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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卫生厅关于2007年为农牧民健康办实事工作计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1-12 生效日期: 2007-01-12
发布部门: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青政办[2007]4号

西宁市、各自治州人民政府,海东行署,省政府各委、办、厅、局:省卫生厅《关于2007年为农牧民健康办实事工作计划》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青海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00七年一月十二日

关于2007年为农牧民健康办实事工作计划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九次全委会精神,大力发展农村牧区卫生事业,不断提高农牧民健康水平,努力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做贡献,按照“整合项目,统筹规划,解决突出问题,力求实事办好”的原则,2007年多渠道筹资1??4亿元,为农牧民健康办10件实事。
  一、具体内容
  (一)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政策,不断提高农牧民受益水平。提高参合农牧民家庭帐户基金标准,实行大额度住院费用第二次补助,农牧民受益率提高10%。
  (二)加强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经办机构管理能力和信息化水平建设,为207个乡镇经办机构配备计算机,提高经办机构信息管理水平。
  (三)实施农牧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与发展规划,切实改善农村牧区卫生服务条件。年内建设11所县医院、5所县妇幼保健机构、7所县中藏医医院、71所乡镇卫生院,完成台湾慈心慈善基金会捐赠11所乡镇卫生院改扩建项目。
  (四)实施“卫生八”、“卫生十一”项目,为185所乡镇卫生院配备基本诊疗设备。
  (五)改善村卫生室基础条件,整县推进标准化村卫生室建设,在西宁市、海东地区、环湖三州建设标准化村卫生室980个;为青南地区106所乡镇卫生院配备流动卫生服务车,实行固定服务与流动服务相结合,提高偏远地区卫生服务可及性。
  (六)加大严重危害农牧民健康的重大疾病干预力度,降低发病率。加强农牧区艾滋病、性病监测防治工作,完成重点地区、高危人群HIV抗体监测5万人份;完成发现2000例农牧民涂阳肺结核病人防治任务,规范化治疗率达90%,治愈率达85%;为班玛、久治、称多三县400余名农牧民包虫病患者进行医疗救治。
  (七)开展城市卫生对口支援农村牧区卫生工作,帮助基层提高卫生服务能力和医疗技术水平。组建两支“卫生支农省级医学专家服务团”深入农牧区开展“送医、送药、送健康知识”活动,组派15支省级扶贫医疗队对口帮扶15个国定贫困县医院,州、县综合医院对口帮扶90所乡镇卫生院,达到派一支医疗队、指导开展一批业务、示教一批手术、培养一批医疗骨干、建立一套技术规范的目标。
  (八)加大农村牧区适用卫生人才培养力度,努力提高基层卫生技术人员整体素质。组织实施“两培双带”项目,培训100名县级优秀临床医师、300名乡镇卫生院医疗技术骨干和1000名村医,面向农村牧区推广应用30项适宜医疗技术。完成100个乡镇卫生院产儿科建设任务,培训200名县、乡两级妇产科、儿科医师。
  (九)进一步规范“济困”病床,提高“一免七减”政策减免比例,年内各级医疗机构为贫困农牧民减免医药费用800万元。
  (十)实施“爱心行动”、“光明行动”和儿童先天性残疾矫正项目。免费在西宁市、海东地区、海北州10万名中小学生中开展先天性心脏病普查工作;为1500名农牧民白内障患者实施复明救治;免费为农牧区200名残疾儿童施行唇腭裂手术。
  二、有关要求
  (一)全省各地区、各单位要把做好为农牧民健康办实事工作作为卫生系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和省委十届九次全委会精神,统筹城乡卫生事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举措,坚持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的原则,全面负起责任,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各项办实事计划落到实处。
  (二)将办实事工作逐项落实负责人、具体承办处室(单位)和直接责任人,科学制定计划,合理安排进度,每季度进行一次督查,务必做到件件有着落。
  (三)加强对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的管理,严格实行项目责任制、法人负责制、招投标制和质量监理制,确保工程质量,如期完成进度,充分发挥项目效益,努力实现农村牧区卫生基础设施条件进一步改善、卫生服务能力显著增强、农牧民健康水平不断提高的目标。
  (四)将为农牧民办实事工作纳入各地、各单位年度责任目标,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省卫生厅每半年结合目标责任制考核进行督导检查,年终对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省卫生厅
2007年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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