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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2006-2010年)》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10-17 生效日期: 2006-10-17
发布部门: 江苏省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扬府办发[2006]1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扬州大学,驻扬各单位:
  《扬州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2006-2010年)》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六年十月十七日
扬州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2006-2010年)

  为科学、有效地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提高人群素质,推进社会全面进步,根据世界卫生组织《国家健康促进行动规划框架》和卫生部《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2005-2010年)》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概念
  健康教育是公民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通过有计划、有组织、有系统地开展以卫生与健康为主的宣传教育和社会活动,促使人们自觉地改变不良的行为和生活方式,消除或减轻影响健康的危险因素,预防疾病,促进健康,提高生活质量。
  健康促进是健康教育发展的结果。运用以健康教育学习为主的理论与方法,结合实施行政的、专业的、以健康教育学为主的理论与方法,以及行政的、专业的干预措施,营造有益于健康的环境,提高人们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倡导有益的健康行为和生活方式,达到促进全民健康素质提高的目的。它是健康教育以及有效促使行为与环境改变的政策、法规、组织的综合体,是影响、教育人们健康的一切活动的全部过程。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主要内容涉及以下方面:卫生公德、卫生法律、公共卫生、生活卫生、心理卫生、职业卫生、食品卫生、除害防病、传染病防治、慢性病防治、精神病防治、婴幼儿保健、儿童青少年保健、中老年保健、妇女保健、计划生育、意外伤害与生活应急救助、家庭护理等。
  二、总体目标
  建立和完善适应全市社会发展需要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体系,提高专业队伍素质,启动健康城市建设。围绕重大公共卫生问题,针对重点场所、重点人群,倡导健康的公共政策和支持性环境,以社区为基础,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增加人们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促进全民健康素质的提高。
  三、主要工作任务
  (一)建立和完善适应社会发展的工作体系
  在各级政府的领导下,建立起以政府负责、部门协作、社会动员、群众参与为特点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体系,以及相应的协调、运行机制。
  成立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领导小组和专业指导委员会,指导、协调全市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纳入目标管理和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监督及考核。市、县(市、区)、街道(镇)、社区居(村)委会等各级都要建立以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健康教育专业机构指导、社区居(村)委会为基础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网络,理顺工作体制,有效开展活动。至2010年,社区、医院、学校、企事业单位等均要建立直接向目标人群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服务设施和网络。组建、成立扬州市健康促进协会,因地制宜设立分会,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理论与应用研究,建立区域性横向协作机制,促进单位内部卫生管理,不断提高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水平。
  加强人员队伍建设,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的专职健康教育工作人员按辖区服务人口1/10万的比例配备。扬州及各县(市、区)健康教育所、各街道、乡镇爱卫办将健康教育纳入主要工作内容;社区卫生服务站有兼职的工作人员,社区居(村)委会设健康教育指导员。
  健康教育设施要满足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的基本要求。市健康教育所应有摄像编辑系统、演播设备,制作健康教育专题节目,编辑出版报刊和各种宣传材料,有固定的健康教育示教、展览、培训一体化中心,配备业务用车,并依托扬州卫生网站,建立覆盖县(市、区)的健康教育信息网络。各县(市、区)健康教育所应有摄像、照相设备,编印各种宣传材料,能与电视台联合制作健康教育专题节目。各社区居(村)委会有固定的健康教育活动场所,配备影碟机、照相机等设备,有固定的专用板报或宣传栏。
  (二)做好重大疾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认真贯彻《传染病防治法》,制订疾病预防控制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计划,积极开展预防控制传染病、地方病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重点做好防治性病、艾滋病、结核、乙肝、血吸虫病及重大传染病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普及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治知识,关注人群亚健康状态,积极倡导良好的卫生习惯和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研究市民关注的食品卫生、家居装饰卫生、饮用水卫生等生活问题,组织开展慢性非传染性疾病行为干预项目调查与科研。按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预案与实施计划。对公众开展预防和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知识的宣传教育和行为干预,增强公众发生卫生事件的防范意识和应对能力。
  到2010年,全民预防艾滋病、性病、结核病知识知晓率在城市达到80%以上,在农村达到60%以上,在高危人群达到90%以上。
  (三)广泛开展农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认真贯彻执行《中国农村初级卫生保健发展纲要(2001-2010年)》的相关要求,将农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纳入当地初级卫生保健工作内容,积极推进“全国亿万农民健康促进行动”(以下简称“行动”)。建立在政府领导下、多部门合作的农村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机制,通过多种形式和多种渠道为农民宣讲医药卫生知识,结合卫生村镇、生态文明村镇建设,大力普及农村改水、改厕知识和技术,积极改善农村饮水和环境卫生状况,组织开展农村居民群众性体育健身活动。
  1.积极开展“行动”普及镇、村的创建活动。到2010年,各地“行动”普及镇数量达乡镇总数的40%以上。
  2.加强农村流动人口和乡镇企业工人就业前健康教育培训。到2010年,企业职工上岗相关卫生及安全知识培训率达95%以上。
  3.到2010年,农村居民“行动”核心信息与基本卫生知识知晓率分别达90%、80%以上,相关卫生行为形成率达80%、70%以上。
  (四)积极开展城市社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大力开展“相约健康社区行(或健康江苏社区行)”等卫生进社区活动,积极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国家卫生城市和健康城市的创建与巩固工作。各级疾控中心应指导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掌握本辖区居民的健康状况和发病态势,针对影响健康的主要危险因素,开展社区诊断和健康干预。加强传染病、慢性病防治知识宣传,将预防吸毒、酗酒等成瘾行为以及精神疾病预防、康复知识纳入健康教育内容,定期组织开展讲座、义诊、咨询等活动。
  1.积极开展健康城市建设工作,到2010年,80%的机关、企事业单位参与开展健康促进活动,城区“健康街道”达30%以上。
  2.到2010年,健康资料入户率达100%,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达80%以上,健康行为形成率达70%以上,普通人群心理健康知识和精神疾病预防的知晓率达30%以上。
  (五)深入开展学校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按照《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要求及相关规定,积极开展“健康学校”创建活动,城乡各类学校应加强阵地建设,开设健康教育课,开展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活动。加强健康行为养成教育,重点做好心理健康、控制吸烟、环境保护、远离毒品、预防艾滋病、防止意外伤害等健康教育。
  按照《学校健康教育评价方案》要求开展相关测评工作,每年测评分不低于85分。
  1.到2010年,中小学校健康教育课开课率达100%,每周确保0.5学时。各中专、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等学校开设健康教育选修课或专题讲座每月不少于一次。
  2.到2010年,中小学生基本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城市分别达到95%、90%以上,农村分别达到80%、75%以上。各类中小、中专、中等职业学校及普通高等学校在校学生心理健康知识知晓率达70%以上,精神疾病预防知识知晓率达45%以上。
  3.到2010年,各级各类学校30%以上建成“健康学校”。
  (六)进一步规范医院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按照《执业医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进一步使医院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并积极开展“健康医院”创建活动。各级各类医院服务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应向患者及亲属提供入院宣教、阶段性专科知识宣教及一般保健知识宣教等多种形式的健康教育服务,每年开展或参与健康教育社会宣传活动10次以上。将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作为卫生技术人员医学继续教育内容,培训覆盖率达98%以上;纳入整体护理工作,积极探索促进康复的途径与方法;针对不同岗位职工的职业危害因素开展健康干预活动。
  1.到2010年,住院患者相关疾病自我保健知识知晓率达到80%以上。
  2.到2010年,卫生技术人员岗位防护操作合格率达100%。
  (七)积极开展以场所为基础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1.机关及普通企事业单位:通过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管理人员和职工要掌握单位的保健、安全防护要求。各级各类单位都要大力开展“健康单位”创建活动。
  2.特种工矿企业单位: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积极推进以“安全-健康-环境”为中心的“工矿企业健康促进工程”。积极开展女职工、有害作业工人和新职工劳动保护和环境保护教育,倡导有益健康的生产、生活方式。企业内应设置健康教育橱窗,并辅以广播、卫生标语、闭路电视等媒介进行卫生知识宣传。各生产车间、班组有板报或宣传栏,有员工职业卫生科普小册子,将健康教育纳入职工职业技术培训教育计划,集中培训每年不少于24学时。
  到2010年,大型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的职业安全与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相关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85%以上,对工矿企业管理者和各种作业人群针对性安全与健康培训覆盖率达到98%以上,新职工、女工、接毒接尘工人的岗前、岗位安全与健康培训率达到100%。
  3.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各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城乡集贸市场要通过设宣传栏、图片、标语、小册子等形式开展健康教育。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及员工卫生和健康知识培训覆盖率达100%。到2010年,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和卫生管理人员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从业人员的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0%,相关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80%以上。
  4.经营性公共场所:各类经营性公共场所应当对公众开展以性病、艾滋病防治、吸烟有害健康等知识为重点的卫生科普宣传。禁烟、安全标志明显。按照《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及相关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上岗。到2010年,经营性公共场所负责人和卫生管理人员的卫生和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5%以上,从业人员的卫生和健康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相关健康行为形成率达到80%以上。
  (八)开展重点人群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按照《母婴保健法》、《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和《中国儿童发展纲要》的相关要求,开展多种形式的妇女、儿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活动,促进生殖健康的全面发展。到2010年,妇幼保健健康教育普及率在城市达到100%,农村地区达到80%以上。
  适应老龄化社会的健康需求。加强对城乡老年人群的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开展老年保健、老年病防治与康复等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努力提高老年人群的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
  (九)大力开展大众传媒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
  宣传部门要组织开展社会性健康知识宣传与普及,利用大众传媒工具实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促进市民健康知识知晓率与健康形成率的提高。各级地方性报纸每周至少有1期健康教育栏目,《扬州卫生》报要富有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特色;电台每周至少要有2次卫生与健康节目;电视台有健康教育专题节目,每周至少一期,并定期免费播放卫生防病公益广告;各街头宣传橱窗(阅报点)要张挂有健康教育内容的宣传品,每季更换;各影剧院要加映健康教育影视片或幻灯标语。
  (十)积极控制烟草危害与成瘾行为
  积极宣传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加大控烟工作力度,普及烟草危害相关知识,开展吸烟行为干预,努力降低吸烟率,积极开展创建“无吸烟单位”活动。各类学校、公共场所禁烟制度,有明显的控烟标志,有管理人员。各级、各类宣传阵地开展控烟宣传每年不少于2期,新闻媒体有烟草危害宣传专题节目或栏目,每年宣传不少于4次。
  1.到2010年,市及县(市、区)二级以上医院建成无烟单位,市区90%的医院和中小学校建成无吸烟单位。
  2、到2010年,力争仪征市、江都市、高邮市建成无烟草广告城市。
  四、策略与措施
  1、加强领导,规范管理。各级政府要切实加强对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领导,将其列入地方发展规划,引导单位和社区群众广泛参与健康教育活动,构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社会网络,营造良好的支持性环境。积极落实《全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规划纲要(2005-2010年)》要求,有效保障经费投入,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的工作经费不少于卫生事业经费的5%。要积极探索建立政府投入与多方筹集相结合的经费支持体系,以确保这项工作的正常运行。各级卫生行政部门要明确职责,规范管理,优化卫生资源配置,组织落实《规划》的各项目标和措施,调整卫生经费投入结构,保证健康教育经费在优先领域的投入,并随公共卫生经费投入比例而增加。
  2、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各县(市、区)要按本《规划》的任务和目标,认真抓好社区综合试点建设,以统筹兼顾、协调发展、整体推进为原则,每个地区建设1-2个示范社区,每个街道(镇)建设1-2个示范社区(村)。进一步发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综合功能,加抗娣痘?建设、管理和考核。各地要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应用性研究,吸取和借鉴国内外先进地区的经验与技术,探索和总结试点经验,定期组织召开经验交流会或工作推进会,以指导和推动整体不断深入和发展??br> 3、部门协调,社会参与。本《规划》要在政府统一领导下,由卫生行政部门牵头组织实施,积极倡导健康的公共政策,建立定期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多部门协作。宣传部门要组织有关新闻媒体开展公益性宣传,各报社、广播、电视台要按照职责,做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教育部门、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要组织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开展针对性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安监部门和总工会要积极组织开展对特种企业职业病防治的普法宣传和健康促进工作;工商和城管部门要加强对广告审批和管理,杜绝烟草广告;体育部门要组织开展各种群众性的健身锻炼与健康促进活动;其他各部门和社会团体也要按照各自工作职责,采取有效措施,协同做好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
  4、加强交流,提高能力。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要具备社会动员、倡导、传播以及计划设计、实施教育、监督与评价等基本技能。各级健康教育专业机构要加强阵地建设,规范管理,积极发挥其业务技术指导中心的作用。积极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培训,提高各级各类卫生人员的健康教育工作能力与水平。将人员培训纳入单位考核机制,定期进行考评。县(市、区)以上健康教育机构专业人员的医学等相关学历要达到大专以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教育专业人员学历要达到中专以上,社区健康教育指导员必须接受过规定学时健康教育专业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建立、健全市健康教育信息网络,规范健康信息发布制度,利用现代技术手段收集、交流国内外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信息。要加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理论研究及新理论、新技术的推广应用。
  5、督导监督,考核评价。按照本《规划》评价指标体系,加强对《规划》实施情况定期进行督导评估,各级卫生行政部门每年要组织督导考核。市政府、市爱卫会将适时对各地在实施本《规划》中取得优异成绩、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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