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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我市乡镇工业区发展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9-28 生效日期: 2007-09-28
发布部门: 天津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津政发[2007]7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加快我市乡镇工业区发展的意见》印发给你们,望遵照执行。

天津市人民政府
二00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关于加快我市乡镇工业区发展的意见

  为贯彻落实市第九次党代会精神,加快农村非农产业发展,促进区县工业适当集中,全面提升区县工业的整体水平,按照《中共天津市委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战略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施意见》(津党发〔2007〕22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要求,现就加快我市乡镇工业区的发展提出以下意见:
  一、加快乡镇工业区发展的重要意义
  (一)加快乡镇工业区的发展是建设经济强区强县强镇的重要措施。乡镇工业区,是指坐落在乡镇、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经区县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列入小城镇建设规划、以工业为主并有一定规模的经济聚集区。加快乡镇工业区的发展,促进区县工业的适当集中,将全面提高区县经济发展的产业聚集度,扩大区县工业发展规模,提升区县工业整体水平,壮大乡镇经济,加速农民向工人和城镇居民的转化,加快农村工业化和城镇化的进程。加快乡镇工业区的发展,有利于优化区县工业的布局结构,促进资金、技术、人才、管理等生产要素的有效聚集;有利于充分利用现有的土地资源,根据各区县的区域优势和工业基础条件,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在资源配置、地域环境上为优势产业加快发展提供可靠的保障和可持续发展的空间;有利于发挥集约优势,实现区县工业产业链上下游产品的衔接,优化产品结构,合理利用资源,形成集聚和规模效应;有利于充分利用公共设施,节约使用土地,保护环境,促进小城镇建设。实践证明,乡镇工业区的发展,已经成为区县经济新的增长极,成为乡镇经济的产业支撑,成为转移农村劳动力的主要渠道,成为区县财政收入增长的主要来源,成为推动区县工业全面上水平的重要途径。
  二、推进乡镇工业区发展的任务和目标
  (二)今后5年推进乡镇工业区发展的主要任务。根据《实施意见》提出的“进一步完善区县工业布局规划,积极引导企业适当集中,突出特色,扩大优势”的要求,各区县要抓住和利用好进一步加快滨海新区开发开放的机遇,围绕中心城镇建设,下大力量培育一批具有特色的乡镇工业区,发展一批具有产品和规模优势的产业集群,建成一批具有产业带动力和竞争力的龙头企业。乡镇工业区的发展要符合天津市城市总体规划,与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相一致,与中心城镇的建设相协调,与滨海新区现代化工业和中心城区都市型工业相互补充,逐步建成城乡一体、互为依托、共同发展、具有区县工业特点的现代化制造业基地。
  (三)乡镇工业区的发展要有新的突破。一是国家审核通过的市级乡镇工业园区的发展要有新突破。园区的基础设施建设要达到“九通一平”,主要经济指标年增长速度要达到25%。二是各区县符合城市总体规划要求和土地利用规划的乡镇工业区的发展要有新突破。基础设施建设要达到“七通一平”,主要经济指标年增长速度要达到20%。三是现有区县工业企业向乡镇工业区的集聚要有新突破。积极创造条件,加大有条件的企业向乡镇工业区整体搬迁的力度,每年应有计划地调整一批企业通过搬迁进入乡镇工业区发展。对因整体撤村受到影响的企业原则上要迁入乡镇工业区。四是乡镇工业区节约用地要有新突破。园区项目土地投资强度和土地利用强度要符合国家及我市的有关要求。
  (四)发展目标。到2011年,建成30至50个具有相当经济规模和良好经济效益,在区域经济发展中起到龙头和带动作用,与中心城镇城市化建设相协调的示范乡镇工业区,为全市农村的现代化、工业化、城镇化做出表率。乡镇工业区实现的销售收入、利税占到区县工业总额的50%以上。规模以上企业80%进入园区。
  三、乡镇工业区发展的指导原则
  (五)坚持政府调控、市场化运作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要在规划布局、政策扶持、土地管理等方面为乡镇工业区的发展做好综合服务。乡镇工业区的开发建设要实行市场化运作。积极稳妥引入公司制的发展模式,按照谁投资、谁收益的原则,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形成政府调控、科学规划、市场运作的运行机制和管理体制。
  (六)坚持抓重点的原则。各区县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每年要确定1至2个规划起点高、发展空间大、具有较强发展潜力的乡镇工业区作为重点,集中资金进行扶持,促进其尽快形成规模,在区县经济发展中起到示范和带动作用。
  (七)坚持协调性的原则。乡镇工业区的发展必须与所在地小城镇建设总体规划相协调,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把加速区县工业化与推进区县城市化有机结合起来,通过工业的集聚,扩大城镇规模,吸引农村人口向小城镇聚集,并带动服务业的繁荣,做到乡镇工业区建设和小城镇建设互促互动、协调发展。
  (八)坚持可持续发展的原则。要重视环境保护和资源的集约开发,实现人口、资源、环境、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协调发展。有条件的乡镇工业区要建设废水、废气和废弃物处理装置,采用先进的技术手段,实现污染物的集中治理。创新发展模式,鼓励工业区采用节能、节水、节材的技术,制定利用再生资源的规划,逐步建立循环经济的技术支撑体系,实现资源的高效循环利用。
  四、科学制定乡镇工业区发展规划
  (九)乡镇工业区的发展要坚持规划先行。按照《实施意见》中“各区县要完善开发区、工业园区的规划”的要求,要高起点、高标准做好乡镇工业区的规划。在制订乡镇工业区规划时,要与小城镇建设相衔接、相配套,处理好区县整体规划与乡镇工业区发展的关系。要着眼于长远发展,充分考虑中心城镇交通、商贸和人流、物流、商流、信息流不断发展的动态要求,做到规划一步到位,构筑和谐、有吸引力的投资环境,力争使乡镇工业区成为富有生态魅力和现代建筑美感的现代化工业集聚地。
  (十)乡镇工业区的规划要坚持高标准。乡镇工业区的规划要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设计,做好详细性规划和环保评估。既要有近期开发建设规划,又要有长远发展布局规划。根据经济发展的需要和供地指标的可能,做到一次规划到位、分期实施推进,并严格按规划开发建设。要按照先进、合理、适用的原则,高标准抓好道路、供水、供电、通邮、治污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厂房、仓储配送、金融、信息、文化、卫生等配套设施的建设,营造投资的新亮点 。
  (十一)因地制宜确定乡镇工业区发展特色。各区县要根据当地的经济、社会、资源等不同条件,科学确定乡镇工业区的功能和产业特色。在招商引资中要严把项目关,重点发展外资企业、高新技术企业、规模以上企业和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行业。要从实际出发,培育好具有发展优势的主导产业,力争1个乡镇工业区有1个优势主导产业作支撑,有1个名牌产品作引导,实现乡镇工业区的持续有序发展。
  五、加大对乡镇工业区发展的扶持力度
  (十二)建立乡镇工业区发展专项扶持资金。 2007年,市财政安排专项扶持资金5000万元。从2008年起,每年安排1亿元,用于支持乡镇工业区的发展。专项扶持资金主要用于重点乡镇工业区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的贴息。资金的使用要坚持突出重点、适当集中的原则。每年由区县人民政府推荐,经市人民政府批准,选择建设规划合理、地理位置适宜、交通方便、发展潜力大的10至12个乡镇工业区给予基础设施建设贷款的贴息扶持。同时,区县财政按照1:1的比例资金配套予以支持。
  (十三)实行税收返还政策。各区县要根据财力情况,对乡镇工业区发展新增加的税收,按照一定比例对乡镇返还,原则上返还比例不低于新增税收的30%。税收返还主要用于乡镇工业区基础设施建设、环境的改善和失地农民的补贴。
  (十四)对乡镇工业区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给予优惠。凡涉及到乡镇工业区建设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原则上按收费标准低限或减半收取。电力、供水、天然气、有线电视等经营性单位收费应给予适当优惠。
  (十五)稳妥解决乡镇工业区发展的建设用地 。要严格执行国家土地供应政策和有关规定,促进土地集约利用。对不同项目分别采取保障、优先、限制或禁止的供地政策。对新建的工业项目,在用地选址上鼓励和引导其向乡镇工业区集中。要盘活存量土地,挖掘内部潜力,调剂区县工业用地指标。鼓励建设多层厂房,拓展发展空间,提高土地利用率。规划和土地管理部门要加大服务力度,采取适当灵活的政策,对获得国家批准的市级乡镇工业园区和列入政府年度扶持范围的乡镇工业区,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审批上给予适当的倾斜。
  (十六)对列入乡镇规划建设的具有一定规模的服务业园区参照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六、加强对乡镇工业区发展工作的领导
  (十七)市人民政府成立推进乡镇工业区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民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农委、市发展改革委、市经委、市建委、市财政局、市规划局、市国土房管局、市环保局、人民银行天津分行等部门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负责乡镇工业区的认定、各项政策的制定、重大事项的协调和整体工作的推动。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设在市乡镇企业办公室,负责日常管理工作。
  (十八)市有关部门要为加快乡镇工业区的发展搞好服务。市各有关部门要从我市经济发展的全局出发,切实转变职能,本着急事先办、特事特办的原则,主动为乡镇工业区建设搞好协调服务,为乡镇工业区的发展创造良好的环境。工商、规划、土地管理、环保等部门要在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前提下,缩短审批时间。供电、供水、供热等单位要提高服务质量,并制定相应的优惠政策。市金融机构应积极为乡镇工业区的发展提供金融服务,提供信贷支持。
  (十九)各区县要切实加强对乡镇工业区发展的组织领导。区县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当好乡镇工业区发展的第一责任人,定期研究解决乡镇工业区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区县工业主管部门具体负责乡镇工业区发展工作,要落实人员、落实责任,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推广发展经验,加强工作指导,切实负起推动乡镇工业区发展的责任。乡镇一级要配备懂经济、素质高、有开创精神的得力干部担任乡镇工业区的领导工作,并配齐工作班子,提供良好的工作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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