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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应用工作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9-30 生效日期: 2007-09-30
发布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陕政办发[2007]13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我省自2004年启动实施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以来,各级政府累计投入6亿多元,今年年底将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基本覆盖全省农村中小学及教学点。为充分发挥远程教育设施的作用,切实加强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应用工作(以下简称“远程教育应用工作”),采用信息化手段推动我省农村教育跨越式发展,经省政府同意,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远程教育应用工作的自觉性与紧迫性
  实施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对于统筹城乡教育,实现城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促进基础教育均衡发展,缩小城乡教育差距具有重要意义。强化远程教育应用工作,有利于转变教师观念、丰富教学内容、推动教育教学改革,将先进的教育理念和优质的教育资源引入到中小学课堂,促使教学环境和教学手段发生显著变化。
  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搭建的信息平台,还承担着大规模培训农村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的重要任务。抓好远程教育应用工作,有利于提高农村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素质,有利于发展现代农业,有利于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是缩小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差距的重要抓手。
  全省各级、各部门要把远程教育应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农村教育发展和改革的突破口,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配套工程。在切实抓好农村远程教育工程应用工作的同时,也要抓好城市中小学远程教育应用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把我省远程教育工程应用工作推向新阶段。
  二、突出重点,全面推进远程教育应用工作
  “十一五”期间,在全省范围内每年深入开展远程教育应用年活动,各市、县、区及有关部门要因地制宜,大力推动应用工作的深入开展。重点实现“五进三不漏”目标,即信息技术与优质资源进计划、进管理、进德育、进课堂、进为农服务活动,不漏学校、不漏教师、不漏学科,在农村中小学努力实现“光盘播放班班通、卫星收视人人会、网络教室科科用”。
  加强基础教育网络和资源建设。整合资源,加快全省基础教育专网建设,争取更多的农村中小学接入专网,充分发挥网络资源对发展农村教育的多重效益。加强资源建设的规划、协调和整合工作,保成教育系统内外各类教育教学及为农服务资源实现链接和共享,建成学校、家庭和社会互动的资源体系,建成可服务于多所学校的区域性资源中心。
  健全管理制度。从教学管理、教师能力建设、条件保障、技术支持服务等方面着手,明确责任,规范程序,建立健全推进应用的激励约束机制。所有农村中小学都要建立统一规范的“一表三册”制度,即专用课表、教育资源登记册、教学应用登记册和为农服务登记册。远程教育设备每周用于教学必须达到20节课以上,每周用于德育教育1次以上,平均每月用于为农服务和党员教育活动2次以上。切实做到“一机三用”,即上课学生用、课余和晚上教师用、节假日农民用。努力实现“一室多能”,即计算机教室作为教师备课室、学生电子阅览室、绿色网吧、农民培训载体、党员教育平台,不断提高远程教育设备的使用效益。
  强化系统培训。省、设区市教育等部门抓管理者、培训者和技术骨干的培训,县(市、区)教育等部门抓电教人员、教研人员、骨干教师和农民培训干部的培训,学校抓教师全员培训。加强对全省各级教育行政部门领导干部信息化素质和应用技能的培训与考核,带动全省的应用培训工作。夯实校本培训,做到应用技能培训与课程改革培训相结合,全员培训与专题培训相结合,校本培训与校本教研相结合,教学应用与为农服务相结合。严格培训考核,按照“人人过关、个个合格”的要求,对各类集中培训进行考核或考试,合格者发放结业证书,不合格者自费参加下期培训。把培训结果与教师的年度考核、评选先进、资格认定结合起来,逐步形成人人争相参加培训的良性机制。
  三、统筹协调,加强远程教育应用工作的领导和管理
  全省各级农村中小学远程教育工程领导小组,是远程教育应用工作的领导机构,各成员单位要分工负责、密切配合,努力开创远程教育应用工作新局面。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进一步健全部门负责同志抓总,电教、教研、督导协同推进的远程教育应用工作管理体系。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农村中小学要建立由信息技术、教育教学、督导检查、农民培训等方面专业人员组成的应用工作指导队伍,对设备维护、教育教学、应用推广等工作进行咨询和指导。要以市、县、区电教馆(站、中心)的标准化建设为重点,形成省、市、县、校纵向衔接,专业支持单位、企业与学校横向合作,分工明确、责任落实的技术支持服务工作机制,做到“软件故障不过天、硬件故障不跨周”,实现设备“随报随修、保障应用”。 各农村中小学要落实专人,配合有关部门,组织好农村党员干部和农民群众的教育培训工作。全省各级教育督导部门,每年进行一次远程教育工作督导评估检查,结果要进行通报。
  各级财政、教育行政部门要保障远程教育工程应用工作的经费,切实加强资金的计划、管理和使用工作,要指导学校在公用经费中安排相应经费,用于远程教育设备运行维护、教师培训以及教学软件资源购置等,确保远程教育工程设备正常运转。不断提高远程教育工作的综合应用水平。
  全省各级组织、农业、科技、文化等部门要主动联系教育部门及学校,积极借助农村远程教育工程平台,搞好农村党员教育、农民科技培训和农村文化活动。
  全省各级人事部门要协同教育部门处理好教师计算机等级考试和教师教育技术能力考核之间的关系,把教师教育技术能力培训及考核结果作为教师资格认定的必备条件。全省各级编制部门要积极支持教育系统电教馆(中心)标准化建设,在机构设置、人员编制上给予倾斜,以满足远程教育应用工作的需求。
  新闻单位要加大宣传报道力度,宣传典型经验,加强舆论监督,努力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远程教育应用工作的良好氛围。

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九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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