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巩政[2006]57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我市自1996年开展质量立市活动以来,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实施“三创一带动”战略,质量工作取得了瞩目的成就,全市整体质量水平明显提高,创名牌工作成效显著。2001年、2003年连续两届荣获全国质量兴市先进单位。虽然我市目前有一部分企业和产品已经有了一定知名度,但真正能在省内、国内有影响、有名气、叫得响的品牌还太少。我市产品目前大多数是中低档产品,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这种无品牌或品牌知名度低的中低档产品,将逐渐失去生存空间,因此,企业要争夺市场,掌握市场主动权,就必须有名牌。我市质量立市再上新台阶、实现新突破,也必须推进名牌战略。运用名牌的影响力,打造品牌巩义和行业品牌形象,实现质量兴市、品牌强市的战略目标。为进一步推进名牌战略,提高产品竞争力,推动我市经济跨越式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推进名牌战略,打造品牌巩义的重大意义
(一)名牌指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市场竞争力的产品和商标,是企业科技水平、管理水平和核心竞争力的综合体现。本意见所指的名牌指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国家免检产品、河南省名牌产品、河南省著名商标、河南省优质产品。
(二)推进名牌战略是加快我市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是树立巩义地区和产业的品牌形象的有效载体。不断培育和发展名牌是企业和各级各部门长期的任务,对提高我市质量总体水平,推动经济快速发展、优化产品产业结构具有重要作用。
二、实施名牌战略的主要奋斗目标
从现在起,力争在5年内形成一批在国内具有明显市场竞争优势的品牌产品,使这些名牌产品成为我市经济的重要支柱。我市的中国名牌和驰名商标的数量、省名牌和著名商标的数量位居全省前列。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和国家免检产品达到5个以上,河南省名牌产品、河南省著名商标、河南省优质产品达到20个以上。全市名牌产品销售收入占规模以上企业销售收入的30%以上。
三、加强品牌的引导和培育工作
(一)增强企业创名牌的动力。企业是名牌战略的主体,要广泛宣传推进名牌战略的重大意义,增强企业和社会的品牌意识。引导企业充分认识到名牌战略对提升自身品位、扩大市场占有率、提高经济效益的促进作用,将名牌战略纳入企业重要发展目标重点落实。广泛动员企业参与创名牌工作,使创名牌工作在全市形成浓厚氛围。
(二)做好创名牌的基础工作。引导企业提高技术创新研发能力,鼓励企业加大技术创新投入,提升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研发水平。引导企业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完善质量管理体系,广泛推行ISO9000、ISO14000、ISO18000族体系认证,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和品牌经营能力。引导企业按照国际标准和国外先进标准组织生产,开拓国际市场。
(三)加强对重点企业的辅导与培训。建立三级名牌梯级培育体系。第一梯队是基本具备条件的企业;第二梯队是经过培育有望达到条件的企业;第三梯队是暂时不具备条件,但企业规模效益都有很好发展潜力的企业。对于第一梯队的企业,要动员和指导其进行申报,按照名牌条件做好申报中的各项具体工作。对于第二梯队的企业,要按照名牌的申报条件找出差距,在一定时期内帮促企业有针对性地整改予以完善。对于第三梯队的企业定为创名牌重点服务对象,每年要确定10―20个巩义市名优品牌进行重点辅导,重点在30强企业中挑选培育对象。着力从加强质量管理,到全面提升产品质量水平,健全企业质量保证体系,促进企业提高市场占有率和产品知名度。
(四)加大对名牌的奖励力度。设立名牌奖励基金。市财政每年预算内安排200万元做为对名牌的专项奖励。具体奖励标准为:
获得“中国名牌”、“中国驰名商标”的企业,奖励50万元,二者不重复奖励。
获得“国家免检产品”的企业,奖励20万元。
获得“河南省名牌”或“河南省著名商标”的企业,奖励10万元,二者不重复奖励。
获得“河南省优质产品”的企业,奖励5万元。
以上各项奖励在当年度不重复奖励,以最高一级计奖。
(五)加大对名牌的宣传推广力度。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资金,专项用于名牌产品和商标的推广宣传。
四、加强对实施名牌战略、打造品牌巩义的组织领导
成立巩义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全市创名牌工作的实施。具体名单如下:
主 任:乔建宏 市长
副主任:武拥军 副市长
委 员:孙现升 市政府办公室主任
李曙光 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李海陆 市质监局局长
孙炳拴 市经委主任
赵现钊 市工商局局长
崔炳伟 市统计局局长
刘嘉滨 市科技局局长
王保康 市商务局局长
祖振坤 市农业局局长
邢亚飞 市广电局局长
于建设 市信息化办主任
袁玉通 市新闻宣传中心主任
王 政 市财政局副局长
各镇镇长、街道办事处主任
秘书长由李海陆同志兼任。
市名牌战略推进委员会要定期召开会议,研究不同时期实施名牌战略的工作重点,组织制定、实施有关名牌管理规定。各成员单位要统一领导,明确责任,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有关部门要根据各自职责,制定出名牌产品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各镇(街道)要建立相应机构,每年要制定具体的创名牌工作计划,推动辖区内名牌战略的实施。
二○○六年九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