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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镇江市“十一五”商标发展规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2-12 生效日期: 2006-12-12
发布部门: 江苏省镇江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镇江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企事业单位:
  经市政府领导同意,现将《镇江市“十一五”商标发展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十二月十二日

镇江市“十一五”商标发展规划

  未来五年是我国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走新型工业化道路,实现经济增长方式根本转变的转折期。实施商标发展战略,是拓展自主创新、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需要;是提高产品竞争力,实现产业结构优化升级的需要;也是提高我市综合竞争力,实现“全面达小康,建设新镇江”战略目标,推动镇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动力和保障。为此特制定镇江市“十一五”商标发展规划。
  一、面临形势
  (一)商标在市场竞争和经济发展中的战略性地位不断提升。当今世界,知识产权已成为科技、经济竞争的主要内容和重要手段,商标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在市场经济建设与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方面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我国加入世界贸易组织后,面临国家间的经济竞争日趋激烈,国际贸易中包含商标权在内的知识产权因素与日俱增,面对严峻国际形势,十六届五中全会党中央提出形成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和知名品牌、国际竞争力较强的优势企业。江苏省已重点明确了“十一五”期间的商标事业发展思路。
  (二)发展商标事业是实现“全面达小康,建设新镇江”的客观要求。要将加强商标的申请注册与培育发展,作为增强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重要切入点,利用商标的可持续性,资源优化配置性,消费导向性,将商标发展与发展规模经济,调整经济结构相结合,抓住当前国际产业结构调整的发展机遇,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努力打造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国内外知名品牌,以提高我市产业整体竞争力。
  二、我市商标发展现状
  “十五”期间,我市商标工作坚持从转变观念、扶持保护、健全机制入手,不断加大工作力度,提升商标监管质量,商标事业得到了迅速发展,商标对经济增长和社会进步的贡献作用不断提高。
  商标管理机制逐步健全。已建立市县两级商标管理体系,品牌创建工作已纳入政府工作重点,中共镇江市委、镇江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镇发〔2004〕37号)中制定了对我市新获的中国驰名商标、江苏省著名商标的激励措施。
  商标注册数量得到明显增长。截止到2005年12月,我市历年累计申请注册商标9300件,核准注册商标累计总量6500件,比2000年增长近50%;中国驰名商标4件,江苏省著名商标66件,比2000年分别增长300%、65%,镇江市知名商标183件。注册商标企业数达5860户,占整个市场主体115000户的5.1%。
  名牌商标企业对经济的贡献度不断提高。其中我市中国驰名商标企业与江苏省著名商标企业2005年度共计实现销售收入262.3亿元,利税37.6亿元,分别占2005年度工业总量的21.06%,38.48%,与去年同期相比增长13.22%、8.90%。
  高新技术产业中商标数量不断增加。2005年我市省级高新技术企业拥有省著名商标24家,比率为13.7%。全市优势产业集群高知名度商标分布比例不断增长。镇江光电子与通信元器件产业基地拥有省著名商标2个,扬中电力电器产业基地省著名商标7个,镇江沿江绿色化工产业基地省著名商标7个,丹阳的切削工具产品群拥有省著名商标3个。
  商标培育工作对发展规模经济的作用逐步显现。2005年我市五十强企业中拥有注册商标的企业数共32个,商标注册率为64%。其中包含中国驰名商标企业3家,拥有省著名商标企业15家。2005年市五十强企业中著名商标企业的销售收入210.78亿元,利税30.87亿元,占全市上半年工业总量的13.75%和28.22%;销售收入增加值达73.12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176.2%。
  我市商标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企业商标意识薄弱。全市平均每20家企业才拥有1件注册商标,镇江的注册商标拥有量和高知名度商标数与苏南各市差距不断拉大,我市拥有驰名商标仅占全省总数57件的7%,拥有江苏省著名商标仅占全省总数的6.1%,未能充分发挥品牌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撑带动作用,高知名度商标培育工作对发展规模经济的促进作用有待加强;二是商标服务业发展滞后,商标事业人才缺乏,激励发展的政策环境有待健全;三是商标工作未能列入政府工作考核体系中,商标发展未能形成长效机制。
  三、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目标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建设创新型城市、立足“全面达小康,建设新镇江”的中心目标,遵循“品牌产品―品牌企业―品牌产业―品牌经济―品牌城市”的发展思路,以全面提高我市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力为目的,加强企业运用商标制度的能力培养,积极营造有利于商标发展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法治环境,培育一批高知名度商标,提升我市产业竞争优势,增强我市经济实力。
  (二)基本原则
  1.政府引导、企业为主原则。加强各级政府部门对商标工作的引导,实施促进全市商标事业发展的政策导向;突出企业的市场主体地位,以市场为导向,把商标的发展贯穿到企业发展中去,提升品牌附加值,提升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2.全面推进、重点突破原则。全面推行商标注册和培育高知名度商标工作;选择重点领域、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商标为突破口,大力实施商标注册和高知名度商标发展战略,促进优势产业群和高附加值的支柱产业发展。
  3.分类指导、协调发展原则。针对不同产业、不同行业和企业实施分类指导,培育商标和产品定位的市场认同度。要把实施商标发展建设与区域经济发展及传统优势产业升级和新兴产业的培育发展结合起来,通过优势互补,实现商标培育和产业的协调发展。
  4.加强保护、规范整顿原则。切实加强商标专用权的维权打假工作,加大高知名度商标的保护,构建以企业为核心的商标信用体系,将商标发展与开展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有机结合;加强涉外商标案件的查处,构建良好投资环境,实现商标保护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
  (三)主要目标
  1.注册商标总量继续增长。到2010年,全市核准注册商标总量达12000件,比“十五”期末增长80%。
  农业注册商标数达200件;服务业注册商标数达到300件。
  具有原产地地理标志特征的农副产品“证明商标”、“集体商标”争取实现零的突破,并有一定数量的增加。
  2.高知名度商标数量进一步增加。到2010年,全市拥有中国驰名商标10件;江苏省著名商标突破150件,分别比“十五”期末增长150%和120%。
  3.品牌对地方经济发展的支撑带动作用进一步加强。到2010年,我市中国驰名商标和著名商标企业的销售收入占全市工业销售收入的比重高于全省35%的平均水平,达到40%。
  4.商标发展环境不断健全,推进商标服务业发展。支持和鼓励商标事业发展的政策体系、制度体系、资金体系和服务体系全面构建。壮大商标专业人才队伍,优化商标代理机构人才结构,繁荣商标代理业。拓展商标知识宣传普及面,提高全民商标认知度;完善商标管理和行政执法体系,形成全市商标尊权维权的良好氛围。
  四、重点任务
  (一)积极推动特色优势产业的商标发展
  突出重点,以推动特色产业内规模型企业的商标发展为抓手,将商标事业发展与镇江支柱产业发展相结合。围绕全市“十一五”产业布局,各地要针对区域经济特色和发展计划,重点培育镇江新区精细化工、汽摩零部件、造纸、光电子等产业群;丹阳眼镜、印刷包装、五金工具、木业、纺织及床上用品、精细化工、汽摩配件等产业群;扬中工程电器产业群;句容电子、自行车等产业群;镇江市区食品产业群;丹徒轴承、京口冶金、润州工程机械等产业集群内的注册商标和高知名度商标,打造高知名度商标龙头企业。对上述产业群内的产品,要以培育高知名度商标为纽带,推行专业化协作机制,打造规模工业经济,把比较优势升级为竞争优势,加快将我市打造成“长三角”重要的先进制造业基地。
  (二)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强势品牌
  在全市41家国家重点高新技术企业,175家省级高新技术企业中,全面推进商标注册工作;以高新技术产业园为依托,重点培育一批以激光影视、光电子、汽车零部件、生物医药、新材料及精细化工产业为主导的品牌产品群;以索普、大全、天工及金钛等一批高新企业为轴心,以其著名、知名商标产品为纽带,通过风险投资机制及股权投资、兼并重组资本运营方式,整合存量资源,培育强势品牌,形成高新产业规模经济,提高知名高新技术企业产品对国民经济的贡献度,推进产业结构升级。
  (三)重点推进特色农产品的商标建设
  根据我市农业资源的分布,通过培育优质品种,注重推广使用农产品商标,注重农业标准化和品牌建设,引导企业进一步完善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相配套的市级地方特色农产品检测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加强我市果蔬、粮油、茶叶、畜禽和水产等无公害农产品、绿色农产品和有机农产品的培育,实施“主导产业+优势品牌”战略,大力实施“商标+公司+农户”的发展道路,上下两端延伸产业链,向上发展农产品的深加工,向下发展育种和栽培等基础农业,打造完整产业链。重点发展丘陵山区的农业资源,深化向特色农业、生态农业、绿色农业转型,实现农产品产业化、规模化经营,促进农民增收。
  (四)重点打造提升服务业内涵的特色品牌
  将商标发展战略融入到“服务业倍增计划”中,重点发展我市“十一五”期间着重发展的十大领域服务业中的现代物流业、旅游业、商贸流通业、信息服务业、科技服务业、商务服务业、金融服务业、房地产业中的注册商标和高知名度商标数量,积极倡导通过引进先进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提升服务业管理水平,凭借集团化、网络化、品牌化经营模式,提高服务业的经营能力,形成独具特色的企业形象和商标品牌定位。将“恒顺香醋”、“江鲜一条街”、“东乡羊肉”“茅山老鹅”等特色餐饮,“金山寺”、“甘露寺刘备招亲”、“西津古渡”、“第一福地”等历史人文底蕴融入到系列旅游特色产品加工业产品的商标品牌形象定位中,提升产品的文化内涵,尽快形成一批驰、著名商标的服务企业。
  五、主要措施
  (一)加强领导统筹规划,建立绩效考核制度
  根据我市“十一五”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注重本商标规划的落实,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具体工作措施,加强对各级政府商标工作实施目标考核。主要考核商标申请注册数量、高知名度商标培育、注册商标专用权保护等目标任务的完成情况。各辖市、区建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工作计划和实施方案,认真建立和落实创牌责任制,扩大商标工作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影响。每年由市政府统一下达辖市、区政府年度商标注册申请量指标,并且纳入年度考核项目。同时设立商标发展资金,主要包括:商标的培育资金和奖励资金,专项资金列入预算,并逐年增加。培育资金包括用于宣传、培训和指导企业商标注册和创牌;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对获得驰、著名商标的企业的奖励。
  要建立宣传、引导、注册、服务等一条龙制度,广泛动员和吸引企业参与商标发展工作,提供一定资金扶持,加大商标注册的投入力度。创造良好的商标注册氛围,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简化申报程序、盘活闲置商标资源、拓展商标注册领域,激发企业申请商标注册的积极性,努力提高我市注册商标总量。引导和鼓励企业到境外注册商标,大力扶持涉农、涉外商标以及集体和证明商标的注册,积极引导第三产业注册服务商标,提高我市特色农业、服务业、出口产品的附加值。加强重点企业辅导。选择一批具有一定发展潜力的企业,作为商标注册推进工作的重点对象,进行相关的业务辅导。
  (二)大力推进高知名度商标培育计划
  选择一批发展势头好、已具备一定品牌影响力的企业作为年度重点培育对象,组织有关专家,帮助企业查找差距,健全机制,制定商标品牌发展计划。大力提升骨干企业高知名度商标数量,启动“全市五十强企业高知名度商标培育行动”,在加强50强企业商标注册工作的基础上,引导企业扩充产品技术内涵,提升品牌附加值,培育高知名度商标,形成一批销售收入超百亿的国家级以上品牌的龙头企业。以“镇江知名商标”为基础,建立争创驰、著名商标的后备梯队。发挥商标发展专项资金的扶持作用,充分利用资本市场,优先支持符合条件的大中型名牌企业,通过联合重组、合资合作、股票上市、股权置换、债转股等多种方式加快高知名度商标的创建。强化政府专项资金向高知名度商标企业倾斜,促使市科技计划项目、技术改造项目、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等政府计划项目向驰、著名商标企业倾斜。各级政府部门要把实施高知名度商标培育工作和技术创新工作结合起来,将商标发展战略引入到“百企创新工程”中,实施商标兴企战略,积极引导具备条件的品牌企业尽快建立健全以企业技术研发中心为核心的技术创新体系,提高商标附加值。同时,推动高知名度商标组建的企业集团与中小企业建立专业化协作配套体系,形成“共同投入、共享利益、协调运作”的品牌商标培育市场化机制。推行“老字号振兴行动”,通过资产重组、资金扶持、技术支持等途径振兴老字号,挖掘老字号、老品牌资源,充分发挥老字号效应。
  (三)深入开展商标专用权保护行动
  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建立全面的商标专用权保护体系,以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为主体,以高知名度商标企业、行业协会和消费者个人为辅助,强化工商、法院、公安、技术监督、知识产权等多部门联合,拓展以“长三角”知识产权保护联盟依托的跨区域商标保护网络,以现代信息网络技术为重要的协作和监管手段,形成有力的保护机制。健全行政执法的多层次监督体系。加强管理机关的执法队伍的培训,建设一支高素质的执法队伍。建立查处商标侵权行为的快速反应机制和商标保护的绿色通道。发挥舆论宣传监督作用,加大新闻媒介对名牌产品的宣传和商标侵权行为的曝光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和社会监督作用。
  (四)促进商标服务体系的构建
  根据镇江市经济及商标发展现状,注重商标人才的培养,不断创造条件提高商标人才的文化素质和商标服务管理水平。注重中介服务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完善现阶段商标专业人才优惠政策,与科研院校建立企业商标管理、商标事务代理专业人才的培养计划,培养一批高素质的商标代理人才,提高咨询、代理、转让、维权、诉讼、评估等商标系列服务的水平。
  以提高经营能力和服务水平为重点,进一步培育商标中介服务机构。利用两年的时间力争建成2―3家在省内知名,在服务能力上有特长,能够从注册、培育、保护,扩大知名度,提高产品市场占有率等全方位谋划的商标中介服务机构。充分发挥商标中介机构和商标社团组织在商标注册、培育、专用权保护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搞好行业协会的双向服务,鼓励中介机构深入企业,进行跟踪服务。适应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加强对商标中介机构的监督,实施有效管理,规范中介行为,提高服务水平。
  (五)积极实施商标文化推进计划
  以特色活动为突破口,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利用“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和“4.26世界知识产权日”,集中进行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宣传活动,在新闻媒体开辟专栏,宣传知识产权保护政策,集中举办镇江高知名度商标展示及推介活动,扩大高知名度商标的影响,制作商标知识宣传手册,利用广告赞助、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普及商标知识,增强全社会的商标注册和保护意识,构建社会诚信体系,提高商标的知名度和美誉度。建立农业产业化过程中的商标文化,重点宣传特色农产品商标在市场化和产业化过程中的作用。打造旅游业商标文化,推行将旅游产品商标定位与镇江当地历史文化相结合,推动镇江特色服务业的发展。
  (六)着力构建企业商标信用体系
  建立企业商标信用等级,完善政府、市场和公共舆论三位一体的商标信用监督体系,构建商标信用的评价体系。促使商标信用等级与政府计划项目和金融机构融资相挂钩,以政府或中介机构为桥梁,将商标信用融入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中,并实时利用新闻媒体公布商标信用等级情况。积极参与长三角“信用一体化”推进和实施,构建以企业为核心的商标信用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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