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青价费[2006]237号
青岛市崂山风景区管理委员会:
根据有关规定,在召开价格听证会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经市政府同意,决定对崂山风景区门票价格进行适当调整。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流清、太清、仰口游览区门票价格,旺季票价由每人次50元调整为70元,淡季票价由每人次30元调整为50元。
二、将北九水、华楼游览区通票改为分区售票,即北九水游览区作为一个单独景区,旺季门票价格由每人次30元调整为50元,淡季门票价格由每人次20元调整为30元;华楼游览区作为一个单独景区,门票价格由旺季每人次30元、淡季每人次20元,统一调整为每人次10元。
三、崂山风景区淡旺季票价执行时间仍按我局《关于部分旅游参观点门票实行淡旺季价格的通知》(青价费[2003]234号)规定执行。
四、对旅行社的票价优惠办法,由你委与旅行社协商确定。
五、对学生、老年人等票价优惠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六、对其他群体的票价优惠办法,由你委研究具体落实办法并公示。
七、调整后的崂山风景区门票价格从2007年4月1日起执行。
2006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