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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转发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在市直机关单位党员干部中开展与困难群众结对联系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2-06 生效日期: 2007-02-06
发布部门: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
发布文号: 合办[2007]10号

市委各部委,市直、省部属驻肥有关单位党组(党委):
  经市委负责同志同意,现将市直机关工委《关于在市直机关单位党员干部中开展与困难群众结对联系活动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
二00七年二月六日

关于在市直机关党员干部中开展与困难群众结对联系活动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第七次全会上提出的关于加强干部作风建设必须大力倡导的八个方面良好风气和市委九届二次全会精神,决定从2007年起,在市直机关单位和党员、干部中广泛开展“结穷亲、送温暖、受教育、促发展”与困难群众结对联系活动。
  一、指导思想
  改进党员、干部的工作和生活作风,切实形成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长效机制,推进机关效能建设,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拓宽党员、干部联系群众的渠道,增进与人民群众的感情,激发工作热情,促使党员、干部在联系群众、了解群众、服务群众的实践中充分展示先进性形象,为我市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二、结对联系活动的组织形式
  市党政群机关、全额拨款直属事业单位、省部属驻肥有关单位都要建立联系点,联系点可与各单位现有联系乡镇、帮扶村、联系企业或社区相结合;上述单位每个党员、干部都要确定联系贫困户,联系户一般应在本单位的联系点中选择,开展与困难群众结对联系活动由各单位党组织具体组织实施。
  三、结对联系活动的载体和方式
  结对联系活动可与市里统一组织的送温暖活动、年终慰问困难群众活动等相结合;可采取春节期间向联系户拜年、带领全家到联系户走访慰问、走访时自费与联系户共同吃家常饭等方式。党员干部每年走访联系户不得少于二次,一般在春节期间或其它节假日进行。
  四、有关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市直各单位要将开展结对联系活动作为贯彻落实中纪委七次全会、市九次党代会精神,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摆上议事日程;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和组织协调;机关、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要履行直接责任人的职责,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本单位的实际,认真制定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在2007年3月底前报市直机关工委。
  2、建立工作台帐,定期开展交流。各单位在确定联系点,党员、干部在确定联系户后,要在今年春节期间认门联系,通过向联系户拜年慰问、实地走访等方式,深入了解困难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每次深入联系点、联系户都要认真填写结对联系活动情况登记表和情况记录,建立结对联系活动台帐,并定期组织开展结对心得交流活动。市直机关工委通过《机关党讯》及时对各单位的结对工作情况进行跟踪总结。
  3、严格工作纪律,树立良好形象。开展结对联系活动的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把党的温暖及时送到困难群众的心坎上;领导干部要轻车简从;不搞形式主义,不在基层单位吃饭,不增加当地政府、基层组织和困难群众的负担;走访困难群众时应严格实行自费在联系户家吃饭。
  4、加强宣传引导,抓好检查考核。各单位要加强对机关党员、干部的宣传教育和思想发动,引导他们正确认识开展结对联系活动的重要意义,激发他们参加活动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及时发现和培养先进典型,及时推广本单位党员、干部开展结对联系活动的好经验、好做法。新闻媒体要加强对活动开展情况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市直机关工委每半年对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一次专项督查,并适时举办市直机关党员、干部结对联系心得交流会;每年底对各单位开展活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并将各单位活动效果纳入机关党建工作年度目标考核。

中共合肥市委办公厅
二00七年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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