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北京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强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0-21 生效日期: 2006-10-21
发布部门: 北京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发布文号: 京政务公开办发[2006]1号

各区县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市政府各委办局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有关单位:
  现将北京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的意见》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北京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00六年十月二十一日

关于加强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的意见

  为认真落实全国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深入开展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工作,积极探索办事公开的工作机制、方法和形式,提高全市公共服务的能力和水平。现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进一步提高对办事公开重要意义的认识
  公用事业单位是政府履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载体,是政府向人民群众提供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的重要平台,在满足人们的公共需求中起着重要作用。在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制度,体现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有利于公用事业单位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进一步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树立党和政府的良好形象。有利于营造公平正义、安定有序的社会环境,为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条件。有利于公用事业单位加强制度建设、转变管理方式、增强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有利于增强公用事业单位工作的透明度,提高公共服务质量,促进建章立制,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
  公用事业单位的工作事关千家万户,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连,与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息息相关。在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是深化政务公开、优化公共服务、促进政府职能转变的一项重要举措,对推动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具有深远意义。各政府主管部门和公用事业单位要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对公用事业单位推行办事公开的要求,把开展办事公开作为推动经济发展、提高管理水平、接受社会监督、服务人民群众的一项重要工作,大力推进落实。
  二、进一步规范和拓展办事公开的内容、程序和形式
  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涉及多行业、多部门,内容广泛,形式多样,需要依托各种载体实现。各单位在过去的实践中积极尝试和探索,积累了一些好的经验,为加强办事公开工作奠定了基础。下一步,要继续对办事公开的内容、形式进行分析整合、完善和规范,不断增强办事公开的实效性。
  (一)突出工作重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的要求,学校、医院、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交等与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公共服务部门和单位要全面推行办事公开。各单位要紧密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和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最容易引发矛盾或滋生腐败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公开的重点,规范出本系统本单位办事公开的重点内容。侧重抓好五个方面的公开:
  1、职能公开。公开部门的服务范围、责任分工。
  2、办事公开。公开服务事项的办理依据、流程、时限、收费标准和办理结果。
  3、决策公开。公开重要决策事项、决策方式、决策结果。
  4、审批公开。公开审批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时限和结果。
  5、廉政纪律公开。公开廉政承诺、办事纪律、投诉举报电话、咨询服务电话等。
  学校、医院,以及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环保、公交等单位要针对行业特点,围绕以上五个方面,选择公开和服务的重点,创新工作方式,拓展公开内容,努力向精简办事程序、缩减办事时限、提高办事效率、增强服务效果的较深层面拓展工作,形成规范。
  (二)选好载体和形式。各单位要研究规范适合本行业特点的公开形式,便于群众知情、参与、监督。通过健全新闻发布会制度,定期发布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务信息。继续开展社会公示、听证会、专家咨询点评等活动,及时听取各方面意见。发挥公共办事场所信息滚动屏、电子触摸屏、公开栏、咨询服务电话等设施的作用。充分利用计算机网络技术,扩展网上告知、网上审批、网上交费、网上咨询服务的事项和范围。市属各委办局和区县政府要依托综合行政服务中心、办事大厅,逐步增设公用事业单位的服务功能。各单位办事公开事项要逐步纳入政府网站“首都之窗”有关栏目,为群众提供更加快捷、方便的服务。
  (三)主动开展服务。对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变更、重要决策制定等问题,要主动征询人民群众的意见;对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重要事项,要及时、主动地向人民群众提供咨询,广泛告知;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行业问题和不足,要采取有效措施,大力整改;对重点工程、重大项目要上门服务;对边远山区办事不便、孤寡伤残、行动不便等弱势群体,要主动提供便捷服务,帮助排忧解难。
  三、建立健全办事公开的规章制度
  (一)建立健全办事公开制度。依据“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要求,对于社会公众应当广泛知晓和参与的事项,按照职能类、办事类、决策类、审批类、廉政纪律类五方面内容,制定公开目录,及时向社会公开,对暂时不能公开的,要说明情况,并积极创造条件逐步公开。
  (二)建立健全办事公开考评制度。坚持内部考核考评与社会评议相结合,围绕办事公开的内容是否全面、形式是否便捷、程序是否严密、时间是否及时进行考评。把落实办事公开纳入干部及职工德、能、勤、绩、廉考核范围,纳入社会评议行风的范围。制定评议标准,严格考核程序,定期组织检查,接受人民群众的评议。
  (三)建立健全办事公开问责制度。在办事公开的各个环节,要明确各部门或单位的职责,对敷衍塞责、工作不力、搞形式主义的,要严肃批评,限期整改;对弄虚作假、侵犯群众民主权利,损害群众合法利益,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查处,追究责任。
  四、切实加强对办事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
  推行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任务,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大局。各政府主管部门、各单位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整合各方面力量,齐抓共管,积极向前推进。
  (一)建立完善办事公开工作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各单位要建立由党委、行政、纪委、工会负责人组成的推行办事公开制度的领导机构,设立或指定具体的部门负责这项工作,把办事公开作为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目标管理,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二)健全拓展办事公开的工作机制。一是与政务公开、厂务公开、校务公开、院务公开紧密结合,构建科学严谨的办事公开运行机制。各单位要结合实际,进一步丰富办事公开的内容和形式。二是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各单位要把办事公开纳入业务工作同步管理,相互促进,贯穿始终,不断增强办事环节的透明度,使各项工作置于“阳光”下操作、公开中进行。三是与治理商业贿赂紧密结合。各单位要把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提出的自查自纠、严肃查处相关案件、维护公平竞争秩序的要求与办事公开的透明约束机制相结合,纠正以权谋私、以职谋私、以业谋私的不正之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问题。
  (三)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办事公开落到实处。各单位要把办事公开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年度目标考核和行风评议范围,定期考评检查。各单位要搞好自查,年底前要结合本单位情况制定出检查考评标准和工作计划,把办事公开目录建设、制度建设和群众满意度作为考核的重要内容,督促整改落实。各政府主管部门要进行检查,加强工作指导,推进所属公用事业单位办事公开有序健康发展。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将组织抽查,并通报抽查的情况。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88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