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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物价局关于青岛军事体育学校部分运动项目培训收费试行标准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0-25 生效日期: 2006-10-25
发布部门: 山东省青岛市物价局
发布文号: 青价费[2006]190号

青岛军事体育学校:
  你校《青岛军事体育学校关于举办各运动项目培训的申请》收悉。根据《山东省培训班收费管理办法》(鲁价费发[2003]92号)相关规定及我我市实际情况,经研究,现将你校部分运动项目培训收费标准及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运动项目培训收费标准按下表所列执行,此标准为最高标准,你校可根据具体执行情况适当下浮。   

培训项目 收费标准 培训项目 收费标准
射击培训 20元/小时 铁人三项培训 25元/小时
散打培训 15元/小时 健身培训 20元/小时
游泳培训 25元/小时 国家级比赛参观票 10元/人次
羽毛球培训 30元/小时 省及省以下级比赛参观票 5元/人次

  二、运动项目培训收费为经营服务性收费,收费单位应按规定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使用税务票据,照章纳税,并自觉接受社会和价格部门的监督检查。
  三、上述收费标准为试行标准,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执行,试行期一年,试行期间应将培训收支情况单独记帐,期满后重新报批。

2006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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