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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物价局关于《巴中市物价局关于该市盐业分公司销售腌制盐批发作价问题的请示》的复函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11-13 生效日期: 2007-11-13
发布部门: 四川省物价局
发布文号: 川价函[2007]303号

巴中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该市盐业分公司销售腌制盐批发作价问题的请示》(巴价格〔2007〕61号)收悉。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员会《食盐价格管理办法》和我局有关规定,现就批发作价问题回复如下:
  “转批发优待率一律以零售价倒扣作价”。
此复。
2007年1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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