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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贯彻全国“菜篮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安排意见》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8-31 生效日期: 2007-08-31
发布部门: 甘肃省嘉峪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嘉政办发[2007]107号

各委、办、局,在嘉各单位:
  市商务局《贯彻全国“菜篮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安排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00七年八月三十一日
贯彻全国“菜篮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安排意见

  7月31日,国务院召开了全国“菜篮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农业部、商务部主要领导就切实做好“菜篮子”工作做了安排。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国务院副总理回良玉出席会议并作了重要讲话。全国会议后,省政府对全省加强“菜篮子”工作进行了部署。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就加强我市“菜篮子”工作提出以下安排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对“菜篮子”工作重要性和紧迫性的认识
  近年来,在各级政府的共同努力下,“菜篮子”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副食品数量大幅增长,品种日益丰富,质量不断提高,基本满足了城乡居民不断增长的消费需求。但也要清醒地认识到,当前“菜篮子”工作还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是市场猪肉供给偏紧,价格波动幅度过大。尤其是四月份以来,生猪价格提高,贩运户收购困难,肉品价格居高不下,个别市场还存在肉品质量安全隐患。
  “菜篮子”工作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回良玉副总理在全国“菜篮子”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充分认识做好“菜篮子”工作的重要意义,正确分析“菜篮子”生产供应面临的新形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加强“菜篮子”工作的重大举措,着力抓好生猪等副食品的生产和供应,保障产品质量卫生安全,以更好地满足城乡居民消费需求。
  二、立即行动,开展以生猪肉品为重点的副食品市场专项整治
  由工商局牵头,物价、质检、卫生、兽医、商务、公安等部门联合行动,坚决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的不法行为;严厉查处私屠滥宰,杜绝注水肉、病害肉、未经检疫检验肉品上市;加大对宾馆、饭店、学生食堂、集体伙食单位的监管力度,检查肉品采购使用索证登记制度的执行情况。
  三、突出重点,认真落实“菜篮子”工作的有关政策措施
  (一)由市发展改革委、财政局、农林局负责,着力落实国家和省上扶持生猪等副食品生产的政策措施。
  1、立即开展能繁母猪的调查登记工作,落实相关补贴措施。国家将按每头能繁母猪50元的标准对养殖户(场)给予补贴。在国家和省上的政策措施出台后,要摸清底数迅速上报,尽快落实有关补贴资金,提高农户养猪的积极性,促进生猪的恢复性生产。
  2、开展建立能繁母猪保险补助、生猪生产信用担保等制度的前期调研工作。按照《国务院关于促进生猪生产发展稳定市场供应的意见》,保费由政府负担80%,养殖户(场)负担20%。培育和发展养猪大户,促进生猪规模养殖和品种改良的支持措施。
  3、提出加强动物疫病防控、健全强制免疫制度的政策措施。加快镇村兽医站、防疫员队伍建设,加大防疫免疫的财政支持力度,落实防疫扑杀补助政策。对因防疫需要捕杀的生猪,按每头600元的标准对养殖户(场)进行补助,其中国家补助80%,养殖户(场)承担20%。
  (二)由市民政局、财政局、社会保障局、教育局负责,做好低保家庭和大中专学校食堂补贴的前期调查准备工作。全面落实相关补助政策,保证低收入群众和学生生活水平不降低。
  (三)由市农林局、质量技术监督局、食品药品监督局负责,全面强化“菜篮子”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加快完善质量卫生安全标准,推进标准化生产。
  (四)由市商务局、财政局、工商局、物价局、国税局、地税局、兽医等部门负责,建立完善猪肉市场的监测、预警和应急方案,开展屠宰收费清理整顿工作。
  (五)由市商务局、农林局负责,建立健全 “菜篮子”重要产品储备制度。主要是做好宏丰公司储备生猪的防疫、免疫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六)由市工商局、物价和新闻单位负责,维护正常的市场秩序,严肃查处造谣惑众、囤积居奇、哄抬价格等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同时新闻单位要做好舆论宣传工作,积极引导广大市民消费冷冻肉品、海鲜和禽蛋食品等替代品。
  (七)由市工商局和市场管理中心负责,做好市场肉品索票登记工作。进入市场销售的肉品必须是由定点屠宰厂生产、经检疫合格的产品。
  (八)由市卫生局负责,建立严格的肉品购入使用登记制度。宾馆、饭店和集体伙食等单位必须使用定点屠宰厂生产的肉品,明确记载购买渠道、数量、时间,并做到货证相符。
  四、加强领导,建立健全“菜篮子”工作的长效机制
  (一)各部门要从以人为本、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从维护广大市民的切身利益出发,加大“菜篮子”工作力度,落实会议精神,保证市场供给平稳,同时要建立健全“菜篮子”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加强沟通,抓好落实。“菜篮子”工作实行市长负责制,有关部门要通力合作,密切配合,按要求履行好各自职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切实把“菜篮子”工作抓实抓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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