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山西省林业厅关于下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补助资金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10-23 生效日期: 2007-10-23
发布部门: 山西省林业厅
发布文号: 晋林计发[2007]144号

芦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杨树丰产林实验局: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下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补助资金的通知》(晋财预[2007]31号),现下达艰苦边远地区津贴补助52.14万元。其中,芦芽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4.38万元,省杨树丰产林实验局47.76万元。支付方式比照省财政厅已批复的基本支出支付方式执行。
此项资金列2007年政府收支分类相关科目(见附件)执行,经济科目:在职人员津贴补助资金列"301工资福利支出",离退休人员津贴补助资金列"30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二OO七年十月二十三日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436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