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重庆市经济委员会关于重庆科华建材(集团)有限公司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的批复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6-09-28 生效日期: 2006-09-28
发布部门: 重庆市经济委员会
发布文号: 渝经环资[2006]60号

綦江县经委:
  你委报来《关于重庆科华建材(集团)有限公司2500t/d水泥生产低温余热发电项目申请立项的请示》(綦经文[2006]125号)收悉。企业拟利用现有2500t/d新型干法水泥生产过程中排放的废气余热用于发电,该项目实现了余热综合利用,可回收部分物料,降低废气含尘量,项目的实施有利于能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节能政策。因此,我委原则同意该项目立项,现就有关事宜批复如下:
  一、建设内容
  新建3.5MW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及余热锅炉,配套建设锅炉水处理、热力、给排水、电气、热工控制、采暖通风等辅助系统。
  二、建设地点
  綦江县永城镇温泉村重庆科华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厂区内。
  三、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3800万元,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和银行贷款。
  接此批复后,请即批转重庆科华建材(集团)有限公司。企业要开展项目可行性研究,可行性研究报告报我委批准后组织实施。在项目可行性研究中,要对水泥生产中的余热量进行认真核算,对发电机组装机容量进行充分论证,在此基础上,确定项目总投资,测算项目经济效益。

二OO六年九月二十八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1990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