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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湖北省“十一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纲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2-31 生效日期: 2006-12-31
发布部门: 湖北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鄂政发[2006]82号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现将《湖北省“十一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纲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湖北省人民政府
二○○六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湖北省“十一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纲要

  “十一五”时期是我省旅游业加快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也是旅游产品转型、结构调整、产业升级、体制创新的关键时期。为培植新兴支柱产业,建设旅游经济大省,充分发挥旅游业在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带动现代服务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结合我省旅游业发展实际,制订《湖北省“十一五”旅游业发展规划纲要》。
  一、旅游业发展态势
  (一)“十五”旅游业发展情况
  1、旅游经济效益显著提高。“十五”时期,全省累计接待海内外旅游者3??32亿人次,年均增长12??91%;实现旅游业总收入1985亿元,年均增长15??96%。接待入境旅游者353??49万人次(其中,外国人275??03万人次、港澳台同胞78??46万人次),年均增长15??33%;旅游外汇收入10??89亿美元,年均增长14??41%。接待国内旅游者3??29亿人次,年均增长11??48%;国内旅游收入1898亿元,年均增长16??08%。2005年,全省实现旅游业总收入473亿元,相当于全省生产总值的7%。我省旅游业已逐步成长为发展较快的新兴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
  2、旅游产业体系日趋完善。“十五”期末,全省已评定国家质量等级旅游景区99家,其中4A级24家、3A级34家;国家级工农业旅游示范点7个,省级工农业旅游示范点12个;旅行社676家,其中国际旅行社42家、出境旅游组团社19家;星级饭店527家,其中五星级6家、四星级31家;长江星级游船26艘,其中四、五星级游船17艘,居全国首位;设有旅游院系的大专院校28所,旅游中专22所,职高56所,是全国旅游教育较强的省份。全省已基本形成了以“行、游、住、食、购、娱”等要素为主体,其它关联产业为支撑,并具有一定规模和水平的旅游产业体系。
  3、旅游投资规模不断扩大。国家先后安排我省旅游国债和旅游专项资金3??6亿元,促进了三峡黄牛岩和大坝旅游区、神农架天燕和大九湖、武当山太子坡和南岩、东湖落雁景区、大别山、九宫山、陆水湖、巴东神农溪、秭归九畹溪、五峰柴埠溪、长阳恩施清江闯滩、梭步垭、坪坝营等重点景区项目的开发建设。“十五”期间全省招商引资项目315个,投资总额337??09亿元,外方投资合同金额301??05亿元,到位资金110亿元,初步形成了国家和地方政府加大投入,外资和国内民营资本加快进入,金融机构积极支持参与的多元化旅游投资格局。省内旅游企业加快改革步伐,80%的企业完成了企业改制,民营化程度大大提高。
  4、旅游市场开发取得成效。以“一江两山”为重点,辐射带动全省旅游整体发展的格局初步形成。鄂渝联手打造长江三峡无障碍旅游区,中部6省达成了旅游合作协议,进一步加强了旅游区域协作。传统观光旅游提档升级,休闲度假、生态旅游、文化旅游蓬勃兴起,专项旅游迅猛发展,初步形成了适应多层次市场需求的旅游产品体系。欧美远程客源市场加快成长,日韩及东南亚市场日益巩固,港澳台市场恢复增长。外省入鄂游大幅增长,省内循环游更趋兴旺,城郊周末休闲度假已成时尚。双休日、黄金周旅游成为推动旅游经济快速发展的重要力量。
  5、旅游发展环境明显改善。省委、省政府先后召开“一江两山”、武当山、神农架、大别山四次现场办公会,研究解决制约旅游发展的突出问题,并专门召开全省旅游工作大会,研究“十一五”旅游业发展规划问题;省人大颁布实施《湖北省旅游条例》,依法治旅取得明显成效;省政府批复实施《湖北省旅游发展总体规划》,进一步明确全省旅游发展的总体思路和战略重点,并以鄂政发〔2001〕47号文件下发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快旅游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制订了扶持旅游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省政协十分关注旅游发展,加强旅游考察调研,督促提案的落实。国家旅游局、国务院三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务院西部开发办、交通部、水利部等6部委联合编制了《长江三峡区域旅游发展规划》,推动长江三峡旅游步入发展新阶段。各级党委、政府进一步加大对旅游发展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力度。武汉、宜昌、襄樊、十堰、荆州、鄂州、荆门、钟祥、赤壁等9个城市进入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行列,成为我省重要的旅游集散地和对外形象窗口。旅游交通等公共基础设施条件加快改善,连接主要旅游城市和重点景区的交通网络初步形成。
  6、旅游带动作用显著增强。截止2005年,全省旅游业直接提供就业岗位41??3万个,为相关行业间接提供就业岗位206??5万个,为缓解社会就业压力发挥了重要作用。全省仅纳入管理的“农家乐”项目达3904家,涌现出神农架、武当山、巴东神农溪、秭归九畹溪、五峰柴埠溪、黄陂木兰天池等一大批通过旅游开发脱贫致富的典型。同时,旅游业发展还带动了交通、商贸、文化、体育、通讯、信息、物流等服务业的发展,为工业、农业提供了新的市场空间,推动了生态环境和文化遗产的保护。
  当前,我省旅游发展还存在一些值得高度重视的问题和薄弱环节,需要在“十一五”时期认真研究解决。一是一批高品位的旅游资源优势尚未转化为具有竞争力的产品优势,缺乏跻身全国前列具有一流开发水准、一流服务设施、一流管理水平的精品景区;二是国际航线不能满足旅游者的需求,旅游交通设施建设相对滞后,重点旅游区域的可进入性不强,景区内部交通条件还有待改善,旅游客流与交通“瓶颈”的矛盾仍比较突出;三是旅游管理体制有待理顺,产业联动、区域互动、整合营销的大旅游格局尚未形成;四是旅游企业“小、散、弱、差”的现状没有得到根本改变,行业整体素质有待提高。
  (二)“十一五”旅游业发展环境
  1、机遇和条件。一是旅游业作为国家重点扶持的新兴产业和新的经济增长点,“十一五”期间将继续得到国家宏观政策的支持;二是“十五”以来,全国和我省基础设施尤其是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交通等基础设施建设取得重大进展,老百姓出门旅游更加方便;三是城乡居民收入继续保持稳步增长态势,老百姓对旅游、文化等消费支出的意愿进一步增强;四是国家实施“中部崛起”战略将为我省旅游发展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五是三峡工程竣工、北京奥运会、上海世博会、全国八艺节等重要事件将为我省扩大入境旅游提供良好的机遇;六是旅游需求的个性化、理性化将有力推进旅游业向纵深发展。
  2、困难和挑战。一是近年来国内已基本形成以环渤海、长江三角洲、大西南、大西北等各具特色的区域旅游目的地,中部地区在国内旅游的大格局中处于相对弱势;二是从中部地区看,湖北周边省份近年来旅游业发展态势较猛,特色初现,给我省造成较大的竞争压力;三是一些景区内部交通还存在明显不足,神农架、恩施等旅游资源富集地区的可进入性仍然较差;四是主要旅游景区接待设施不足,管理水平不高的问题仍然十分突出。
  二、指导思想和战略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市场运作、社会参与”的旅游发展模式,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以产品开发为中心,以建设旅游目的地为重点,实施精品带动战略,着力打造“一江两山”国际旅游品牌,加快鄂西生态旅游圈和武汉城市旅游圈的建设步伐,提高我省旅游核心竞争力,推动全省旅游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发展原则
  1、和谐发展。正确处理有效保护与合理开发的关系,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水平管理,实现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的有机统一,促进人与自然的和谐发展。
  2、突出重点。发挥优势资源特色,全力打造具有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的品牌景区和拳头产品,形成“重点突破、以点带面、联动开发、整体推进”的旅游发展格局。
  3、项目带动。科学论证、精心策划,开发建设一批资源品位高、配套条件好、市场潜力大、组合能力强、带动作用显著的重点项目,以开发促精品,以精品塑形象,实现旅游业的突破性发展。
  4、分级管理。省级对全省旅游发展进行统筹规划,突出重点予以实施,充分发挥龙头的辐射带动作用,促进全省和各地旅游的发展。各地依托全省旅游发展重点,确定当地旅游发展思路,抓住当地旅游重点予以实施,促进本区域旅游的发展。
  5、以人为本。以满足旅游者的需求为出发点,开发个性化、多样化旅游产品,提供标准化、规范化、优质化的旅游服务,创造安全、便利、优美、和谐、舒适的旅游体验环境。
  (三)战略目标
  通过五年努力,实现我省旅游目的地和精品名牌建设的重大突破,全面提升湖北旅游对外整体形象;实现旅游经济增长方式的重大转变,推动旅游发展走上效益型增长之路;实现旅游资源大省向旅游经济大省的跨越,旅游发展走在中部地区前列。到2010年,全省接待入境旅游者150―180万人次,年均增长16??3―23??6%;创汇4??7―5??6亿美元,年均增长14??1―20??6%;接待国内旅游者1??2亿人次,实现国内旅游收入760亿元以上,年均增长11??6%和13??7%。旅游总收入超过800亿元,年均增长13??8%,旅游业成为全省重要支柱产业。
  旅游城市:武汉市争创中国最佳商贸旅游城市,宜昌市争创中国最佳观光旅游城市,黄石、黄冈、咸宁、孝感、恩施、利川、丹江口、洪湖、应城等市争创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十一五”期末,全省中国优秀旅游城市达到15座以上。
  旅游目的地:长江三峡、神农架、武当山成为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旅游目的地。
  旅游景区:国家5A级旅游景区达到6家以上;国家4A级旅游景区达到40家以上。
  旅游产品:观光旅游产品继续发展,休闲度假旅游产品基本成型,专项旅游产品形成系列,红色旅游、三国文化旅游、乡村旅游产品在全国占有重要地位。
  旅游企业:形成3―5家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和竞争力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3―5家国际、国内旅行社分别进入全国“百强”行列。
  三、重点旅游区域和重点专项
  “十一五”时期,重点建设“一江两山”国际旅游区域、武汉城市圈旅游区域和清江土家民俗生态旅游区域,以及红色旅游、三国文化旅游两个重点专项产品。大力实施以长江三峡、神农架、武当山为重点的“一江两山”旅游区域综合开发,整合资源优势,彰显品牌特色,改善和提升我省对外旅游形象,增强在海内外的竞争力和吸引力,支撑和带动全省入境旅游业的发展。加快建设以武汉为龙头的武汉城市旅游圈,壮大我省旅游产业规模,提高全省旅游经济的运行质量和水平。积极开发清江土家民俗生态旅游区域,培育我省旅游经济新的增长点,不断拓宽我省旅游发展的层次和领域。发挥红色旅游、三国旅游资源优势,开发具有地方特色和文化魅力的重点专项旅游产品。
  (一)“一江两山”国际旅游区域
  该区域主要包括宜昌市、十堰市、神农架林区及恩施州巴东县。加强长江及其支流航道与码头建设,加快209国道改造升级和旅游景区内部公路建设,保护自然生态环境,挖掘旅游文化内涵,建设和完善配套服务设施,提升旅游服务品质,把三峡?神农架?武当山尽快建成国内一流、国际知名的综合性旅游目的地。
  1、长江三峡观光度假旅游区
  该区拥有世界上最典型的高山峡谷、绵延浩瀚的高峡平湖和世界一流的水电工程,是海外旅游者来华的首选旅游目的地之一。抓住三峡工程建设和2009年全面竣工的契机,以宜昌为依托,以三峡大坝为核心,以长江为主轴,突出休闲度假和生态旅游的主题特色,重点开发和完善三峡大坝、三峡人家、西陵峡口、秭归凤凰山、九畹溪和屈原故里、昭君故里、车溪、晓峰、大老岭等旅游景区,深度挖掘纤夫文化、延伸开发和整体提升神农溪旅游品牌,加快开发宜都天龙湾、当阳玉泉寺―关陵、远安灵龙峡―鸣凤山等景区,建设精品名牌集群。形成以神奇秀美的高峡平湖、雄伟壮观的现代工程、源远流长的峡江文化、古朴浓郁的民俗风情、开拓奉献的移民文化和世界第一水电城为主要特色的国际旅游区。到2010年,宜昌市接待旅游者1200万人次(其中入境旅游者50万人次以上),旅游总收入达到100亿元(其中创汇8000万美元)。
  重点建设项目:三峡坝区游客服务中心与生态旅游度假区、黄牛岩生态旅游区、坝上高峡平湖旅游度假区、秭归凤凰山屈原祠及九畹溪流域旅游综合开发、巴东神农溪延伸开发、长江三峡国家地质公园(湖北)一期工程、兴山昭君故里、宜都天龙湾休闲度假旅游区。
  2、神农架原始生态旅游区
  该区保存有世界中纬度地区最完整的自然生态群落,是国际“人与生物圈”保护区网成员,以“野人”之谜闻名海内外,具有垄断性的世界级旅游资源。充分发挥南接长江三峡、北连武当山的区位优势和品牌集聚效应,结合209国道生态旅游带建设和神农架至兴山高等级生态旅游公路建设,以原始生态为主题,以神农文化为背景,按照“保护第一,科学规划,合理开发,永续利用”的方针,突破区内外旅游交通瓶颈,改造提升木鱼、红坪等城镇的旅游综合服务功能,开辟原始森林穿越、野人寻踪、高山滑雪、湿地观光、极限挑战等一批特色旅游项目,提升旅游配套服务设施的档次与水平。积极申报世界地质公园和世界自然遗产。形成以原始古朴的生态环境、雄奇幽邃的自然景观、神秘莫测的“野人”之谜、珍稀奇异的生物资源和垂直分布的植物群落为主要特色的生态旅游区,并跻身全国原生态旅游目的地的前列。到2010年,神农架接待旅游者150万人次(其中入境旅游者8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8亿元(其中创汇500万美元)。
  重点建设项目:木鱼镇综合改造与游客中心、原生态大型文艺表演场馆、神农架滑雪场二期工程、珍稀植物园与“野人馆”、金丝猴唤引与繁育中心、大九湖高山湿地保护与生态旅游区建设。
  3、武当山世界文化遗产旅游区
  该区以规模宏大的皇家道教古建筑群、中国两大武术流派之一的武当武术闻名海内外。充分发挥武当山毗邻西安市和三峡、神农架的地域优势,抓住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和国家东西大通道加快建设的机遇,坚持“保护为主,合理利用,科学规划,严格管理”的方针,加大武当山文物古迹保护、修复和旅游景区内部环境整治力度,增强武当山的文化吸引力和品牌竞争力。大力弘扬和发展武当武术,推广参与性的习武健身、养生等特色项目,加快恢复一批重点古建筑。加强中心城镇旅游功能建设,提档升级一批旅游配套服务设施。积极申报世界自然遗产。形成以博大精深的道教文化、举世罕见的皇家宫观、蜚声中外的武当武术、精美绝仑的文物瑰宝、雄伟奇特的自然景观为主要特色的世界文化遗产旅游区。
  十堰市以武当山为核心,充分发挥其辐射带动作用,加强旅游资源的整合联动开发,重点建设好净乐宫、伏龙山、房县温泉、神农峡、郧县恐龙蛋地质公园、郧西五龙河等重点景区。到2010年,十堰市接待旅游者1020万人次(其中入境旅游者12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50??2亿元(其中创汇4000万美元)。
  重点建设项目:武当功夫馆、武当山游客中心、武当文化中心(博物馆和演艺中心)、玉虚宫部分复建、五龙宫修复、五龙河景区开发。
  (二)武汉城市旅游圈区域
  该区域以武汉为中心,包括黄石、鄂州、黄冈、孝感、咸宁、仙桃、天门、潜江等8个城市。圈内旅游资源丰富,环境容量较大,对外交通便捷,具有十分广阔的旅游发展空间。抓住武汉市和江汉平原地区率先基本实现公路交通现代化、以武汉为中心的综合交通枢纽建设的机遇,大力推进圈内城市旅游一体化发展。
  1、武汉都市旅游区
  突出都市风情和滨江滨湖特色,加快大型主题公园、现代城市景观和旅游集散功能建设,提升武汉旅游的形象竞争力,促进武汉由过境城市向目的地城市转变。以黄鹤楼为重点,实施两江、两山、四岸、四桥综合开发,形成“大滨江旅游区”;以东湖为核心,整合省博物馆、武汉植物园、地质大学博物馆等周边科教文化旅游资源,构建“大东湖旅游区”;继续推进以汉口为主体的文化商业街区建设,打造包括会议、展览、商务、购物在内的商务会展旅游中心;进一步开发木兰山、木兰湖、木兰天池等木兰系列景区,形成木兰生态旅游区。加强东西湖、蔡甸、江夏、新洲、黄陂等郊区森林、湖泊旅游资源开发,形成环城游憩带。到2010年,武汉市接待旅游者3700万人次(其中入境旅游者68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超过350亿元(其中创汇3亿美元)。
  重点建设项目:黄鹤楼公园改扩建、龟山旅游资源整合开发、长江夜游码头建设、古琴台改扩建、省博物馆综合馆布展、中科院武汉植物园游客中心及科普旅游区、东湖环湖及环东湖道路改造、武汉极地海洋世界、武汉水乡旅游城、黄陂木兰系列景区、江夏天子山、蔡甸“大好河山”旅游区、九峰城市森林公园。
  2、武汉城市圈内旅游区
  重点开发一批高质量的温泉、山岳、湖泊型休闲度假旅游区和生态旅游、乡村旅游、工业旅游、科教文化旅游、宗教旅游等专项产品,在满足“1+8”城市圈居民休闲度假需求的同时,积极开拓国内外旅游市场,不断提高旅游业发展的质量和水平。
  黄石突出工业旅游特色,积极塑造“青铜故里?山水黄石”城市旅游形象,着力打造以大冶铁矿旅游区为主体的黄石国家矿山公园旅游区、以铜绿山古铜矿遗址为主体的大冶青铜文化旅游区、以磁湖为主体的环磁湖都市休闲旅游区、以仙岛湖、网湖湿地和龙港红色遗迹为主体的阳新生态旅游区,以及以冶炼、服装、酿酒等工业企业为依托的黄石工业之旅。到2010年,黄石市接待旅游者55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26??3亿元。
  鄂州突出休闲旅游和三国文化特色,以“两湖(梁子湖、红莲湖)两山(西山、莲花山)”为重点,加快建设三国吴都历史文化旅游区、梁子湖(岛)生态旅游区、红莲湖旅游度假区、莲花山旅游区和城市休闲旅游景观带。到2010年,鄂州市接待旅游者287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28??7亿元。
  孝感突出休闲旅游和孝文化特色,重点培育和开发“两山”(孝感双峰山、安陆白兆山),“三湖”(孝昌观音湖、大悟龙潭、汉川?翥夂?),“五个一”(“一村”,湖北天紫生态旅游村;“一泉”,应城汤池温泉;“一胜地”,大悟红色旅游胜地;“一群落”,安陆古银杏群落;“一遗址”,云梦楚王城遗址)等旅游景区。到2010年,孝感市接待旅游者5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25??8亿元。
  黄冈突出大别山绿色生态旅游和红色文化、名人文化和佛教文化特色,重点开发红安烈士陵园和长胜街、罗田大别山国家森林公园、英山吴家山、浠水三角山、东坡赤壁和黄梅佛教文化旅游区、李时珍医药保健文化旅游区,建成综合性的国内旅游目的地。到2010年,黄冈市接待旅游者8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64亿元。
  咸宁突出温泉旅游、生态度假和三国文化特色,积极打造“中国温泉之乡”,高起点建设温泉度假旅游区,整体提升九宫山生态旅游区,综合开发系列山水旅游景观,深度开发三国文化景观,建成综合性的国内旅游目的地。到2010年,咸宁市接待旅游者78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37??3亿元。
  仙桃、天门、潜江三市以武汉为依托,积极开发乡村旅游,大力发展“农家乐”、江汉平原民俗旅游和特色美食旅游。
  此外,荆门、随州要积极依托武汉城市旅游圈,加快旅游业的发展。荆门突出世界文化遗产品牌,重点开发明显陵世界文化遗产旅游区,积极开发大洪山黄仙洞和绿林景区、漳河水利旅游区、京山温泉度假区。到2010年,荆门市接待旅游者700万人次(其中入境旅游者1??2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26亿元(其中创汇500万美元)。
  随州突出炎帝神农文化、以编钟为代表的楚文化,重点开发厉山炎帝神农故里景区、擂鼓墩文化旅游区。积极开发以大洪山为主体的生态旅游区,加强与荆门钟祥市、京山县的区域旅游协作,共同整合打造大洪山生态旅游品牌。到2010年,随州市接待旅游者50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15亿元。
  重点建设项目:铜绿山古铜矿遗址公园、黄石国家矿山公园、西山三国吴文化历史遗迹开发、梁子湖和红莲湖高尔夫球场、双峰山与天紫湖旅游度假区、罗田大别山国家森林公园、四祖寺―五祖寺整体开发、咸宁温泉谷、赤壁五洪山温泉旅游度假区、赤壁古战场旅游区、仙桃排湖旅游综合开发、钟祥明显陵旅游配套设施建设、随州神农故里景区改扩建、大洪山生态旅游综合开发。
  (三)清江土家民俗生态旅游区域
  该区域以清江为主线,包括“一州两县”,即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和长阳、五峰两个土家族自治县。是我省主要的少数民族聚居区,民族风情浓郁,也是我省“十一五”时期最具活力和成长性的民俗生态旅游目的地。
  恩施州旅游资源丰富而独特,以“六个一”最为著名。一条清江山水风光秀丽;一个腾龙洞是亚洲最大的天然洞穴;一处恩施大峡谷是世界地质考察的重大发现,一座木鱼寨代表了土家族建筑的杰出成就;一口大水井旁保存有完好的南方典型明清庄院;一首《龙船调》风靡海内外。恩施市土司城、利川齐岳山、咸丰坪坝营、来凤仙佛寺等景区也各具特色,具有较高的旅游开发价值。“十一五”时期,恩施州要充分发挥土苗民族风情和清江山水画廊的资源优势,牢牢把握旅游交通环境改善和三峡旅游辐射带动的大好契机,围绕树立和推广“生态恩施州,民俗风情园”的主题形象,以重点景区为依托,以点带面,滚动发展,尽快成为我省旅游经济新的增长点。到2010年,恩施州接待旅游者430万人次(其中入境旅游者20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21??4亿元(其中创汇2500万美元)。
  长阳是土家族的发祥地,巴土文化源远流长。要加快提升“歌舞之乡”的品牌形象,重点开发清江“百里画廊”、武落钟离山、巴国古城、愚人岛等景区,努力建成长江三峡旅游线和清江土家民俗风情旅游线上的重要旅游区。
  五峰以丰富多彩的土家民俗风情和神奇险峻的柴埠溪大峡谷、古朴神秘的后河原始森林而著名。要以柴埠溪大峡谷和后河风景区为重点,加强旅游和基础设施建设,尽快培育成旅游经济新的增长点。
  重点建设项目:恩施大峡谷―腾龙洞景区开发和基础设施建设、咸丰坪坝营、五峰柴埠溪―后河生态旅游区综合开发、长阳中华巴土圣山(清江画廊)风景区、愚人岛生态休闲旅游度假区、恩施土司城改扩建。
  (四)重点专项
  1、红色旅游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宣部、国家旅游局等13部委颁发的《全国红色旅游经典景区名录》及要求,围绕“武汉是中国红色革命的发祥地和中心地区之一”、“湖北是中国革命重要转折的枢纽地区之一”、“湖北是中国共产党创立人民军队和根据地、开展游击战争并夺取全国胜利的重要地区之一”的三条主题线索,突出“革命中心、农运火种”、“将军故里、中流砥柱”和“千里跃进、中原突围”等三大主题特色,开发红色旅游经典景区,打造红色旅游精品名牌,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全省重点建设武汉市红色旅游系列景区(江岸区八七会议旧址纪念馆、武昌毛泽东旧居及中央农民运动讲习所旧址纪念馆),黄冈市大别山红色旅游区(红安县黄麻起义和鄂豫皖苏区革命烈士陵园、董必武故居、李先念故居、七里坪长胜街、麻城市烈士陵园、英山县英山革命烈士陵园、罗田县胜利烈士陵园),湘鄂西红色旅游系列景区(荆州市监利县周老嘴镇、洪湖市瞿家湾湘鄂西革命根据地旧址群、洪湖市湘鄂西革命烈士陵园),孝感市红色旅游系列景区(大悟县宣化店谈判旧址、新四军五师旧址)等14个项目,努力把湖北建设成我国红色旅游的重要目的地之一,把红安建设成国内一流的红色旅游基地。
  2、三国旅游
  充分发挥荆州、襄樊在全省三国文化旅游中的重要作用,整合全省三国文化旅游资源,以“城”为主导,打造三大古城旅游区(荆州古城、襄阳古城、鄂州吴王城),以“场”为支撑,营造三大古战场旅游区(赤壁古战场、?V亭古战场、西塞山古战场),以“山”为载体,塑造三大名山旅游区(宜昌玉泉山、鄂州西山、襄樊岘山),以“园”为系列,开发三大三国主题园区(襄樊古隆中风景区、南漳水镜庄园、当阳关公文化城),形成以“六古”(赤壁古战场、荆州古城、襄樊古隆中、当阳关陵古庙、武汉黄鹤古楼、鄂州吴王古都)为龙头,连接全省主要三国景点的三国文化旅游精品线路,进一步增强湖北旅游的特色竞争力和文化竞争力。
  襄樊以三国文化为主体,重点开发以古隆中、襄阳古城、水镜庄为中心的三国文化旅游区,积极开发以保康九路寨、紫薇生态园、谷城大薤山―南河风景区为中心的荆山生态旅游区,以鱼梁洲为中心的汉江风光旅游区,打造三国文化游和荆山生态游两大品牌。到2010年,襄樊市接待旅游者1000万人次(其中入境旅游者5??1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超过80亿元(其中创汇1200万美元)。
  荆州以三国文化、楚文化为主体,重点开发以荆州古城游览区为依托的三国文化主题公园,以纪南城遗址公园暨海子湖旅游休闲度假区为核心的楚文化主题公园,以石首天鹅洲湿地生态旅游区为重点的长江故道生态观光游览带,以及洪湖红色生态旅游区和??水度假旅游区。到2010年,荆州市接待旅游者600万人次(其中入境旅游者10万人次),旅游总收入达到35亿元(其中创汇3000万美元)。
  重点建设项目:荆州博物馆改扩建、荆州古城东门及张居正故居旅游区综合改造、纪南城暨海子湖旅游度假区开发、石首天鹅洲湿地与洪湖红色生态旅游区、“诸葛亮与襄阳古隆中”陈列馆、襄阳古城、谷城薤山、南漳水镜庄综合开发。
  四、重点旅游基础设施和旅游城镇
  (一)旅游交通设施
  公路:打通“一江两山”国际旅游大通道,2007年建成宜昌兴山(昭君桥)至神农架(木鱼坪)56??2公里生态旅游公路,加快完成神农架―保康―谷城―武当山公路基础设施和安保工程建设;打通“双神”旅游线,2007年按山区三级公路标准建成神农架大界岭至神农溪沿渡河公路。“十一五”期间,将宜都至五峰渔关改建成一级公路;完成改造柴埠溪58公里景区公路;改造利川腾龙洞至恩施大峡谷旅游公路,2007年前建成团堡至恩施大峡谷27公里公路。优先发展与旅游密切相关的骨架公路网建设,包括沪蓉高速宜昌至巴东段178公里、武汉至英山高速132公里、武汉至麻城高速101公里、武汉至红安26公里一级公路。同时,抓好宜昌三峡机场至高速公路?V亭收费站公路升级改造、恩施至奉节公路(省道)石乳关隧道(全长2530米,其中恩施段1190米)建设等交通项目的建设。
  铁路:加快武汉―安康铁路、武汉―九江铁路增二线和宜昌―万州铁路、武汉―合肥铁路、武汉―广州客运专线、武汉新客站、武汉天兴洲公铁两用大桥等项目的建设,完善我省及周边地区铁路网布局,尽早将武汉建成全国四大铁路枢纽之一,为旅客提供良好的铁路运输条件。提档升级武当山火车站,实现武汉―宜昌火车提速。
  水运:抓住国家全面建设长江黄金水道的机遇,将黄石、黄冈、荆州、宜昌、巴东等地码头建设纳入建设规划,加快建设长江沿线旅游码头;重点建设巴东神农溪沿渡河漂流旅游码头、巴东县旅游码头、兴山昭君旅游码头、峡口旅游码头、黄柏河旅游客运港区、石牌旅游码头。加快开通“一江两山”重点旅游区域内河航线,尽快打通西陵峡至神农架的水上旅游航线。
  航空:加快武汉天河机场二期工程建设,使之早日成为全国大型枢纽机场;扩建宜昌三峡机场,加快口岸设施建设,使之尽快成为4E级机场;充分挖掘和发挥襄樊刘集机场的旅游客运功能,使之成为4C级支线机场。
  (二)城市、城镇旅游功能建设
  武汉、宜昌、襄樊等旅游中心城市要挖掘城市文化底蕴,形成鲜明的地域特色;美化城市环境,加强市政建设和景观建设的衔接;配套完善“行、游、食、住、购、娱”旅游要素,为旅游者创造良好的体验环境;建立健全旅游服务产业体系;开辟与本区域景区容量相适应、连接主要客源地的交通线路;火车站、机场、码头、主要汽车客运站提供旅游咨询、集散服务;在公共场所建立双语标识系统,在窗口行业推广使用英语,提高全民旅游意识。武汉成为全省最大的旅游集散地、华中地区的旅游组织与服务中心和长江旅游的枢纽城市。宜昌成为三峡旅游目的地城市和鄂西南区域旅游中心城市。襄樊成为鄂西北区域旅游交通枢纽城市。
  旅游中心城镇要加强对历史文化遗存和生态环境的保护,开发形成独有的旅游吸引物,城镇建筑要具有景观价值;配套服务设施有传统和地方特色,城镇环境优美,具有乡村风韵;完善旅游中心城镇服务功能,建设娱乐休闲、土特产销售和特色美食功能区;完善旅游信息、散客接待、紧急救援、疾病监控、卫生防疫、金融服务、因特网服务、供水供电、邮政通讯、环境检测、污水和垃圾处理等配套设施。加快十堰武当山镇、神农架木鱼镇和红坪镇、巴东沿渡河镇、夷陵三斗坪镇、兴山高阳镇、应城汤池镇、洪湖瞿家湾镇、荆门漳河镇、红安七里坪镇、咸宁赤壁镇、通山九宫山镇等城镇的建设和改造步伐,使其成为区域旅游中心城镇。
  五、重点旅游服务业
  (一)旅游客运
  1、尽快开通武汉直达西欧(法国或德国)的空中航线;开通武汉至新加坡的空中航线;启动宜昌境外航线开通计划,“十一五”先期开通至香港的地区航线。
  2、宜昌、襄樊、十堰等主要城市开通市内旅游观光专线;中心旅游城市开通至辐射区域内主要景区的直通客运线路,减少中转环节;具有一定集散功能的城市开通至周边重要景区的旅游客运专线,实现景区与城市的快速往返。
  3、旅游、民航部门密切合作,扩大地区性包机业务,探索联合组建专业性旅游包机公司;鼓励成立汽车租赁公司,适应散客自助驾车旅游消费需求;铁路客运在提速的基础上多增加夕发朝至列车车次,增开旅游专列,改善服务设施;完善民航、铁路、航运、公路交通票务和网络预订系统。
  (二)旅行社
  支持大型旅行社依托资金、品牌、规模、特许权等优势资源,走集团化、网络化的发展之路,建立批发商、代理商、零售商的销售网络体系,创新现代企业经营模式和资本运作模式,延伸和整合旅游产业链,积极参与国际国内旅游市场竞争,全省形成3―5家对旅游发展起重大带动作用的龙头企业;支持中小型旅行社立足特定旅游消费群体,实行市场细分定位和差异化竞争,走特色化、专业化的发展之路。
  (三)旅游饭店
  适应度假和商务旅游发展的需求,引导建设一批度假型、商务型、会议型旅游饭店。适应自助游、自驾游、家庭游等散客市场需求,引导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家庭旅馆、汽车旅馆、青年旅馆和露营地。加强重点城市和旅游景区高星级饭店建设,武汉在增加饭店总量的基础上,五星级达到10家以上,四星级达到30家左右;宜昌等城市适当发展五星级饭店,重点发展四星级饭店;其它城市结合经济社会发展及旅游业发展情况,适当发展高星级饭店。“十一五”期末,高星级饭店达到60家以上。
  (四)旅游船
  重点引导新建和改扩建适合高峡平湖豪华度假旅游船,发展新型环保观光游船、游艇和城市观光船。形成以高峡平湖豪华度假游和普通观光游相结合,三峡旅游与支流观光、城市夜游相结合的游船旅游产品体系。延伸长江旅游线路,引导游船企业开辟长江中下游观光旅游。支持游船公司通过租赁、兼并、参股、收购等方式整合单船公司,打造系列连锁品牌。
  (五)旅游餐饮
  创新鄂菜烹调工艺,推广水鲜产品、小吃名点等鄂菜系列。重点开发荆州风味、土家风味、乡村风味等地方特色菜肴和绿色食品、便携食品。主要旅游城市、旅游中心城镇建设特色饮食街,树立品牌意识,重视环境建设和文化氛围营造,打造餐饮名店。引导城市近郊和景区大力发展以餐饮为主的“农家乐”旅游项目。
  (六)旅游商品
  大力扶持开发具有湖北特色的旅游商品、纪念品,形成三峡、三国、武当、神农、土家民俗、武汉都市六大商品系列。重点开发绿松石工艺品、武当刀剑、荆楚文物复仿制品、竹制工艺品等精品。大力展销鄂烟、鄂酒、服装等地方名牌工业品和土特产品。武汉、宜昌、襄樊、十堰、荆州等主要旅游城市建成比较集中的旅游购物区和旅游商品展销批发中心;其它城市、旅游中心城镇建成一批具有一定规模的特色旅游商店;景区在游客集中区设立旅游商品销售网点,星级饭店、游船设立旅游商品销售橱柜。
  (七)旅游文化
  深度挖掘文化旅游资源内涵,大力发展以楚文化、三国文化、红色文化为重点的文化专项旅游;举办具有本地文化特色的旅游节庆活动,将武汉国际旅游节、长江三峡国际旅游节、武当国际旅游节等培育成重要的节庆品牌;结合重点旅游区建设,以神农、荆楚、名人、三国、武当、红色、三峡和土家等旅游文化为主题,创作大型系列文化旅游节目,定期为旅游者演出;各重点景区挖掘自身文化特色,编排不同类型的文化旅游节目。鼓励创办旅游文化娱乐公司、旅游文化演出公司,大力推广参与性强的特色项目。
  (八)体育休闲
  建设鄂州红莲湖水上竞赛基地、省体育局武汉光谷训练竞赛基地,完善神农架滑雪场设施;重点城市和景区结合资源特点建设野外拓展、滑雪、极限运动等基地;建设好金银湖、红莲湖、宜昌天龙湾和鄂州梁子湖等高尔夫球场;打造神农溪、九畹溪、杨家溪、鸳鸯溪等一批特色各异的漂流精品;开展汽车拉力、龙舟竞渡、长江横渡、武当武术、水上竞技、滑翔跳伞、攀岩探险等体育活动;发展沿汉宜、汉十、荆襄、318、209国道和“一江两山”区域自驾车旅游,形成系列体育旅游专项产品。
  六、支持政策和保障措施
  (一)支持政策
  1、各级人民政府要将旅游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逐年增加投入。重点建设与旅游业配套的交通、安全保障、环境卫生、供水供电、通讯等基础设施和自然景观、文化遗产的保护设施。
  2、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大对旅游业的投入。各级财政在年度财政预算中,根据财力状况安排旅游发展专项资金,用于当地旅游公益设施的建设,重大旅游活动的组织和旅游项目的推介宣传,并视财力增长逐年增加。发展改革部门对旅游基础设施的投入在现有基础上有所增加。
  3、把发展旅游业作为调整贫困地区产业结构、促进农民就业和脱贫致富的重要途径,纳入扶贫计划。在具备旅游业发展条件的贫困地区扶持建立旅游扶贫示范区,安排财政扶贫专项资金和扶贫信贷资金,用于旅游区规划、农户搬迁、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环境改善。
  4、国家及省天然林保护、农业综合开发、农村能源、乡村公路、民族发展、以工代赈和三峡库区产业发展基金等专项资金的安排使用,要尽可能与旅游发展结合起来。
  5、旅游景区可依法出让经营权,转让收益主要用于旅游业的发展;鼓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利用非耕农用地,以租赁方式与开发商合作开发旅游项目;非政府投入单项投资1亿元以上的重大旅游项目,可按建设规划,采用招标、拍卖、挂牌出让方式分期供地和分期办证,土地出让金、开垦费、植被恢复费、配套费等规费可按有关规定申请分期付款或缓缴。
  6、严禁对星级饭店等旅游企业进行乱检查、乱摊派、乱收费,行政事业收费项目严格控制在国家和省确定的范围内;对星级旅游饭店用水、用气等基础供给价格与一般生产型企业一致;星级饭店空气检测、环境检测按照下限收费。
  7、旅行社可以接受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的委托,为相关单位提供交通、住宿、餐饮或者会务服务。支持具备条件的旅游企业,通过股票上市、发行债券、项目融资、股权置换等方式,拓展融资渠道,尽快做大做强。
  8、支持旅游客运汽车公司开辟特色旅游专线,实行跨区域营运;对正在进行经营的旅游车辆不得随意扣留,确保旅游团队行程。
  9、对在三峡库区注册经营并吸收移民就业的旅游企业,一经国家批准,可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三峡库区旅游企业和项目可比照库区工业企业和项目享受其他优惠政策。
  10、把发展农村旅游纳入各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规划中,将旅游城镇建设纳入“百镇千村”建设规划。编制农村旅游发展专项规划,支持重点区域农村旅游的发展;推动有条件的乡镇,把农村旅游的清洁、环保、道路等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纳入“乡村清洁工程”和农村道路“畅通工程”等支农工程中加以解决;推动农村旅游开发项目和各种支农资金挂钩,争取把支持农村发展的小额贷款用于农村旅游户,多渠道多方式筹集资金,大力开发具有特色的乡村旅游产品。
  (二)保障措施
  1、加强对旅游产业发展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支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从加快产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战略高度,切实加强对旅游发展的领导、支持和推进工作。要将旅游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特别注重旅游产业与相关行业的协调发展。各市州及旅游资源丰富的县市政府要尽快健全和完善旅游产业发展协调制度及目标考核制度,认真改善旅游业发展环境,切实解决旅游企业存在的困难,落实发展项目、工作任务和目标责任。各地要根据财力逐步增加财政对旅游宣传促销和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的投入。
  2、构建大旅游的发展机制和模式。在政府层面,各地要在部门事务性协调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行业规划与旅游规划的衔接,项目、资金与旅游开发的有机结合,交通、通讯等基础设施与景区开发同步同向配套,城市规划和建设充分考虑旅游功能的发挥和完善,政府整体形象宣传与企业面向市场促销相结合。要在政府推动下,以市场为基础,以利益为纽带,打破旅游资源的条块分割,整合好建设、林业、文化、民政、水利、民宗、园林、环保、体育、科技、教育等行业系统管理的资源,推动共同保护、共同开发利用、共同发展。公安、工商、交管、建设、文化、环保、卫生、质量监督、边防海关等与旅游业密切相关的执法部门,要严格依法办事,依法保护旅游经营者和旅游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严禁乱执法和不作为。在行业和企业层面,要按照“发展产业群、拉长产业链”和“深度开发、多点增长”的思路,鼓励多行业联手、多企业合作,做精做深、做大做强旅游产业。各地要创造条件,大力扶持引导农业、工业、商业、交通客运、文化体育、房地产、饮食娱乐等行业,立足自身优势,向旅游延伸发展。要高度重视旅游对贫困山区脱贫致富的带动作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制定具体措施,通过补助、贴息、小额信贷等多种方式,大力扶持“农家乐”等项目的发展。
  3、推进旅游资源整合和区域协作。以武汉、宜昌等主要旅游城市为依托,以三峡、神农架、武当山等核心旅游景区为龙头,加快区域内、区域间、省际间的旅游资源整合和协作。切实抓好鄂西生态旅游圈、武汉城市旅游圈、清江土家民俗生态旅游区等三大特色旅游经济板块内的资源整合,拓展、深化和推进三大区域间的旅游协作。重点推广魅力三峡之旅、世界遗产?三国文化之旅、武汉都市之旅、一江两山精品之旅、鄂东南生态人文之旅、清江土家民俗风情之旅等6条精品旅游线路和红色旅游、三国文化旅游等专项产品。加强与全国特别是周边省份的旅游合作,鄂渝联手打造长江三峡无障碍旅游区;鄂豫皖协作开发大别山红色旅游基地;鄂陕共同推广西安兵马俑―武当山世界文化遗产旅游线;鄂湘合力推介长江三峡―张家界山水精品旅游线和湘鄂西土苗民族风情旅游线。
  4、深化旅游企业改革。按照有利于促进保护与开发相互融合、管理权与经营权相对分离的原则,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剥离旅游景区(点)事业单位的经营管理职能,逐步推进旅游景区经营企业化、运作市场化。在严格保护的前提下,着力培育、推广旅游景区市场化运作的典型。积极引进大企业、大集团参与景区建设和经营管理。企业参与旅游景区开发,要严格开发实力、开发理念等准入条件,建立准入机制、退出机制和安全环保机制。深化国有旅游企业产权制度改革,旅游景区(点)、饭店、旅行社、旅游运输公司等旅游企业,要结合企业改革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充分利用资本和市场手段整合资源,组建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的大型旅游集团。发展同业合作联盟,推进利益共享的连锁经营和集约式服务。扶持和培育农民旅游服务组织。推进旅游饭店连锁经营、旅游景区(点)集团化、旅游运输联合化以及导游服务公司化。加快企业改组改制步伐,国有旅游企业的改制工作在2007年基本完成;加快旅游企业的民营化进程,大力发展民营旅游经济;扩大外资进入旅游业的领域。“十一五”期末,力争形成3-5家在全国具有一定影响和竞争力的大型旅游企业集团。
  5、加快旅游招商引资步伐。按照分级、分块负责的原则,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抓好列入全省“十一五”旅游规划的重点项目的跟踪落实。外经贸、工商联等部门举办招商会和在对外招商引资中,应有重点地推介旅游项目。要提高项目的策划、包装水平,增强项目的可操作性和吸引力。拓宽旅游投资渠道,在旅游开发权和经营权出让、以资源和土地入股合作开发、投资商以技术入股参与开发等方面实现根本性突破。打破地区和行业封锁,吸引外省骨干旅游企业进入本地市场;鼓励各行各业、全社会参与旅游开发,兴办旅游经济实体;支持大型企业、上市公司以各种形式投资旅游产业。创新旅游招商引资办法,由以政府招商为主体逐步转入以市场招商为主体,推行业主招商、代理招商、以商招商、联合招商等招商方式,形成政府推动、企业承办、市场运作的招商引资机制。
  6、加大旅游市场开发力度。以“极目楚天舒,浪漫湖北游”为主题,以长江三峡、神农架、武当山为标志性品牌,塑造和推广湖北旅游对外新形象,提升湖北旅游在海内外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充分发挥各地和旅游企业的积极性,建立促销联动机制,开展统一对外促销,形成整体宣传合力,产生市场凝聚效应。创新旅游宣传促销方式,在参加国际国内旅游交易会、组织赴外参展促销、邀请海内外旅行商和新闻媒体来鄂实地考察等方面,把扩大市场的覆盖面和有针对性地开发细分市场结合起来,把品牌促销与组合推广结合起来,把有效的传统促销手段与现代营销网络结合起来。精心策划华中旅游博览会、武汉国际旅游节、长江三峡国际旅游节、武当国际旅游节等重大节庆会展活动,打造在全国有影响的节庆会展品牌。大力拓展户外广告宣传,在高速公路和机场、码头、火车站、汽车客运站等旅客集散地设立大型旅游公益宣传广告,吸引公众的注意力,提高社会的关注度。在事件促销上取得突破,利用三峡工程竣工、南水北调中线工程建设、北京奥运会、上海世界博览会、全国八艺节等重大事件,策划运作大手笔的旅游宣传促销活动。建立跨行政区划的旅游营销联盟,实施互为目的地的整体宣传促销。各级政府和各有关部门要把旅游形象宣传纳入对外宣传计划,广播、电视、报纸要开辟旅游专题、专栏、专版宣传我省旅游形象;文化、广电等部门积极开展以武汉都市、长江三峡、武当山、神农架、鄂西南民族风情等为题材的电影、电视、音乐、文学创作;外宣、外事、侨务、对台等部门把邀请各界人士来访与推广旅游线路结合起来。
  7、积极推进旅游信息化建设。实施“金旅工程”,加快构建全省旅游电子信息网。建立和完善全省旅游公众信息网、旅游电子商务网,并与全国各省市、世界主要客源地市场联网。大力实施旅游统计体系、旅游信息调查制度、假日旅游预报制度。省及重点旅游地区建立旅游咨询服务机构,把握市场需求,提供及时、准确、方便的旅游信息服务。
  8、建设一支高素质旅游人才队伍。指导旅游院校结合我省旅游发展实际,调整专业设置结构,增设湖北旅游课程,加快培养高素质的旅游管理人才、紧缺专业技术人才、高技能旅游服务人才。加强旅游人才培训基地和机构建设,逐步建立覆盖旅游中心城市、重点旅游县(区)的多层次旅游培训网络。对旅游行政管理人员、经营管理人员、旅游服务人员开展经常化、制度化的培训。开阔用人视野,积极出台有关扶持政策,形成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成长机制。引进一批国内外骨干旅游人才,并通过在省外、国外旅游机构和企业挂职、观摩等方式培养一批优秀旅游人才。推进导游的社会化进程,鼓励高校教师等专业人才兼职导游,加强景区导游和小语种导游的培养,优化导游队伍结构,提高中高级导游的比重。继续办好全省导游大赛,不断提高导游队伍素质。“十一五”期末,全省导游人员达到1??5万人。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思想和职业道德素质,促进行业精神文明建设。加强对旅游社区人才培养,提高全民旅游意识,创造良好的旅游软环境。
  9、全面加强旅游行业诚信建设。加强对旅游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诚信旅游教育,推行诚信旅游规范,完善诚信旅游管理办法,建立诚信激励机制和失信惩戒制度,在全行业构建完善的诚信旅游体系。进一步加强诚信旅游的监管,规范和约束旅游企业的经营行为,大力推进诚信经营和诚信服务,促使旅游行业自觉提高经营水平和服务质量,形成全省旅游业健康发展的良好氛围。加强对公民的宣传和教育,在旅游者中普及《中国公民出境旅游文明行为指南》和《中国公民国内旅游文明行为公约》,倡导旅游者文明旅游。
  10、大力推进依法治旅。贯彻实施《行政许可法》,依法行政。贯彻落实《湖北省旅游条例》,抓紧制订涉及旅游发展各方面的系列政府规章,健全我省旅游法规体系。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建立省及重点地区的旅游执法机构和饭店、旅行社、景区的质监机构,健全旅游行政执法体系和质量监督网络。建立全省旅游行业质监联动机制,提高处理旅游纠纷和协调旅游投诉的快速反应能力,以及旅游综合执法水平。坚决制止破坏生态环境和旅游资源的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扰乱旅游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全面推进旅游行业标准化建设,指导和督促旅游企业落实行业标准和国际通行标准。加强旅游安全管理,建立旅游安全预报、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救援机制,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充分发挥旅游行业协会组织的作用,强化行业自律,规范市场秩序,共同树立和维护我省良好的对外旅游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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