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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文广新局关于印发200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1-19 生效日期: 2007-01-19
发布部门: 浙江省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发布文号: 杭文广新办[2007]8号

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2007年是全面推进“十一五”规划实施的重要一年,是文化广电新闻出版部门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省市委“文化大省”、“文化名城”建设部署,繁荣文化事业,发展文化产业,建设和谐文化的重要一年。现将《2007年工作要点》印发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二00七年一月十九日

杭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2007年工作要点

  2007年的总体工作思路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和市委“文化名城”建设部署,以推进和谐文化建设、提高文化生活品质为主题,坚持“树新形象、创新业绩”的工作总要求,落实重在造势、重在积累、重在建设、重在创新、重在形象的原则,夯实基础、注重特色、干事成事、争创一流,推进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繁荣艺术精品创作,深化文化体制改革,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规范提升政府管理与服务,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努力开创杭州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作的新局面。
  主要工作任务是:
(一)实施“七大工程”,加强公共文化服务
  1.以“全覆盖、优质通、长期通”为目标,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贯彻全市新一轮“村村通”工作会议精神,加强规划、指导、服务和检查监督,确保完成300个村(含自然村)的“村村通”任务,进一步提高有线广播的进村入户率。
  2.以构建“十五分钟文化圈”为目标,实施文化阵地建设工程。制定全市文化设施布局规划。加快杭州图书馆新馆建设,积极推进杭州艺校、市群众文化活动中心、杭州艺术馆等重大文化项目的建设。进一步推进各区、县(市)文化馆、图书馆、博物馆等重大文化设施建设。按照“一乡(镇、街道)一中心”的要求,结合东海明珠和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的建设,积极建设区域性综合性重点文化设施,力争乡镇文化设施达标率达到75%;大力推进农村村级文化设施建设,力争村级文化设施的覆盖率达到50%。
  3.以丰富活动和加强服务为重点,推进东海明珠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新增省、市级“东海明珠”工程10个以上,覆盖率超过75%;新增文化信息资源工程点30个。改革考核奖励办法,提高活动和服务在考核中的比重;加强文化阵地的共建共享。不断提高服务群众的水平。
  4.以解决农民群众看电影难为重点,加快实施电影2131工程。研究提出推进“2131”工程的举措,落实政府扶持政策,支持按市场化方式运作。确保全年为农民放映电影5000场以上。
  5.以 “平民图书馆”为理念,加快公共图书服务“一证通”建设。抓好杭州图书馆新馆建设以及萧山、临安、建德、桐庐等已建成图书馆新馆的管理,加强各级公共图书馆建设;进一步完善全市公共图书馆“一证通”体系,扩大服务覆盖面;推行“总馆分馆”制,推进数字图书馆建设,完成百个社区图书服务点建设,延伸服务触角,拓宽服务领域,保障市民的阅读权利。
  6.以“万场文化活动”为抓手,实施百姓文化服务工程。坚持开展文化下乡、文化进社区、文化进校园文化进企业等活动。送万场文化活动到基层,丰富基层群众文化生活。
  7.以“百村帮扶”为载体,实施文化扶贫工程。结合全市“双千结对”建设,组织动员各方面的力量,开展对口帮扶。重点帮助人均收入低于3000元的贫困村建设基本文化阵地,开展适合当地群众需要的文化服务和文化活动。
(二)深化体制改革,推进文化创新
  8.以依法行政、转换职能为总要求,完善宏观管理体制。进一步理顺执法、管理和监督关系,规范行政行为,建立工作机制,落实管理职能;积极探索实践加强行业管理和社会管理的新途径,围绕解决问题、加强监管和改进服务的要求,创新管理思路,探索主动管理的新途径。
  9.以转换机制、改善服务为重点,深化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改革。推进用人制度、分配制度和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探索建立以岗位目标责任制为核心的内部考核体系。围绕“增强活力,提升服务力”的基本要求,积极探索公益性文化事业市场化运作的新机制,从整体上提高公共文化服务的水平与能力。
  10.积极探索吸引社会力量办文化的新途径。支持鼓励非政府组织在文化资源配置中发挥积极作用。推进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领域,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公益性文化事业。继续实施“文企联姻”等活动。
  11.以解决制约发展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努力创新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工作的思路、手段和方法。
(三)突出两大重点,发展文化产业
  12.高标准办好第三届中国国际动漫节;明确动漫创作生产的目标任务,完善落实政策措施,加大人才培养力度,扶持精品原创作品生产;支持动漫游戏产业基地建设,推动动漫游戏产业公共技术平台建设,加快卡通城、卡通影院及卡通频道筹建工作,努力推进我市动漫游戏产业的新发展。
  13.加强统筹规划及政策研究,提出鼓励文化创意等新兴产业发展的意见,支持创意园区建设和创意产业的发展。积极发展现代传媒业,支持报业、出版和广电整合资源,做大做强。进一步落实促进文化与旅游结合的政策举措,培育文化旅游品牌。
  14.研究制定文化市场分类发展规划,认真解决制约文化市场繁荣的突出问题。按照由粗放型向集约性发展的思路,整合资源,打造品牌,调整“门槛”,发展连锁等新型业态。建立全市民营文化企业发展数据库,研究扶持民营文化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开展全市文化市场评估工作,实施电子游戏全国试点工作,组织第三届中国诚信画廊推荐、巡展工作,举办中国网吧产业(杭州)高峰论坛,筹办好“西湖书市”。
(四)加强引导监督,把好导向关口
  15.高度重视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建立和完善安全播出领导体制和组织指挥系统;抓好安全播出的演练与培训,完成广播电视视讯系统向区、县(市)的延伸;建立有效的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重视安全播出工作的群防群治工作,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监测中心的作用。
  16.认真办好《视听评议》、《审读通报》和《监管通报》,切实做好对媒体和出版物的监管工作。根据党委政府和宣传部门导向管理的要求,积极引导舆论,正确开展对存在问题的批评,加强行风评议和监督,治理媒体宣传低俗化及违纪违规等问题。认真落实省委宣传部关于对报刊、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违纪违规行为实行扣点警示制度的实施办法,整治违背宣传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突出问题。开展广播电视播出机构综合评估工作,建立广播电视长效管理机制。
(五)实施精品工程,繁荣艺术创作
  17.完善全市舞台艺术创作生产规划。以第八届中国艺术节、全国话剧优秀剧目调演、浙江省第十届戏剧节及“西湖之春”、“西湖之夏”艺术节等重大艺术赛事和活动为带动,促进精品剧节目的创作生产。做好话剧《爱的心碎》、《苏东坡》等新剧目的策划、创作、修改、加工和参赛等工作。策划组织“全国歌手唱响杭州”活动,借助网络平台,丰富“文化名城”创建手段,提升杭州知名度。
  18.加强影视精品创作。抓好题材规划与管理,支持《潮涌》、《红日》、《大运河》等具有杭州地方特色,体现“三贴近”重大影视题材的创作。组织好“明珠杯”全国越剧票友电视大赛等活动。
  19.加强群众文化精品创作。做好推荐优秀群众文艺作品(节目)参加全国第十四届群星奖比赛工作;举办“三江歌手”大赛、戏剧小品大赛;举办第四届“风雅颂”民间艺术展示大赛;举办好全市乡镇文艺汇演,推动群众文艺创作。
  20.整合全市艺术创作资源,提高我市艺术精品创作能力;加强文艺批评与研究工作,探索提升我市艺术生产可持续发展能力的途径与举措。组织、策划好 “文化杭州”丛书的编辑工作。加强美术书法精品创作。办好《文澜》和《杭州群文》等刊物。
(六)加强管理服务,发展广电事业
  21.以“一会议”(广电局台长联席会议)、“一中心”(广电监测中心)、“一活动”(广播电视视听评议活动)为基本框架, 进一步理顺管理关系,加强依法管理和科学管理,落实管理任务。规范台站节目、呼号及频率使用管理。
  22.依法加强行业管理。重点加强对非法安装地面卫星接收境外节目的专项整治。加强对视频点播业务、互联网传播视频节目、付费电视、大屏幕传播电视节目的管理。加强对IP电视、楼宇电视等新媒体的调查研究和管理。
  23.积极探索县(市)广播电视系统局、台分设的工作机制和职责划分。积极推进农村广播电视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建全广播电视管理体系,加强广播电视服务“三农”工作。
  24.推进广播电视科技创新工作。以推进数字电视平移、数字电影发展及广电技术奖项评比为抓手,进一步推进全市广播电视技术创新和新技术应用,提高行业的科技含量和竞争能力。
(七)坚持创新主题,提升出版版权和印刷管理
  25.加强版权管理与服务。加大版权执法力度,重点抓好“背景音乐”侵权案和软件网络侵权案的查处。加强对版权行业协会和版权管理等社会中介组织的指导与规范。做好动漫游戏产业及其原创作品的版权咨询、维权服务。有序开展企业软件正版化工作。开展全市性版权保护宣传工作。争创国家版权保护示范城市。
  26.进一步加强出版物管理。围绕纪念建军80周年、香港回归10周年等重大活动,抓好重点出版物的选题和发行。以加强审读和规范连续性内部报刊管理为重点,依法加强对出版物的监管。加强对省级和省级以下报社驻杭记者站的依法监督。加强对市属出版单位的选题把关,提高行政监督质量。针对出版行业数字化发展的新趋势,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调研,为依法监管提供依据。面向基层、面向群众,推动“农家书屋”的建设。
  27.依法加强印刷业监管。建立和完善动态管理机制。坚持分级管理原则,明确职责,规范管理,探索监管新方式,加大对有书报刊印刷能力印刷企业及小型、个体印刷单位的监管力度,坚决取缔无证印刷。严格市场准入条件,提升我市印刷业整体水平。
(八)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文化市场秩序
  28.严格依法行政,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全面落实局《2007-2008年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和《2006-2010普法宣传教育规划》的各项工作,提高思路认识,拓展教育宣传面,夯实基础工作。开展业务培训,进一步规范行政许可办理文书和程序。加大对执法过错的责任追究,履行好行政执法的监督职能。
  29.创新管理体系,实现长效管理。加强执法监管队伍建设,完善执法队伍素质。进一步完善“横向到边”的执法协作机制,通过建立和完善执法联络室,实现全市文化市场的综合管理。进一步推广“纵向到底”的管理经验,发挥乡镇在农村文化市场管理中的积极作用,健全乡镇文化市场监管网络,加强对农村文化市场的监管,消除管理盲点。加强义务监督员队伍建设,形成群防群治的管理机制。
  30.完善管理模式,理顺执法职能。改变现行的区块管理为条块管理,形成上下贯通、各负其责的管理模式。规范行政执法流程,形成监管有力、程序规范、反应快速、密切配合、查处高效的两级监管工作机制。
  31.继续以群众反映突出的问题为重点,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工作。以查禁政治性非法出版物、色情类出版物、侵权盗版出版物、淫秽色情表演、网吧违规经营、非法电子游戏机等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为重点,进一步加大管理和执法力度,增大执法密度和力度,从严打击违法经营行为,实现群众投诉率下降、媒体曝光率下降和社会满意度提升的管理目标。
(九)落实“八个一批”,保护文化遗产
  32.按照抢救一批濒临消失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确立一批优秀代表作的传承人(单位)、创建一批民族民间艺术之乡、建设一批展示场馆、发展一批生态保护区、做大一批品牌活动项目和培育一批旅游景区的目标,抓紧制订相关的工作计划,周密部署,加快推进。
  33.认真组织好第二批国家级、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申报工作。出版《杭州市民间艺术大观》,开展好全国文化遗产日相关活动,提升全社会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意识。建立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数据库,抓好基础性工作。筹建杭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十)围绕拓展提升,开展文化交流
  34.按照官方文化交流与民间文化交流并重,商业演出与政府文化交流活动并举的思路,扩大交流领域,提升交流水平。以“八艺节”、“西博会”等重大节庆活动为依托,引进域外高质量的文化项目。加强对外文化交流活动的宏观管理和指导。
  35.积极创造条件,扶持有潜力的商业展演项目,把杭州优秀的文艺剧目、文化活动和越剧、金石书画、民间艺术等地方优势文化资源推向国际文化市场。开展公益性文化事业的国际交流与合作。鼓励支持区、县(市)和社会文化团体开展各种形式的对外文化交流活动。
  36.加强长三角区域内文化交流互动活动。借鉴国际上跨地区举办大型文化节庆活动的经验,互送活动,互为市场,资源共享,促进各形态文化的共生共荣,共同打造区域性公共活动品牌。
  37.促进省内文化交流活动。发挥省会城市优势,主动与各兄弟城市沟通联系,发挥各地已形成群众文化活动品牌的优势,开展交流互动活动,推动省内公共文化建设联动与共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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