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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人血白蛋白临时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9-19 生效日期: 2007-09-19
发布部门: 四川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川价电发[2007]42号

各市、州物价局,各扩权试点县(市)物价局: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人血白蛋白临时最高零售价格的通知》(发改电〔2007〕264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四川省物价局关于调整人血白蛋白最高临时零售价格的通知》(川价发〔2007〕155号)同时废止。

2007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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