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公布第一批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内部流程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9-30 生效日期: 2006-09-30
发布部门: 浙江省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温政办[2006]18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各单位:
  为进一步优化行政服务环境,提高部门行政审批效率和质量,增强审批工作透明度,根据《温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行政审批工作评估的通知》(温政办〔2006〕13号)的要求,市人民政府决定,将第一批已经评估的市发改委等19个部门224项审批办理事项的内部流程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公布的所有审批办理事项,均应按“能进则进”的原则进审批中心窗口受理、办理。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进中心或擅自撤出中心。
  二、审批办理事项涉及前期准备工作(包括相关咨询工作)的,一律纳入审批流程,录入电脑监管系统;其审批承诺时限可作“挂起”处理。
  三、要进一步加强窗口授权力度,大力推行“一审一核”制、告知承诺制和委托审批等方式,审批流程尽量在窗口完成,提高窗口直接办结率。少数事项涉及多个处室、技术性强,并需集体研究的,也要严格按照公布的流程执行,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审批。
  四、所有审批办理事项的承诺时限原则上按三轮审改公布的平均时限执行。对部分事项的审批时限,市政府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五、要进一步提高审批质量和效率,凡涉及两个或两个以上部门的审批事项,应采取联合审批(踏勘)或网上联审,实行内部流转。要杜绝随意增加前置条件或部门之间相互推诿现象。
  六、各部门要积极创新审批方式,结合各自审批事项的特点,不断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环节,提高审批质量,共同搭建一个良好的审批服务平台。

二○○六年九月三十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86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