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榕建筑[2007]18号
各县(市)、区建设局:
现将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春节前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工作的紧急通知》(建办市电[2007]12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各地要按照通知要求切实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作为当前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全面排查,落实责任,加强监管;妥善解决突发事件,确保农民工能够按时足额拿到工资。
福州市建设局
二00七年二月九日
附:关于做好春节前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
春节将至,农民工返乡进入高峰期,也是农民工工资支付易发矛盾的敏感期,近期发生了数起农民工讨要工资的群体性事件,必须引起高度重视。为认真贯彻落实2007年1月25日国务院清理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巩固清欠成果,切实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现就春节前做好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把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来抓。现在离春节还有十多天,各地要把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工资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在尽快清理旧欠的同时,也要解决好新发生的未按规定或合同约定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问题。
二、明确责任,加强监管。用工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负直接责任,总承包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支付全面负责,施工企业必须负责在春节前将拖欠的农民工工资按合同或约定全额支付完毕,不得以建设单位未支付工程款为理由拒绝支付农民工工资。
各地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本地区项目农民工用工管理和工资支付情况的检查,发现未和农民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不规范问题的,要督促及时妥善处理。对不按规定支付农民工工资而导致群体事件的企业,要严肃追究用工企业和管理单位的责任,并通报批评。
三、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各地要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从现在开始到春节期间,各地、各企业要落实专人值班,保证24小时通讯畅通,及时处理各类突发事件,有关情况应及时报建设部。
建设部办公厅
二00七年二月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