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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推行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8-31 生效日期: 2007-08-31
发布部门: 河北省石家庄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石政发[2007]4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推行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二○○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

推行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既是满足广大农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对科技的需求,也是促进科技人员进入农村经济建设主战场,加快科学技术转化为生产力的一种有益尝试。为贯彻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行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的实施意见》和《中共石家庄市委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指导意见》,全面做好农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促进农业科技特派员工作健康发展,特提出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为根本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和中央一号文件精神,以科技人员为主体,以科研单位、农业科技型龙头企业为补充和依托,整合和激活科技资源,壮大农业科技推广服务队伍,为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现代农业建设提供有力科技支撑。
    二、选派方法
    1?选派对象。以个人、法人农业科技特派员为主要选派形式。个人农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对象为:直属事业单位、农业科研院所、农业大专院校的科研人员,有关专业机构管理的技术人员,涉农大中型企业的科研、经营管理人员,独立经济技术服务组织的科技人员,长期在我市从事科研工作的专家、教授,具有技术特长的农民专家等;法人农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对象为农业科研单位、农业高校、涉农大中型企业、农业龙头企业等。
    2?选派程序。个人农业科技特派员的选派,按照个人申请和组织推荐结合、派出单位与派驻单位双向选择的原则,由相应农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办事机构审批,尽量满足农村和企业对各类人才的需求。法人农业科技特派员的选派由本级派出工作机构确定。
    3?选派去向。个人农业科技特派员派驻到乡(镇)、村、涉农中小企业、各类经济实体和推广机构,鼓励与专业经营大户开展技术合作、领办企业、组建各类技术服务机构。法人农业科技特派员原则上以包村、包乡(镇)、开展与农村企业全面合作为主。
    4?选派标准。个人农业科技特派员要政治表现良好,思想作风正派,业务水平较高,有实际工作经验和专业特长,工作责任心强。法人农业科技特派员要具备推动乡村经济和农村企业发展的综合科技实力。
    5?派驻期限。原则上派驻期为3年,个人自愿延长的给予鼓励,并继续享受相应待遇。
    三、选派目标
    从2007年起,市、县二级都要面向农村和涉农中小企业选派农业科技特派员。市级每年选派个人农业科技特派员10人,法人农业科技特派员10个;县(市)、区共选派80人。全市每年选派100人(含法人特派员)。到“十一五”末,全市农业科技特派员选派总数稳定在500人(含法人特派员)左右。到“十一五”末,形成以科研院所、农业高校为依托,以农业技术推广机构为主体,以广大乡土人才为补充的农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制度体系,并与农业科技推广体系建设有机融合,实现人才、资金、技术、信息、管理的一体化。
    四、工作任务
    以加速农业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为目标,以增加农民收入为主题,紧密结合北方特色农业区建设和农业可持续发展,以各类农业科技园区、科技示范基地、农业科技服务组织、农业科技龙头企业为载体,围绕农业主导产业和优势产业的发展,开展以农业科技服务为重点的全方位系列化服务。一方面探索出一套行之有效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农业科技推广体制;另一方面,增强广大农民的科技意识、市场意识,提高科技水平,使农业经济发展真正转移到依靠科技进步的轨道上来。
    科技特派员的主要任务
    1?抓好科技工作规划的制订和措施的落实。认真贯彻党中央关于解决“三农”问题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措施,帮助农村、企业理清发展思路,确定发展重点,制订加快农业结构调整、发展现代农业、促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规划。
    2?开发、引进、推广新技术新品种。配合各级农业农村发展重点任务和重大工程实施,积极与科研单位、农业高校牵线搭桥,引进、推广适应当地的优良品种和先进实用技术,抓好示范乡、示范村、示范户建设,推动形成一业一园、一村一品;组织实施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开发新产品,培育知名品牌,推动营销网络建设,拓展农产品市场。
    3?培育多元化服务组织。开展与科研院所、农业高校农业科技成果转化、示范平台的合作共建,引导涉农企业、农业产业化经营组织、农民合作经济组织、中介组织等参与农业科技推广,开展形式多样的服务,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
    4?推进农业信息服务进村入户。以农业龙头企业、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科技传播站、农业科技示范园、批发市场、生产经营大户等为载体,大力推广“三电合一”、“快易通”等服务模式和电波入户,提高农业生产、农村经济、社区管理和社会服务信息化水平。
    5?开展科普宣传和先进适用技术培训。提高农民科技、文化素质,为农村培养一批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民技术骨干和乡土人才,增强农民致富本领。
    6?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和现代农业建设。以创建文明生态村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点为重要抓手,把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与物质文明、政治文明、和谐社会建设有机结合起来,促进农村各项事业全面进步。同时反馈农村工作信息和农村政策执行情况,提出发展农村经济的建议措施等。法人农业科技特派员要承担各级政府和部门规定的工作任务。
    五、政策措施
    1?农业科技特派员在下派期间,原行政职级或专业技术职务、待遇(工资、福利、奖励等)、编制给予保留(不得安排其他人顶编)。在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和在本单位专业技术岗位聘任时作为优先条件。下派期间,执行长期下乡工作人员有关补助政策,分别列入市、县(市)、区财政预算。对在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给予表彰奖励。
    2?农业科技特派员在下派期间,鼓励领办、伙办各类技术经济实体,进行生产经营,发展科技产业,取得合法收入;在不影响本单位知识产权经济利益的前提下,鼓励进行技术有偿服务、技术承包、承担科技项目,取得合法报酬。
    3?市财政设立农业科技特派员专项资金,列入每年科技事业专项经费,作为扶持和协调农业科技特派员培训、奖励等管理经费,由石家庄市农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
    4?派出单位要在资金、人力、物力、信息、技术等方面大力支持农业科技特派员工作,要为农业科技特派员的生活、工作提供良好条件,解除其后顾之忧。各级农口部门和涉农部门要在项目和资金安排上给予优先支持。
    5?市科技局设立农业科技特派员创业示范专项每年50万元,用于支持科技特派员服务农业产业的创业项目,由石家庄市农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管理。科技特派员取得的科技成果,在提交科技成果主管部门评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奖励。
    六、组织管理
    1?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市委、市政府成立农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书记任组长,主管市长为副组长,成员由组织、人事、财政、科技和农口部门负责人组成,领导全市农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协调解决有关重大问题。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科技局,负责市级农业科技特派员选派日常管理工作;各县(市)、区农业科技特派员的选派由同级政府负责,要建立领导组织和管理机构,明确任务目标,制定具体保障措施。
    2?加强制度建设和管理。要进行规范化管理,实行下派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农业科技特派员岗位职责制度、定期汇报交流例会制度、岗前和知识更新培训制度、工作督查制度、工作情况通报制度、工作考核和奖励制度等,确保扎实开展和推进。
    3?加强典型示范和宣传。要注重培植典型,总结好的经验和做法,加大示范和骨干带动。各级新闻媒体要积极对推行农业科技特派员制度进行宣传,为农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

附件1石家庄市农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名单
    组长:王增明石家庄市委副书记
    副组长:马玉文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王刚石家庄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成员:张献考石家庄市委人才办主任
    刘桂江石家庄市人事局副局长
    赵志卿石家庄市财政局副局长
    纪卫国石家庄市科技局副局长
    齐胜平石家庄市农业局副局长
    孙志强石家庄市林业局副局长
    何文昌石家庄市畜牧水产局副局长
    陈金成石家庄市水利局副局长

附件2石家庄市农业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领导小组

    办公室组成人员名单
    主任:张志勤石家庄市科技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主任:纪卫国石家庄市科技局副局长
    刘国胜石家庄市科技局农村科技处处长
    成员:刘国英石家庄市山区经济技术开发办公室主任
    赵秀琴石家庄市科技局人事处处长
    陈凤敏石家庄市科技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处长
    张金辉石家庄市科技局发展计划处处长
    文华石家庄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处长
    张荣娥石家庄市科技局农村科技处主任科员
    周惠芬石家庄市科技局农村科技处副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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