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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5-16 生效日期: 2007-05-16
发布部门: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威政办发[2007]27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高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
    在各级各有关部门的积极推动下,近几年来我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随着形势的发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还面临着一些新任务,还必须进一步深化。根据市政府领导的指示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问题作如下通知:
    一、整合部门内部行政许可审批职能。按照行政许可法关于统一受理行政许可申请、统一送达行政许可决定的要求,各部门要整合内部的行政许可审批职能,做到“两集中、两到位”,即部门行政许可审批职能向一个科室集中,部门行政许可审批科室向行政审批中心(以下简称中心)集中;部门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中心要落实到位,部门对窗口工作人员要授权到位。要实行审批和监管的分离,做到既提高工作效率、方便群众办事,又强化监督管理、推进作风建设。
    二、大力精简行政许可审批项目。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变动和国务院、省政府对行政法规规章及行政审批项目的清理结果,对我市现行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进行清理审查,该取消的取消,该合并的合并,该下放的下放。各级各部门不得以任何理由、采取任何形式,在法律法规规章规定范围外,增设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予以取消的项目,要认真做好有关后续监管和衔接工作。对今后因国家法律法规新增加或取消的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报送市政府法制办公室确认,实行动态管理。
    三、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对合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要进行公示,收费标准有幅度的要按照最低标准执行,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收费,严禁将不合法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转移给下属的行会、协会等中介服务机构收取,严禁将中介服务性收费采取行政手段强制收取。
    四、提高行政审批中心集中办事程度。组织对各部门行政许可审批服务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调查摸底,将办件量较大、与已进驻中心的项目关联度较高的行政审批项目,以及由有关协会组织、中介机构和企业行使的与基本建设、外商投资、企业登记、劳动保障、公共安全等相关联的服务项目纳入中心集中办理,为办事群众提供“一站式”全程服务。凡经市政府确定纳入中心办理的行政许可审批事项,不得以任何理由不进和拖延,未经批准不得擅自撤回原单位。
    五、加强对项目办理的运行管理。进驻中心的各部门要进一步理顺办事流程,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即办件和“一审一核”项目的比例。“一审一核”是指审批事项实行一次审查,一次核准,两个环节办结。要给窗口充分授权,能授权窗口办理的直接由窗口办理,不能由窗口直接办理的要在部门内部封闭流转;能由窗口负责人签批的,直接授权窗口负责人签批;不能授权窗口负责人签批的,分管负责人要到中心现场签批,使中心现场签批率达到90%以上,坚决杜绝“两头受理”、“体外循环”、让办事对象“两头跑”等现象的发生。
    要扩大并联审批项目的范围,在原有基本建设前期、中期和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并联审批的基础上,将基本建设后期、企业登记注册等涉及多个部门、可以同时办理的事项,纳入并联审批范畴,由中心管理机构组织召开并联审批联席会议,协调督促有关部门相互配合、同步办理,提高办事效率。
    要推动“绿色通道”制度的实施,对重大投资项目、高科技项目、公共设施项目、园区工业项目、市级及市级以上重点工程建设项目等,要进入“绿色通道”,实行“绿色通道登记卡”制度,由中心管理办或者有关职能部门负责,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单位,本着“急事急办、特事特办”的原则,以比承诺期限更短的时间完成审批手续的办理,做到“一次申报、集中预审、联合勘察、快速办理、全程协调、跟踪服务”。
    六、提高行政许可审批的服务质量。行政审批窗口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宁肯自己麻烦百次,不让群众麻烦一次”的服务理念,进一步改善服务态度,做到举止文明、态度和蔼、百问不厌、微笑服务。要提高服务质量,做到“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首问负责制”,不予受理的要明确告知理由,严禁以不清楚为由不履行首问职责。要加强对窗口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其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打造一支政治强、素质高、作风硬、业务精的窗口干部队伍。
    七、完善行政许可审批配套制度。要认真抓好《山东省实施行政许可听证办法》和《山东省行政许可过错责任追究办法》的贯彻落实,抓紧建立完善相关的配套制度和工作措施。要认真抓好标准化窗口建设,做到政务公开标准化、服务行为标准化、服务质量标准化和窗口管理标准化。要建立和完善岗位责任制、公开承诺制、首问负责制、项目代办制、一次性告知制、不予许可书面说明制、许可结果公开制、绩效考评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真正形成用制度规范审批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
    八、加快电子行政审批服务系统建设。以提高效率、方便群众、降低成本、强化监督为目标,依托政府电子政务平台,综合运用计算机和网络技术,建立一个以审批服务为核心、覆盖全市和政府各部门的多级互动行政审批服务系统,实现行政许可审批从申请到受理、审批、补正、办结、查询、申诉、考核等行政许可审批的全过程应用及管理,做到信息公开、资源共享、在线预审和动态监督,并探索实现在线审批,进一步拓展行政审批的公共服务功能,为群众和企业提供优质、快捷的服务。
    九、抓好镇村便民服务机构建设。各市区、开发区要切实加强镇级便民服务中心建设,组织专门力量加强调查研究,掌握基层群众和企业的真实需要,研究制定加强镇级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创新办事机制、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以及与市县两级实施联动的工作措施,更好地发挥镇级便民服务中心的作用。要探索开展村级便民代办服务,解决农村群众办事难问题。要加强监督管理,将镇级便民服务中心工作纳入同级政府(管委)的目标绩效管理考核。
    十、加大行政许可审批监督考核力度。各级监察部门和行政审批管理机构要进一步加强效能监察,坚决纠正行政许可审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认真查处违规收费和超标准、超范围收费行为,并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要进一步完善监督举报制度,畅通举报渠道,认真受理投诉,及时处理办事群众和企业反映的问题。要积极改进监察方式,探索开展行政审批电子监察,规范行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
    十一、加强组织领导。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是适应新形势需要,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投资环境,提升我市竞争力的重要措施。各级各部门要把思想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决策上来,进一步提高对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实行“一把手”负责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做好本部门现行项目的清理工作,制定行政服务工作的运作机制和整合内部职能、加大授权力度、压缩审批时限、提高审批效率等事项的具体措施。市政府法制办和行政审批中心管理办要组织做好行政许可审批项目的清理工作,确定进驻市行政审批中心部门和项目的调整方案,会同人事、编制、监察等部门妥善制定“两集中、两到位”工作方案,报市政府审定后组织实施。市信息产业局、财政局等部门要协同市行政审批中心和监察部门加快电子审批系统、电子监察系统等的研究论证和开发建设;市物价部门要组织好行政事业性收费清理规范工作,严肃查处乱收费行为;监察部门要加强效能监察,严肃查处行政不作为、乱作为行为,确保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和各项改革措施的贯彻落实,推动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深入开展。
威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五月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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