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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茂名市海洋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10-12 生效日期: 2007-10-12
发布部门: 广东省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文号: 茂府办[2007]8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
  《茂名市海洋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ОО七年十月十二日
茂名市海洋经济发展“十一五”规划

  茂名市是广东西部重要沿海城市,为保证我市海洋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按照国家和省、市有关编制“十一五”规划的要求制定本规划。
  一、“十五”期间全市海洋经济发展回顾
  (一) 主要成绩
  “十五”期间,我市认真贯彻落实市海洋开发战略部署,围绕建设海洋经济强市的宏伟目标,大力推进海洋综合开发,利用海洋资源,重点发展海洋渔业、滨海旅游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海洋工业等四大产业,突出抓好海域使用、海洋执法监察、海洋环境保护、海洋产业规划、海洋科技开发应用等五项综合管理,我市海洋经济呈快速高效发展的良好势头:
  1、海洋经济快速增长。2005年,全市海洋产业总产值达83.29亿元,增加值41.35亿元,占全市GDP的5.1﹪,海洋产业总产值、增加值分别比2000年增长了66.2﹪和87.5﹪,海洋产业正成为我市国民经济新兴的支柱产业。其中海洋渔业及相关产业产值70.97亿元,滨海旅游收入9.2亿元,海洋交通运输营运收入2.15亿元,分别比2000年增长59.1﹪、187.5﹪和135.8﹪。
  2、产业结构不断优化。“十五”期间,全市海洋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二、三产业成为新的增长点,其中海洋水产品加工流通业、海洋交通运输业、滨海旅游业增长较快,分别年均递增9.8﹪、27.2﹪、37.5﹪,快于第一产业7﹪的年均增幅。一、二、三产业结构比例由2000年的32∶36∶32变为2005年的28∶31∶41,产业结构逐渐趋向合理和优化。
  3、海洋基础设施逐步完善。2005年全市沿海港口年货物吞吐量1360万吨,比2000年增长34.1﹪,已建成连接325国道的进港一级公路8公里,正在规划建设连接广湛高速公路的博贺港区和北山岭港区省一级公路,港口进出公路运输条件明显改善,海陆联运能力提高。通信、通电、通水等设施也有较大改善。
  4、科技兴海(渔)成果令人瞩目。“十五”期间在滨海旅游资源开发、渔业资源开发与合理利用、水产种苗繁殖与养殖、渔机加工等诸多领域取得重大突破,全市通过鉴定的海洋与渔业科技成果共20项(其中2项处于国内领先水平、16项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共获各类奖励23项次,取得了丰硕的海洋与渔业科技成果。其中“滨海旅游资源的开发研究”项目中标全省八大类重大科技兴海招标项目,该项目的实施,带动了茂名滨海旅游业向高层次、多内容、具有海洋特色的方向发展。2005年,科技对海洋与渔业经济发展的贡献率达53﹪,比2000年的45﹪提高了8个百分点,为海洋与渔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推进和谐海洋与渔业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支撑。
  5、海洋生态环境不断改善。认真贯彻实施伏季休渔制度和渔业船网工具控制制度,严格控制捕捞强度,“十五”期间基本实现了海洋捕捞“零增长”目标,有效保护了近海渔业资源。通过实施省人大通过的《关于建设人工鱼礁保护海洋资源环境议案》、《关于扶持沿海渔民转产转业保持渔区稳定议案》,在第一滩外海、大放鸡岛海域、竹洲岛海域等近岸海域建设人工鱼礁,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引导渔民转产转业,大力营造海洋牧场,改善和恢复沿岸海域生态环境。建立市海洋与渔业环境监测站,提高了对海洋与渔业环境的监测监控能力,定期发布海洋与渔业环境质量公布,增强了社会各界关注海洋、爱护海洋的公众意识。海洋自然保护区建设取得新成效,建立了市级电白县红树林自然保护区、放鸡岛文昌鱼自然保护区,大力整治水东湾等海湾红树林湿地,进一步维护了生物的多样性。
  6、海洋综合管理不断加强。“十五”期间,《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域使用管理法》的颁布实施,开辟了我市海洋综合管理的新时期,广大干部群众海洋法制意识不断提高,依法用海、以法兴海观念不断增强,各种用海制度逐步得到落实,海域开发利用走上了“有序、有度、有偿”的规范化管理轨道,为海洋与渔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二) 存在问题
  “十五”期间,我市海洋经济取得了较大发展,但与其他海洋经济发达的地区相比,我市在海洋资源开发利用方面还存在着以下几个薄弱环节:
  1、海洋资源综合开发水平低。海洋开发仍局限于海岸、近岸海域,以粗放型、传统型开发为主,范围不够广,产业结构不够合理,二、三产业比例偏低,新兴海洋产业尤其是高新技术海洋产业较少。
  2、海洋产业科技水平不高。我市尚未成立专门的海洋科研机构,海洋科技人才也相对不足,海洋科技实力不强,一些海洋开发的关键技术如海水鱼类、贝类种苗繁育技术、海水病害防治技术、深海养殖技术、水产品精深加工技术、海洋药物开发技术等还未取得大的突破,制约了我市海洋产业向深度和广度方向发展。
  3、海洋资源利用不合理。由于缺乏明确、统一、权威的海洋产业发展规划,海洋产业之间互相挤占用海问题突出,部门规划合并后海岸线及浅海区开发建设增长过快过多,几乎不留自然海岸和浅海区。局部利用过度与开发不足同时存在,影响了海域功能的正常发挥,浪费海域资源甚至破坏海域资源的现象时有发生。
  4、沿海基础设施建设未够完善。沿海道路、通信、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相对滞后,投资环境有待进一步改善。
  5、海洋生态环境形势严峻。围海填海行为屡禁不止,沿海城镇大量生活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海,海岸带乱采矿、乱开垦情况严重,红树林湿地被围垦大幅减少,禁鱼区内违规作业屡禁不绝,海洋污染事故时有发生,损害了海洋资源,破坏了海洋生态环境。
  6、海洋综合管理和保障体系比较薄弱。海洋综合管理和保障体系有待加强,海洋环境监测监视网络有待完善。
  (三) 发展潜力分析
  我市地处南亚热带,海岸线曲折绵长,港湾众多,浅海滩涂广阔,具有较为丰富的海洋渔业资源、港口资源、滨海旅游资源及矿产资源,发展潜力巨大,前景非常看好。
  1、海域辽阔,有广阔的开发利用空间。我市海岸线长220公里,200米等深线以内海区面积2.3万平方公里,可供开发利用的面积几乎是陆地面积的2倍,其中40米等深线以内海区面积4230平方公里。目前内海开发利用率还不足3﹪,且主要集中于滩涂和沿岸较浅的海域,较深的海域还未得到有效的开发利用,开发利用的空间还非常广阔。
  2、海洋资源丰富,有较大的开发利用潜力。一是海洋渔业资源种类繁多,常见的经济鱼、虾、蟹、贝、藻类等有100多种,发展海洋渔业条件得天独厚。二是港湾资源众多,沿岸有水东、博贺、莲头、鸡打、东山等19个大小港湾,且港湾避风条件良好,深浅适宜,建港条件理想。三是滨海旅游资源丰富。此外,砂矿资源、盐业资源等也非常丰富。
  3、区位条件优越,有较好的发展前景。我市沿海地处亚热带,水资源丰富,四季气候宜人,且处于大珠三角和泛珠三角交汇处,公路、铁路、海路运输四通八达。爵山莲头岭附近具有建设华南地区深水大港的条件和优势,有发展大型临港工业的港口腹地,发展临港工业前景非常看好。
  4、产业基础厚实,有较强的发展支撑。经过多年来的发展,我市海洋产业已具备了较好的产业基础,海洋渔业方面,具有技术先进、捕捞能力强、作业范围覆盖广(包括远洋、深海、近海)的作业船队,有我省最大的国家一级群众渔港─博贺渔港;贝类养殖、对虾养殖、藻类养殖和海水网箱养殖在全省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对虾种苗是全省乃至全国重要的生产基地。海洋交通运输业方面,茂名港已发展成为以石化产品储运为主的综合性大港口,属国家一类开放口岸,具有全国最大的单点系泊原油码头和储备罐,港口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不断提高。滨海旅游业方面,第一滩、放鸡岛、虎头山等景区设施不断完善,知名度不断提升,游客日益增多。海洋工业方面,我市有海产品加工、渔船渔机修造、海水制盐、砂矿选采等传统海洋产业,实力也比较雄厚,以重化工业为主的新型临港工业也正在迅速崛起,成为后起之秀。
  二、指导思想、规划原则和规划目标
  (一) 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工业立市”发展战略,立足于建设粤西经济强市、区域性中心城市的目标,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发展海洋与渔业战略部署,以效益为中心,以资源环境保护为重点,以海洋综合管理为保障,开发与保护并举,形成立体化、全方位的海洋资源开发新格局,实现海洋资源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二) 规划原则
  1、坚持以结构调整为主线,突出开发重点。根据我市海洋资源的基础条件和产业优势,大力调整海洋渔业产业结构,突出产业发展重点,优先发展产业基础条件好、辐射范围广、带动力强及对资源环境要求高的海洋化工、海洋旅游、临港工业、临港物流等海洋产业和海洋相关产业。特别要抓住产业大转移机遇,积极承接省内外产业转移和技术转让,推动产业结构的全面优化和升级。
  2、坚持可持续发展,海陆一体化开发。开发利用海洋资源,发展地方海洋经济,必须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各类海洋开发活动必须建立在资源环境可以承受的基础上,既要蓝色经济,又要碧海蓝天。要统筹兼顾海岸、海域、海岛的关联性,做到海洋开发海陆结合,最大限度发挥海洋开发的整体利益。开发与保护并举,把保护海洋资源放在突出的位置,科学合理利用海洋资源,保障海洋资源的永续利用。
  3、坚持科技兴海、科学用海。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开发利用海洋必须以科学为指导,通过大力发展海洋高新技术产业和以高新技术改造传统海洋产业,促进海洋综合开发整体水平和效益的提高。
  (三) 规划目标
  1、海洋经济总量进一步扩大。力争到2010年全市海洋产业总产值达到160亿元,年均递增18.4﹪;海洋产业增加值达到85亿元,占全市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6﹪,年均递增21.1﹪。
  2、海洋资源开发水平明显提高。海洋开发不断向广度、深度推进,由沿岸向浅海、深海拓展,由粗放型、分散型向集约型、规模化转变,科技对海洋经济的贡献率进一步提高。
  3、海洋产业结构进一步优化。在巩固发展传统优势海洋产业的同时,进一步加快发展海洋二、三产业,力争到2010年海洋一、二、三产业的比例由目前的28∶31∶41调整为25∶30∶45。
  4、海洋生态环境进一步改善。陆源污染物排海得到控制,沿岸生态环境得到修复,近岸海区水质得到改善,整体海洋环境质量有所提高。到2010年,沿海厂矿、企业排放入海中的污水处理率要达到70﹪以上。
  5、海洋综合管理进一步加强。海洋综合管理机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综合管理的能力和水平进一步提高,海洋环境监测网络和防灾救灾体系得到健全和完善。
  三、“十一五”期间重点发展产业及重大项目
  (一) 海水养殖业
  充分利用我市沿岸荒沙地多、浅海滩涂广、港湾条件好和海水水质良好的有 利条件,大力发展海水养殖业,力争使10米等深线以内适宜养殖的浅海滩涂基本上得到利用,同时大力发展10~20米水深海域深水养殖业。重点建设水东湾、博贺湾、鸡打港网箱养殖基地,墨胶围、西葛围、盐井头、鸡打围、大榜围鱼虾蟹池塘养殖基地,龙山、爵山高位池对虾养殖基地,竹洲岛、大放鸡岛海珍品护养增殖基地,大放鸡深水抗风浪网箱养殖基地。同时,与交通、海事等部门充分协调,共同研究规划部分港湾的海水养殖布局。
  重大项目:1、对虾养殖机械化出口示范基地项目。2、海水养殖种苗生产基地建设项目。
  (二) 海洋捕捞业
  “十一五”期间,继续贯彻落实国家关于压减捕捞强度,实现海洋捕捞“零增长”乃至“负增长”的战略目标。继续大力实施省人大通过的《关于建设人工鱼礁保护海洋资源环境的议案》、《关于扶持沿海渔民转产转业保持渔区稳定的议案》,大力调整海洋捕捞产业结构,实施“三个一批”压减捕捞渔船,加快建设第一滩外海、放鸡岛、竹洲岛3座生态公益型人工鱼礁,改善海洋生态环境,保护和恢复海洋渔业资源,营造海洋牧场;坚决贯彻落实国家的淘汰渔船政策,认真抓好淘汰渔船的拆解工作,加强渔民的职业技能培训,积极引导和扶持渔民转业从事养殖、加工、流通、休闲渔业及其他行业,安置好转产转业渔民的生产生活出路。
  积极拓展远洋渔业。根据当前国际远洋渔业发展趋势和我市远洋渔业的基础条件,立足自身实际,面向两大市场,选准主攻方向,加快船只改造,坚持自力更生和挂靠相结合,实行产储加运销一体化经营,加强对外交往和合作,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南太平洋、印度洋的作业规模,努力实现我市远洋渔业的规模化和产业化。
  继续加强渔港建设。 “十一五”期间,继续推进博贺、东山、爵山、陈村、森高、水东的“五星拱月”渔港新格局建设,特别是抓好博贺渔港申报国家中心渔港和改造建设工作,并利用开发放鸡岛的关联效应,加快推进博贺渔港建设现代渔港经济区。在渔港建设过程中,要充分考虑港口规划区,与博贺滩港口规划预留发展区协调发展。
  重大项目:1、人工鱼礁建设项目。 2、渔民转产转业项目。 3、博贺中心渔港建设项目。 4、放鸡岛文昌鱼自然保护区建设项目。
  (三) 海产品加工流通业
  “十一五”期间,建设一批实力雄厚、技术高、信誉好和辐射带动力强的外向型加工龙头企业,不断提高加工生产能力和管理水平,争取有10~20家加工企业通过HACCP国际质量认证,保证我市水产品在国际市场上畅通无阻。重点抓好本地大宗鱼、虾、贝、藻和海蜇等的保鲜加工和综合利用,以及海参、鱼翅、鱼肚等名贵产品的深加工。积极开发海洋保健食品、海产旅游即食品、海洋药物及出口产品等高科技、高附加值产品,促进海产品加工向精深加工转变,成为新兴的支柱产业。
  进一步健全流通体系网络,拓展流通渠道,为日益增长的海(水)产品提供出路和交易平台。加快建设电白三角墟和茂港南海两大水产品批发市场,借鉴国内外水产品批发市场的先进经营管理经验,配套完善服务体系设施,建立电子商务交易平台和水产品批发市场,争取成为粤西乃至大西南重要的水产品集散地。以加工流通为龙头,大力推进“公司+基地+渔(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方式,不断提高产业化经营水平,引领千家万户渔(农)民奔康致富。
  (四) 海洋交通运输与物流业
  按照“深水深用,浅水浅用”的岸线利用原则,合理优化茂名港码头布局,进一步完善进港公路、铁路、仓储、装卸等港口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提高港口集、疏、运和仓储能力,扩大港口的综合吞吐能力。努力提高港口管理和服务水平,积极发展专业运输船队和航运代理,增强茂名港的航运竞争能力。水东港区作为综合性港区,以发展中、小型客货泊位为主,在完善陆上基础配套设施的同时,要大力浚深港区的港池、航道,提高水东港区的航运能力。加快北山岭港区规划、设计和论证工作,充分利用北山岭港区可建深水港区的良好条件,重点发展石化、钢铁、煤炭、集装箱等大型专业深水泊位。博贺港区在保持原有渔港功能的基础上,根据当地渔业、盐业、旅游业发展情况,适当发展小型杂货、客运,逐步完善基础设施。在加快港口码头建设的同时,充分利用我市铁路、公路纵横交错、日益发达的便利条件,大力发展港口物流业,争取成为粤西、西南和中部重要货物进出口的集散地和出海大通道,促进港口贸易业的发展。
  重大项目:港湾综合治理项目。
  (五) 海洋工业
  “十一五”期间,要加快北山岭港区的建设步伐,筑巢引凤,在重点建设粤电集团“2×1000MW”燃煤电厂项目、恒大集团1000万吨/年轧钢项目、1000万吨/年燃料油厂项目等大型重化工业项目的同时,吸聚大企业、大集团落户投资建设电力、冶炼、石化产品后续加工等重化工业。积极争取国家石油战略储备库落户北山岭港区,建设大型原油储备基地。此外,进一步加强对现有盐田的技术改造,大力发展“三高”盐业,同时加强与化工行业的合作,发展海盐精细化工,拓展盐业经济新领域。有计划有组织地开采沿岸的砂矿资源,加强技术改造,提高选矿水平,发展壮大砂矿加工业。大力开展海洋药物生产的研发,开发如深海鱼油、螺旋藻蛋白、甲壳素、海胆素及抗癌、抗心血管疾病等新型保健品和药品。适应海洋交通运输业的需要,发展船舶修造业。
  重大项目:北山岭港区建设项目。
  (六) 滨海旅游业
  “十一五”期间,通过海陆结合、山海呼应,整合我市的旅游资源,对我市滨海旅游资源进行深层次的开发,提高我市滨海旅游文化品位,使我市滨海旅游从传统的滨海旅游走向现代海洋特色的生态旅游。重点建设以市区为中心,以第一滩、水东湾、放鸡岛为放射点的“三位一体”滨海旅游格局,进一步整合第一滩和虎头山的旅游资源,加快建设水东湾观海长廊,完善旅游服务配套设施,提高服务管理水平和接待游客能力。
  重大项目:1、放鸡岛海上游乐世界项目。2、水东湾观海长廊建设项目。
  四、保障措施
  (一) 加强对海洋开发工作的领导
  二十一世纪是海洋的世纪,海洋的地位和作用已为世人所共识,开发海洋,利用海洋,壮大沿海地区经济实力已成为潮流。随着“工业立市”发展战略的深入实施,特别是北山岭港区和临港工业区的开发建设,必将掀起我市海洋开发新一轮发展潮。由于海洋开发牵涉的部门多,涉及的范围广,为了确保有关规划的顺利实施,政府要牵头组织涉海部门成立海洋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对包括海洋资源开发在内的海洋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各有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互相支持配合,有序地推进我市海洋综合开发服务。
  (二) 加大对海洋开发建设的投入
  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沿海道路、通信、供电、供水等基础设施建设,为海洋开发大项目、大工程的建设提供必要的基础支撑。大力扶持海产品精深加工、港口(渔港)设施、临港工业、渔民转产转业、人工鱼礁等重点建设项目的建设,扶持科技创新能力强、辐射带动力强、出口创汇能力强的海洋开发龙头企业发展,通过抓大带小,龙头带动,促进海洋开发产业化水平的提高。加大对海洋开发的政策扶持力度,建立多渠道、多形式的海洋开发投入新机制,吸引国内外大企业、大集团落户我市投资港口、临港工业、水产品加工、滨海旅游等海洋产业,为发展海洋经济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
  (三) 大力实施“科技兴海”战略
  科技是海洋开发的先导,是提高海洋开发水平和效益的关键。要抓住水产品精深加工、养殖病害防治、深海抗风浪养殖、海洋药物开发、海洋精细化工、海水淡化、海洋环境保护等当前海洋技术开发的重点和难点组织科技力量进行攻关和突破,促进海洋开发由资源消耗型向循环利用型转变,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由传统型向现代型转变。要加强与有关科研院校的联系和合作,鼓励有关企业与科研院校联姻,建立海洋开发产学研基地,提高自主开发创新能力,加快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要制订吸聚海洋科技人才的政策和措施,把更多更好的海洋科技人才引来茂名留在茂名,不断提升茂名的海洋科技实力和创新能力;要加强对海洋科技人才的培训教育,不断提高沿海地区广大海洋工作者特别是第一线的管理者和生产者的科技文化水平。
  (四) 加强海洋资源环境保护
  要把保护海洋资源和环境放在突出的位置,严格落实海洋开发项目的环境影响影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即项目环保工程要与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尽可能减少开发项目对海洋环境的影响。实行污染物排海总量控制制度,加快建设和完善沿海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沿海城镇和工厂企业污水要处理达标后才能排放,确保我市沿岸海域功能区的水质标准达到相应的要求。加强海洋类型自然保护区的建设,保护我市沿岸的红树林、文昌鱼、江豚等珍稀海洋生物资源,维护海洋生物的多样性。加快建设第一滩外海、放鸡岛、竹洲岛人工鱼礁区的建设,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改善和恢复近岸海域生态环境。
  (五) 建立健全防灾减灾体系
  进一步加强海洋预报工作,依托省海洋预报台,建立完善的卫星遥感、航空遥感、船舶、岸站、浮标组成的海洋监测网络,有效开展海洋灾害的监测预警,准确及时地预报风暴潮、海冰、海啸等海洋灾害性天气,为海洋防灾减灾提供专业海洋预报服务。制定可操作的应急和防范措施,形成有效的防灾减灾工作机制。加强海洋安全搜救体系建设,组建紧急救援队伍,合理布局搜救网点,完善海上救助通讯网络,提高我市海洋救护能力。加强海洋减灾基础设施建设,继续搞好沿海防潮堤工程建设,重点加强沿海城市、经济开发区、旅游景点及低平海岸带等重点区域的防护能力,在重要入海河口地段修建防潮闸,逐步建成和完善风暴潮防御工程体系,加快沿海防护林体系建设,形成沟、路、渠、堤、岸及农田防护林网于一体的综合防护林体系。
  (六) 强化海洋综合管理
  发展海洋经济必须坚持“两手抓”策略,一手抓海洋综合开发,一手抓海洋综合管理,保障海洋经济的持续、健康、协调发展。海洋开发项目要严格按照海域功能区划的布局安排,充分发挥海域各功能区的效益,避免不同行业互相挤占用海。认真实施好海域使用许可和有偿使用制度,对重大用海项目必须先经有关专家进行海域使用论证,严格控制围填海项目用海,确保海域使用的科学化、法制化、规范化。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海洋与渔业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海洋与渔业的综合管理力度,维护海洋开发的良好秩序和环境。加强对海洋环境的监测监视,建立赤潮防范、海上污染事故、风暴潮等应急反应机制,保障沿海地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海洋经济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发展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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