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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圳市循环经济示范项目推广月活动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10-24 生效日期: 2007-10-24
发布部门: 广东省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深府办[2007]167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进一步推进我市循环经济试点示范工作,实现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的协调发展,促进生态文明、和谐社会建设,市政府决定将2007年11月定为我市“循环经济示范项目推广月”。现将活动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组织实施。
  一、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循环经济工作,把发展循环经济作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举措,作为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突破口和重要抓手,进一步增强紧迫感和责任感,以本次推广月活动为契机,积极推进我市争创国家循环经济试点城市工作,实现我市发展循环经济的“十一五”目标。
  二、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相互配合,密切合作,制定操作性、针对性强的具体工作方案,共同推动我市循环经济发展进入良性发展轨道。
  三、各新闻媒体要发挥各自的宣传优势,进行全面、系统、有效的宣传报道,要开辟公益广告专栏,对循环经济示范项目推广月活动进行跟踪报道,特别是要进一步扩大示范项目的社会影响。通过广泛宣传,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到循环经济工作中来,使每个企业、每个单位、每个公民的节约意识和环境意识进一步提高,全社会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进一步增强,使循环经济工作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
  四、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必须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制度,确保责任到位。同时,要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新闻舆论和群众的监督,确保全市循环经济示范项目推广月活动顺利开展。
  五、活动结束后,各区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对推广月活动进行总结,形成书面报告送市发展循环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其汇总后上报市政府。市政府将对全市循环经济推广月活动情况进行总结。
深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附:深圳市循环经济示范项目推广月活动方案

  为了贯彻实施《深圳经济特区循环经济促进条例》,加快落实《中共深圳市委深圳市人民政府关于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的决定》(深发〔2006〕9号),促进循环经济全面深入发展,根据《深圳市全面推进循环经济发展近期实施方案(2006―2008)》,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胡锦涛同志在十七大报告中的讲话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为原则;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和消费方式,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城市持续竞争力为目标;以发展理念创新、法制创新、政策创新、体制机制创新、产业创新、文化创新为动力;以循环经济示范项目为抓手,循序渐进、突出重点、全民参与,加快循环经济发展,建设和谐深圳、效益深圳,促进人口、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活动主题
  发展循环经济,共建和谐深圳。
  三、组织领导
  深圳市发展循环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统筹组织,邀请市委、市人大、市政协有关领导及部门共同参与。
  四、活动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循环经济示范项目推广活动,进一步扩大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影响,增强示范项目的辐射带动作用,普及循环经济理念,初步建立我市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公共展示平台、技术交流平台和信息数据交换平台,促进经济发展方式和消费方式的转变,优化产业结构,提高城市持续竞争力。
  五、主要内容
  (一)系列宣传活动。
  1.《深圳特区报》在“深圳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巡礼特刊”基础上继续对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分类型逐一进行深度报道,《深圳商报》、深圳电视台、深圳广播电台等新闻媒体,开设相应专栏,对循环经济示范项目推广月的活动进行跟踪报道。
  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深圳报业集团、广电集团。
  2.制作完成《深圳循环经济示范项目推广》大型电视系列片;启动《循环经济在深圳》专题片摄制工作。
  责任单位:深圳大学传播学院。
  3.配合推广月活动,重点对示范项目进行专题介绍。
  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
  4.收集整理有关循环经济的政策法规、技术规范、示范项目介绍资料等,汇编成册,印发各相关单位。
  责任单位:市发展循环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及相关主管部门。
  (二)系列现场推广会活动。
  根据示范项目内容,在节能、节水、资源综合利用、绿色建筑、生态园区、示范社区、绿色酒店、危险废物处理八个领域各选一至两家召开现场推广会,由组织责任单位及推广会所在单位共同筹办。
  1.推广月启动暨节能示范项目现场会。
  (1)时间:2007年11月上旬。
  (2)地点:深圳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
  (3)内容:
  ① 推广月启动仪式,许宗衡市长出席并讲话。
  ② 推广南山热电移动供热项目,水贝珠宝国际交易中心介绍综合节能改造项目,金威啤酒股份有限公司介绍循环经济综合改造项目。
  (4)参会领导和单位。
  市领导,市委政研室、市发改、贸工、规划、国土房产、环保、水务、城管、旅游、物价、公安交警局和南山区人民政府及新闻媒体。
  南山热电股份有限公司、水贝国际珠宝交易中心、金威啤酒股份有限公司、青岛啤酒朝日有限公司、深圳市能源环保有限公司、园博园管理处、已使用和计划使用移动供热的酒店(由南山区人民政府通知)。
  (5)组织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南山区人民政府。
  2.节水示范项目现场会。
  (1)时间:2007年11月上旬。
  (2)地点:盐田污水处理厂。
  (3)内容:重点推介盐田污水处理厂中水回用项目、深圳市和伦广汽车维修有限公司全电脑自动节水洗车系统项目。
  (4)参会领导和单位。
  市领导,市委政研室、市水务、发改、财政、贸工、规划、城管、环保、交通、物价局和福田区人民政府、盐田区人民政府及新闻媒体。
  深圳市水务集团、深圳市和伦广汽车维修有限公司、众望汽车护理连锁有限公司、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中银花园管理处、深圳福华德电力有限公司、10家左右洗车场(由市节水办通知)。
  (5)组织和责任单位:市水务局、盐田区人民政府。
  3.资源综合利用项目现场会。
  (1)时间:2007年11月中旬。
  (2)地点:深圳市迅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3)内容:格林美高新技术有限公司介绍废旧电池回收情况;绿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迅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介绍废旧包装容器分类回收情况及推广计划;罗湖区桂园街道办事处介绍绿色餐饮示范街不使用一次性餐具、环保处理餐厨垃圾情况。
  (4)参会领导和单位。
  市领导,市贸工、发改、规划、城管、环保、财政、教育、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府采购中心、龙岗区人民政府和深圳高职院、深圳大学及新闻媒体。
  深圳市绿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迅宝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格林美高新技术有限公司、罗湖区桂园街道办事处、深圳市城市绿化管理处、深圳市道桥管理处、沃尔玛、家乐福、天虹商场、万佳百货等大型商场、有关废旧物资回收企业10家左右(由市贸工局负责通知)。
  (5)组织和责任单位:市贸工局、龙岗区人民政府。
  4.绿色建筑示范项目现场会。
  (1)时间:2007年11月中旬。
  (2)地点:蛇口泰格公寓。
  (3)内容:由招商地产、龙岗振业城、万科城介绍绿色建筑综合示范情况。
  (4)参会领导和单位。
  市领导,市建设、发改、财政、贸工、规划、国土房产、城管、环保、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府采购中心和南山区人民政府及新闻媒体。
  招商地产公司、振业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万科房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安托山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嘉达化工有限公司等10家左右建材或地产公司(由市建设局负责通知)。
  (5)组织和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南山区人民政府。
  5.循环经济示范园区现场会。
  (1)时间:2007年11月中旬。
  (2)地点:宝龙生态工业园区。
  (3)内容:重点推介龙岗区宝龙生态工业园、东部华侨城生态旅游示范区、宝安区银星高科技工业园、盐田区海鹏循环经济生态工业园示范项目。
  (4)参会领导和单位。
  市领导,市人大经济工委、市发改、财政、贸工、规划、城管、环保、机关事务管理局、市政府采购中心和龙岗区人民政府及新闻媒体。
  龙岗区宝龙生态工业园、东部华侨城生态旅游示范区、宝安区银星高科技工业园、盐田区海鹏循环经济生态工业园、月亮湾循环经济园区等10家左右与工业园区有关单位(由市发展改革局通知)。
  (5)组织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龙岗区人民政府。
  6.循环经济示范社区现场会。
  (1)时间:2007年11月中旬。
  (2)地点:福田区梅山苑。
  (3)内容:重点推介梅山苑循环经济示范社区建设情况,同时请福田区环保局介绍下沙生态社区创建情况,宝安区介绍桃源居住宅小区循环经济示范社区建设情况,市质监局介绍“深圳市循环社区标准体系研究”和“深圳市和谐社区标准化体系研究”进展情况。
  (4)参会领导和单位。
  市领导,市人大经济工委、市国土房产、质监、发改、贸工、建设、规划、城管、环保、水务局和福田区人民政府及新闻媒体。
  深圳市国土房产物业管理服务中心、下沙社区村委会管理公司(或福田区环保局)、宝安区西乡街道桃源社区居委会等有关项目单位(由市国土房产局负责选定并通知)。
  (5)组织和责任单位:市国土房产局、福田区人民政府。
  7.绿色酒店创建现场会。
  (1)时间:2007年11月下旬。
  (2)地点:富苑酒店。
  (3)内容:由富苑酒店、南海酒店、东部华侨城茵特拉根酒店介绍酒店节能改造和创建绿色酒店实施情况。
  (4)参会领导和单位。
  市领导,市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市旅游、发改、贸工、建设、规划、城管、环保、水务局和罗湖区人民政府及新闻媒体。
  东部华侨城、富苑酒店、南海酒店、东华假日酒店等10家左右绿色酒店创建单位(由市旅游局选定并通知)。
  (5)组织和责任单位:市旅游局、罗湖区人民政府。
  8.危险废物处理示范项目现场会。
  (1)时间:2007年11月下旬。
  (2)地点:深圳市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
  (3)内容:由深圳市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危险废物处理站、恩达电路(深圳)有限公司、维迪澳电子有限公司介绍危险废物处理情况。
  (4)参会领导和单位。
  市领导,市政协经济科技委员会、市环保、发改、贸工、建设、规划、水务、城管局和宝安区人民政府及新闻媒体。
  深圳市东江环保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危险废物处理站、恩达电路(深圳)有限公司、深圳市维迪澳电子有限公司等10家左右与危险废物处理有关的单位(由市环保局负责选定并通知)。
  (5)组织和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宝安区人民政府。
  (三)现场会议程。
  1.现场演示和参观示范项目;
  2.示范项目单位介绍项目基本情况、开发经验、推广思路和遇到的困难;
  3.项目推广有关单位进行交流;
  4.对示范项目推广过程遇到的困难,相关主管部门要现场回复,明确表态;
  5.领导总结讲话。
  (四)交流总结。
  根据示范项目推广活动开展情况,编写总结报告,评定示范项目推广工作和推广月活动先进单位,于12月底召开市总结表彰大会,同时启动第二批示范项目工作。
  六、有关要求
  (一)各区人民政府、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循环经济示范项目推广月活动结束后的后续跟进工作,把循环经济推广月活动引向纵深,切实协调解决推广月过程中遇到和了解到的问题,把对循环经济示范项目的优惠政策落到实处,推进建立发展循环经济的长效保障机制。
  (二)循环经济示范项目推广月的各项任务要厉行节约,有关经费请市发改、财政部门在“循环经济专项资金”中安排,切实做好有关扶持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工作。
  (三)各组织和责任单位应在2007年11月5日前将各专项现场会方案送市发展循环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内容包括会议议程、经验介绍资料汇编、参会单位、责任单位负责人和联系人名单等,并于2007年12月10日前将推广月活动的总结形成书面材料,送市发展循环经济领导小组办公室由其汇总报市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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