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第十一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招商引资项目准备工作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2-05 生效日期: 2006-12-05
发布部门: 陕西省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市政办发[2006]255号

第十一届中国东西部合作与投资贸易洽谈会将于2007年4月在西安召开。按照省政府的安排部署,市政府要求各区县、各有关部门要及早动手,加大力度,切实做好我市招商引资工作的各项前期准备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体现“国际化、市场化、人文化、生态化”的发展理念,全方位宣传西安的比较优势,重点准备一批高质量的产业招商项目,通过招商引资等多种形式,接洽一批国际知名公司,签订一批高层次的产业项目,以展示西安的新形象。
  二、招商项目要围绕我市五大主导产业,重点以高新技术产业、旅游业、装备制造业、现代服务业和文化产业等五大主导产业及都市农业、公有制优质资产转让、大型房地产开发、城市基础设施为主。
  三、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以企业为招商主体,项目业主具有招商意愿,项目能够进行独立经济核算,预期效益较好,项目前期工作扎实到位,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150万美元。
  四、项目准备工作是经贸洽谈活动的基础和关键。各区县、各部门要高度重视,主要领导要亲自过问,分管领导要亲自抓,积极征集、筛选、研究和汇总招商项目,提前做好项目准备,为我市在此次洽谈会上取得丰硕成果打下良好的基础。
  五、项目上报具体时间和要求另行通知。

2006年12月5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68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