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鲁保监复[2006]383号
合众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设立牟平、招远营销服务部的请示》(合保鲁分发[2006]89号)收悉。经审查,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设立烟台中心支公司牟平营销服务部、招远营销服务部。
二、核定上述营销服务部营业地址为:
烟台中心支公司牟平营销服务部:烟台市牟平区北关大街78号
烟台中心支公司招远营销服务部:招远市温泉路309号
三、核准上述营销服务部的业务范围:
(一)对营销员开展培训及日常管理;
(二)收取营销员代收的投保单等单证及保险费;
(三)分发保险公司签发的保险单、保险收据等相关单证;
(四)接受客户的咨询和投诉。
四、上述营销服务部的业务经营区域由你总公司授权决定。
你公司接到此批复后,应持此批件及你总公司关于上述营销服务部业务经营区域的授权书到我局领取《保险营销服务许可证》,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注册手续。
此复
二OO六年十一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