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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昌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昌市征招合同制消防员实施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0-31 生效日期: 2006-10-31
发布部门: 江西省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洪府厅发[2006]14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市属各单位:
  《南昌市征招合同制消防员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
南昌市征招合同制消防员实施方案

  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迅速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加快,消防安全保卫任务日趋繁重。为有效解决消防现役警力严重不足的矛盾,提升社会火灾防控能力,省政府决定在我市开展合同制消防队伍建设试点。为了高质量完成征招合同制消防员工作,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南昌九江市开展征招合同制消防员试点工作的函》(赣府厅字[2006]122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现役为主,多种力量,多策并举,综合治理”的思路和“政府出资,多种体制”的原则,借鉴外地成功经验,积极探索具有南昌特色、符合南昌实际的消防力量增长模式,逐步建立与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消防队伍,为稳定火灾形势,构建平安和谐南昌提供有力保障。
  二、组织领导
  市政府成立征招合同制消防员工作领导小组,周关副市长任组长,吴长金副秘书长任副组长,市公安局马世国副局长、市财政局曾林林副局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刘卫东副局长、市公安消防支队蔡安东支队长为成员。在市公安消防支队设立办公室,蔡安东支队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各项工作的协调。
  三、工作内容
  (一)消防员招收人数及岗位
  全市招收100名合同制消防员。根据目前南昌消防工作实际需要,确定消防监督文职岗位50人(男35人,女15人),灭火执勤岗位50人(全部为男性)。合同制消防员采取企业合同制用工形式,签订正式劳动用工合同,合同期两年。
  (二)消防员招收条件
  合同制消防员由市公安消防支队委托市技术工人开发交流服务中心统一从社会公开招聘。招收条件如下:
  1、共同条件
  南昌地区户口(含农村户口),双眼裸眼视力4.8以上,政治审查、体格检查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规定的公民。
  2、岗位条件
  (1)消防监督文职岗位: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熟练办公自动化操作,年龄18-30岁,男性身高165厘米以上,女性身高158厘米以上,具有中文文秘、化学化工、电力电子、土木工程、档案管理、计算机、法律及相关专业学历者优先录用。
  (2)灭火执勤岗位:文化程度高中(中专)以上,年龄在18-23岁,身高168厘米以上。优秀退役士兵年龄可放宽到25岁。
  (三)报名时间、地点
  10月27日前,在南昌电视台、南昌晚报、江南都市报、南昌消防信息网等新闻媒体和劳动力市场发布向社会公开征招合同制消防员启事,报名时间为10月28日至11月1日,报名地点为南昌劳动力市场(子固路78号)。
  (四)考试时间
  1、考试时间
  11月4日至5日。
  2、考试内容
  (1)文化理论考试:测试高中语文、数学基础知识,满分各为100分。消防监督文职岗位加试计算机操作和公文写作,满分为100分。
  (2)身体素质测试:男性进行1500米中长跑、俯卧撑测试,女性进行800米中长跑、仰卧起坐测试。满分为100分。
  (五)体检、政审时间
  根据征招岗位的人数、性别,按照1:1.5的比例确定考试成绩排前的人员,于11月7日在指定医院进行统一体检,11月8日至10日进行政审。
  (六)录取办法
  1、录取方法
  在体检、政审合格的人员当中,根据征招岗位的人数、性别,按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2、录取时间:
  11月11日至12日,市技术工人开发交流服务中心与被录取人员签订用工合同。
  (七)合同制消防员待遇
  消防员的基本工资900元/月,奖励工资900元/年,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参加城镇企业医疗、工伤、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险。灭火执勤岗位消防员发给岗位津贴200元/月,并由政府出资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八)岗前培训
  为提高合同制消防员胜任本职的能力,消防队员经正式录用后,由市公安消防支队统一组织开展军事、业务训练。培训时间为35天,自11月13日至12月17日。培训内容有共同科目和专业科目。共同科目培训内容有部队条令条例、消防法法规、军事队列、体育训练,教育训练时间15天。专业科目,消防监督文职岗位人员要进行消防监督基础业务理论和文秘、宣传专业知识学习,时间13天。灭火执勤岗位要进行灭火救援基础业务理论学习及实践训练,时间20天。
  (九)经费保障
  1、前期征招费用
  (1)宣传广告费:3万元;
  (2)考试费、印刷费:100元/人,按500人算,计5万元;
  (3)体检费:200元/人,按150人算,计3万元;
  以上小计11万元。
  2、今年后期培训、代理、生活、工资、社会保障费用
  (1)培训费: 1000元/人,计10万元;
  (2)伙食(2个月)、着装、被子、床铺、个人生活用品费用:2000元/人,共计20万元;
  (3)工资:2006年11月、12月工资,奖励工资2个月,1950元/人,计19.5万元;
  (4)社会保障费(2个月):养老、医疗、失业、工伤保险分别按当地社保缴费基数的20%、6%、2%、2%缴纳,社保缴费基数1454元/月,今年每人应缴纳4项保险费用872元,计8.72万元;
  (5)劳动保障事务代理费:180元/人,计1.8万元。
  以上经费,按10月9日协调会精神,由市财政审核后,据实拨付。
  2.经费保障渠道
  所需经费除了省财政拨付的60万元,剩余的12.82万元全部由市财政保障。市财政局于11月15日前将72.82万元经费拔付给市公安消防支队,以保证工作的正常开展。
  自2007年起,合同制消防员的工资、津贴、社会保障费、服装费、劳动保障事务代理费、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等费用列入正常预算经费拔付给市公安消防支队。
  四、方法步骤
  分以下五个步骤进行:
  (一)前期准备阶段:10月8日-10月24日。主要工作任务是由市公安消防支队草拟《南昌市征招合同制消防员实施方案》,明确合同制消防员征招条件、时间、考试、体检、培训等相关工作内容,报请市政府批准。
  (二)消防员招收阶段:10月25日-11月12日。主要工作任务是:依照消防员招收数量和招收条件,向社会发布信息,完成消防员的报名、考试、体格检查、政治审查和录用,并签订正式的劳动用工合同,办理好社会保险。
  (三)教育培训阶段:11月13日-12月17日。主要工作任务是:按照试点方案确定的内容,完成对消防员的军事训练和业务培训。教育培训采取统分结合的方法进行,部队条令条例、消防法法规学习和军事队列、体育训练等共同科目,统一组织实施。业务基础理论和技能的学习培训区分灭火执勤岗位和消防监督文职岗位,分别组织实施。
  (四)上岗实践阶段:12月18日-12月24日。主要工作任务是:市公安消防支队根据灭火执勤和消防监督工作需要,以及部队缺额情况,提出合同制消防员编配计划,完成合同制消防站基础设施和装备建设。按照批准的编配计划,将消防员编配到各自工作岗位,开展担负灭火执勤和消防监督工作。
  (五)迎接验收阶段:12月24日―12月31日。主要工作任务是迎接省政府办公厅组织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试点工作情况检查验收和省政府领导视察。
  五、几点要求
  (一)要增强对合同制消防队伍建设工作的认识。开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既是贯彻落实省政府要求的一项重要工作,又是从根本上解决当前消防警力不足矛盾,提高社会抗御火灾能力,稳定火灾形势的一项重要举措。各有关部门要从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平安和谐南昌的高度,充分认识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重要意义,顺应消防改革发展趋势,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主动性。
  (二)要加强对合同制消防员征招工作的领导。合同制消防员征招工作,在江西省还是首次,政策性强、涉及部门多,牵涉到政治审查、身体检查、教育培训、经费保障等多方面问题,因此,各有关部门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切实加强领导和协调,认真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困难。财政、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通力协作,严格要求、严格标准。公安消防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强业务指导。同时,要加强信息报告,争取省政府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的支持和指导,确保整个招收工作安全圆满。
  (三)要积极总结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的经验。我市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工作,既是缓解现役消防警力不足的矛盾,又要为全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积累经验、探索路子。要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一切从实际出发,既立足现实需要,又着眼长远发展,结合南昌的实际,制定相应的措施,切实发挥好非现役制消防队伍的作用。
  (四)要不断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的正规化建设。要准确把握合同制消防员的特点,有针对性地加强管理教育,加强业务学习和技能培训,探索建立健全多种形式消防员的约束和激励机制,保障合同制消防员的合理待遇,切实发挥合同制消防员在灭火救援和消防监督工作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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