列出一批重点监管企业(工地),曝光一批,处罚一批,表彰一批,确保整治有力度、出效果。
  六、结果处理
  对整治期间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予以处理;对整治期间发现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情纳入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三类人员安全行为不良记录。

二○○七年九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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