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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农普办关于建立农业普查值班报告制度和加强安全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2-25 生效日期: 2006-12-25
发布部门: 上海市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文号:

各区(县)农业普查办公室,市光明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市劳改局、市监狱管理局、市水产总公司
  本市第二次农业普查已进入最后的冲刺阶段,各区县和有关单位的清查摸底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场调查工作即将全面展开。为了保证农业普查各项工作顺利有序进行,各级农普办要尽快建立值班和报告制度,健全普查登记阶段工作中的安全保障措施。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建立严格的值班制度。一是严格落实普查登记阶段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负责同志应坚守岗位,不要外出;值班人员必须准时到岗,并做好值班记录。各区县和有关单位农普办必须于12月29日前将24小时值班电话报市农普办,并相应及时建立乡镇级值班制度。二是确保各级普查指挥系统畅通,做到对普查期间可能出现的各种业务问题和组织协调问题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理。三是认真解答好群众来电、来访和各类咨询工作。
  为了确保普查工作的顺利开展,市农普办即日起建立24小时值班制度。
  夜间值班时期:2006年12月25日至2007年2月15日。
  二、加强安全保障工作。安全工作是各项工作的重中之重。要科学组织,规范管理,避免各种事故发生,保证现场登记工作顺利进行。
  三、严格执行重大问题报告制度。现场登记工作期间出现的涉及人员伤亡或财产损毁等意外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如发生重大事故,各级农普办领导要及时赶到现场进行处置。

上海市第二次农业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六年十二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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