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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教兴卫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1-13 生效日期: 2006-11-13
发布部门: 浙江省卫生厅
发布文号: 浙卫发[2006]312号

各市卫生局、发改委、财政局,高等医学院校,省级医疗卫生单位:
  为全面增强卫生整体创新能力,推进卫生强省建设,根据《浙江省卫生强省建设与“十一五”卫生发展规划纲要》(浙政发〔2006〕55号,现将《浙江省科教兴卫工程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省卫生厅
省发改委
省财政厅
二○○六年十一月十三日

浙江省科教兴卫工程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科教兴省战略,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促进我省卫生事业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浙江省卫生强省建设与“十一五”卫生发展规划纲要》,现就推进科教兴卫工程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实施科教兴卫工程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围绕建设卫生强省战略目标,以创新发展为主题,以保障人民健康为出发点,以项目带动医学科教进步为纽带,全面实施科教兴卫工程,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平安浙江”和“法治浙江”、打造“卫生强省”提供强有力的技术支持和智力保证。
  二、总体目标
  到2010年,通过科教兴卫工程的实施,建立起与浙江市场经济和卫生强省建设相适应的医学科技创新体系、科教管理体系和人才培养体系。以重点学科群、科技创新平台、重大科技项目、高层次人才培养、乡村卫技人员素质提升、专科医师培养、继续医学教育、数字卫生建设等八个重点项目为抓手,实现我省卫生科技创新能力和人才队伍素质的全面提升,使部分优势学科和关键技术领域的研究水平、创新环境和人才队伍等方面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卫生信息化达到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全省卫生科技综合实力位居全国前列。
  三、主要任务
  实施科教兴卫工程的主要任务是:
  (一)加快医学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卫生科技整体水平。根据“自主创新、重点突破、支撑发展、引领未来”的发展方针,坚持资源整合和开放共享,以建设高水平的学科群体和创新基地为主要任务,加大卫生科技投入,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完善科技条件建设,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构建我省学术领先、技术精良、条件完善的卫生科技创新体系,增强科技竞争实力和持续发展能力。
  (二)集中力量组织科研攻关,增强卫生科技核心竞争力。根据我省卫生事业发展实际需求,在危害人民健康的重要疾病和重大传染病防治等重点领域,组织跨单位、跨部门、跨学科的研究队伍,集中力量开展科研攻关活动,突破关键技术,大幅度提高重大疾病的防治技术水平。扩大对外开放和国际合作,引进高智力、高技术,不断提高卫生科技创新水平。
  (三)加快卫生人才培养,提高卫生技术队伍整体素质。围绕人才“培养、吸引、使用”的三大环节,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措施,优化人才队伍结构。重点培养一批能参与国内外科技竞争的高素质创新人才和创新团队。同时,针对我省基层卫生队伍现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建设一支掌握全科医学知识,能提供集预防、保健、医疗、康复、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六位一体”社区卫生服务的基层实用卫生人才队伍,满足卫生强省建设的需要。
  (四)进一步规范医学教育,加快医学人才培养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学校基础教育、毕业后教育、继续医学教育连续统一体建设。加强高等医学教育,逐步完善医学教育评估制度,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创新毕业后教育,探索建立我省专科医师培养制度,加快与国际教育体系的接轨;进一步规范继续医学教育,积极应用远程教育手段和方式,营造学习型行业氛围。健全适应卫生强省建设需要的医学教育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逐步构建我省医学终身教育体系。
  (五)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以信息化带动卫生现代化。坚持统筹规划、分步实施,立足应用、务求实效,规范标准、强化管理的原则,加快卫生信息化建设。全省基本建成网络畅通、应用全面、资源共享、标准统一、系统安全可靠的卫生信息化体系,实现卫生政务电子化,医疗服务网络化,公共卫生管理数字化,推进我省医疗卫生信息化建设向更深、更广、更高的方向发展。
  四、重点项目
  根据实施科教兴卫工程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的要求,开展八个重点项目建设。
  项目一:医学重点学科群建设
  围绕医药卫生科技重点发展领域,在全省建设好100个医学重点学科和扶植重点学科,并逐步提高建设标准,形成特色。在重点学科建设的基础上,整合相关学科的优势科技资源,遵循优强联合和交融创新,按照“高标准、高起点、高水平”的原则,全省组建10个科技优势突出、技术水平领先、设施条件先进、人才队伍完备、组织协调机制完善的医学重点学科群,体现医学多学科交叉和跨学科集成的发展趋势,全面提升我省卫生科技整体实力。
  项目二:医学科技创新平台建设
  按照国家和省部有关科技创新平台、重点实验室建设规划,着力推进医学科技平台建设,提高我省医学实验室的建设层次和水平。通过研究开发、资源共享、成果转化等三类科技平台和重点实验室的建设,实现全省科技资源的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和有效利用,初步构建适应医学科技发展和创新要求的基础条件支撑体系。全省新建2-3个拥有标志性创新成果、开放流动性大的国家级重点实验室,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创新平台和试验基地数达到30个以上。建成医学实验动物与动物实验平台、医学科技文献信息资源平台、大型科研设备共享平台、技术评估与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平台等。
  建设医药卫生科技成果推广平台,实施“适宜技术下基层,五年百项行动计划”,面向我省农村(社区)推广先进、适用的卫生技术100项以上。每年举办一次卫生科普活动周,提高群众卫生保健意识,促进创新文化的蓬勃发展。
  项目三:重大科技项目研究
  针对“十一五”期间我省卫生科技重点发展领域,结合国家中长期科学技术发展规划纲要、卫生部“十一五”卫生科技发展规划和浙江省科技强省建设规划部署,有效整合全省医学院校、科研院所和大型综合性医院的优势力量,组织开展科技攻关活动。力争在重大和高发疾病的诊治控制技术研究、疾病预防控制和公共卫生关键技术研究、医学基因、蛋白质组学和器官移植、新药创制和研发、中医药现代化等重点领域取得一批重大成果,解决临床防病、治病工作中的关键技术问题,开辟解决医学难题的新途径,推动医学科技进步。积极承担国家重大专项研究计划、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973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和省部重大科研计划等,全省主持完成各类重大科技项目研究150项以上,取得各级各类重大科技成果200项以上。
  进一步扩大医疗卫生领域的对外开放,加强卫生国际合作与交流。在医学科技工作的重点领域,积极组织科研人员参与国际或地区间重大卫生行动,促成5项以上国际重大科技合作与交流。在全省范围内派出200人次以上医学科技人员出国培训进修、开展科研合作。邀请50名国外高级专家学者来我省访问、交流、指导、共同开展工作,促进我省卫生事业的快速发展。
  项目四:高层次卫生人才培养
  根据卫生强省建设对各类高层次创新人才的需求,坚持以人才为先,以人才为本,实施“浙江省卫生高素质创新人才培养工程”,在全省卫生系统选拔100名素质优良、基础扎实、实力强劲的中青年创新人才,进行重点培养,逐步完成医学学科带头人的新老更替工作,进一步加强高层次卫生人才培养。在培养和造就医学领军人才的同时,注重创新团队的建设。进一步完善人才激励机制,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充分调动高层次卫生人才的积极性,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
  进一步改革完善医学学历教育,合理调整全省本专科生和研究生占医学教育招生规模比例,建立各级各类医学教育专业设置标准,逐步完善医学教育评估制度,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各层次医学教育招生规模所占比例:本科教育提高到58%,研究生教育提高到12%,专科教育(含高等职业技术教育)调整到30%。年招生数控制在15000名以内。推动医学学位点的建设,争取医学博士点增加到20个以上,硕士点达到80个以上,博士生导师超过200名,硕士生导师超过1000名。
  停招中专医学类专业,发展本省所需的紧缺专业和医学相关类专业。
  项目五:乡村卫技人员素质提升
  针对我省乡(镇、街道)卫生院和村卫生室卫生技术人员现状,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教育培训,重点加强在职基层社区卫技人员的全科医学、社区卫生服务知识培训,更新理论知识,提高实践技能。面向农村和社区开展先进、适用的卫生技术培训,提高基层技术服务能力和水平,并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优化基层卫技队伍学历、知识和职称结构。以培养合格的全科医生为重点,带动乡村医生、护理人员、检验人员、医学影像和心电技术人员等服务团队业务素质的提升。全省重点完成23600名全科医生、4800名社区护理人员、4800名检验人员、4800名医学影像人员、2400名心电技术人员和20000名注册乡村医生的教育培训任务。
  继续推进“山海协作工程”,实施“城市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工程”和卫生下乡活动,制定和完善有利于引导、吸引卫生人才向农村、基层和艰苦地区流动的政策,落实医务人员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前到基层农村服务的政策,建立健全城市卫生支援农村的长效机制。
  项目六:专科医师培养
  专科医师培养制度既是创新毕业后教育,接轨国际医学教育体系的需要,也是适应医疗服务模式转变,提高医师队伍整体水平的需要。专科医师是指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专科)以上学历,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后,经过相应的培训,取得专科医师资格并经注册的临床医师。根据卫生部专科医师培养规划,在全省范围内选择5-10家省市综合性医院开展专科医师培养试点工作,培养200名专科医师。通过试点,进一步完善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工作,探索建立我省专科医师培养制度,扩大全省普通专科和亚专科医师培养基地,完善毕业后医学教育体系。
  项目七:继续医学教育
  继续医学教育是在职卫生技术人员,包括卫生管理人员不断获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的重要途径。坚持因地制宜、形式多样、按需施教、注重实效的原则,积极开展远程、网络教育。进一步创新教育管理,规范教育方式,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实现继续医学教育从项目管理到基地管理的转变。遴选我省继续医学教育精品项目,组织高水平的师资队伍,面向全国推广。全省建设20个国家级和省级继续医学教育基地;举办国家级继续医学教育项目数量比“十五”期间增加30%;全省举办继续医学教育一、二级学科覆盖率达到100%,三级学科覆盖率达到95%以上。
  项目八:数字卫生建设
  充分发挥信息技术优势,转变卫生管理理念,优化卫生业务流程。加速推进卫生电子政务建设,开发利用卫生信息资源,架构公共卫生信息网络和信息系统综合应用平台,完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信息系统建设,开展数字化、网络化医疗服务,建立城乡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和形成城乡社区“多位一体”卫生信息化服务体系。全省县级以上医疗机构、行政建制乡镇卫生院网上疫情直报率达98%以上;省、市、县级卫生行政部门电子政务应用率(含门户网站建设)达75%以上;医疗机构医院管理信息系统使用率达95%以上;城乡社区、乡镇卫生院“多位一体”卫生服务软件应用率达60%以上;农村合作医疗管理信息化率达85%以上;卫生信息化率(初级)综合指数达到75%以上。
  五、进度安排
  科教兴卫工程实施周期为五年,计划从2006年到2010年分二个阶段逐步推进。
  第一阶段:2006-2007年为项目论证和启动阶段。
  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确定“科教兴卫工程”实施方案,针对方案提出的各个重点项目制定有效的实施机制。分计划启动第一批建设项目,并在2007年底完成工程建设总目标的50%以上。
  第二阶段:2008-2010年为项目建设和考核评估阶段。
  重点对第一批建设项目的情况进行中期考核评估,并组织有关部门和专家展开必要的调研和进一步讨论,不断完善实施方案。滚动开展下一批建设项目。强化各重点建设项目的实施过程管理,提高实施效果和实施质量。到2010年底对各个重点项目建设情况进行验收,对科教兴卫工程的总体建设情况进行终期评估与绩效考核。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组织
  实施科教兴卫工程是加快建设卫生强省的重要内容,也是增强卫生整体创新能力,提升卫生综合实力的关键所在。省卫生厅作为实施科教兴卫工程的主要职能部门,联合科教、人事、规财、医政、中医、农卫、妇社、疾控、监督、应急、国合、信息等有关处室共同组织协调推进此项工作。各级地方政府的卫生、财政、发展改革等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根据当地实际,将科教兴卫工程纳入本地区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卫生强市、卫生强县建设指标,落实机构和资金,真正把发展卫生事业的重心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和提高人员素质上来。
  (二)增加投入,完善机制
  各地各单位要进一步增加对科教兴卫工程的投入,保证各医疗单位和卫生事业单位科教经费的投入分别占年业务总收入和总事业经费的1-3%,并保持逐年递增。省级财政对科教兴卫工程的部分重点项目设立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内涵、要求,以及各地经济发展水平差异,采取不同的补助方式,并根据项目绩效评价情况,结合地方政府、部门和项目承建单位配套资金到位情况,确定补助额度。逐步建立起以政府投入为主导,单位、企业等社会参与的多元化投入保障体系。要建立和完善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的投融资机制和激励体制,面向市场,以需求为导向,加强政策引导,扩大卫生科技教育与社会的联合协作,利用科技信贷等资本市场,建立协作共享机制,实现卫生技术资本、人才资本、产业资本的优化组合。
  (三)突出重点,规范管理
  科教兴卫是一项系统工程,要在围绕科教兴卫工程建设总体目标的基础上,突出重点,务求实效。根据总体部署,明确工程的主要建设任务和重点建设项目,确保分步实施,优势集成,重点突破。同时,要切实加强对各项目的组织管理,结合各地各部门的实际,加强与有关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明确各级、各部门管理职责,落实“科教兴卫工程”的各项要求和具体的实施细则,加强规范管理,强化宏观调控和分层指导,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提高卫生管理法制化、规范化水平,在全省营造良好的科技教育政策环境,做到部署周密,政策配套,层层落实,共同促进卫生科技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四)落实责任,严格考核
  为确保科教兴卫工程的顺利实施,首先要建立各级领导目标责任制,把科教兴卫工程实施效果作为评价各部门、各医疗卫生单位领导任期目标、工作业绩的重要指标,进行定期考核。其次要建立项目任务目标责任制,按照任务分解,责任到人,强化监督。充分发挥任务目标责任制、等级医院评审制和卫技职务晋升制三根指挥棒的激励作用,建立健全与我省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科学合理的卫生科技和医学教育评价指标体系,对项目的实施进行全程管理与监控,定期对全省卫生科技进步和医学教育发展状况进行跟踪、汇总、分析和实证研究,提出相应对策建议,提高对科教工作的科学化管理水平,确保工程实施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此外,还应对财政资金的投入绩效开展定期评价,建立有效的考核奖惩机制,努力实现财政资金投入效益的最大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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