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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关于印发《上海市基础设施用地指标(试行)》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8-14 生效日期: 2007-08-14
发布部门: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
发布文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批项目、核土地”制度,加强本市基础设施用地规模管理,着力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市建设交通委、市发展改革委、市房地资源局、市规划局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共同编制完成《上海市基础设施用地指标(试行)》,作为本市基础设施建设“批项目、核土地”的依据。本指标自发布之日起试行。各单位如对本试行指标有建议或在执行中遇到问题的,请及时将有关情况反馈市房地资源局。

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上海市房屋土地资源管理局
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
二○○七年八月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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