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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全省安全生产信息网站群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10-24 生效日期: 2007-10-24
发布部门: 安徽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发布文号: 皖安监规[2007]201号

各市安全监管局,各直属单位:
  我局开发建设的“安徽省安全生产信息网站群”(以下简称网站群)项目于2007年9月5日基本建成并通过省级专家验收。项目以网站集群的模式进行建设,自2006年6月省局门户内、外网站开通上线,全省各市局和省局直属单位门户子站陆续开通,访问量达到了140万余人次。网站群项目的建成上线,标志着以省局网站为龙头,辐射市局网站的全省安全生产信息网站基本形成。为进一步加强网站的建设和管理工作,充分发挥网站群的作用,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政府网站建设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6〕104号)等文件要求,提出以下意见:
  一、进一步加强网站建设工作
  安全生产信息网站是各级安全监管机构在互联网上发布政务信息、提供在线服务并与公众互动交流的重要平台,也是展示安全监管部门形象的重要窗口。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加强安全生产网站建设的重要意义,把网站建设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加大投入,把网站建设工作切实抓好,适时在市局子站上建立所辖各县(市、区)局网页。已经利用网站群平台建成的子站要注重实效,完善功能,利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和丰富的政务资源,办出特色。单独建设网站的单位要规范网站域名、标识、栏目名称等,并与网站群有效衔接,逐步过渡到网站群管理平台上来,实现资源共享和整体联动,努力把网站真正办成政务公开的重要窗口和建设服务政府、效能政府的重要平台。
  二、规范和加强政府信息发布
  各单位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施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准备工作的通知》(皖政办〔2007〕61号)和《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2007年全省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皖政办〔2007〕21号)要求,充分利用网站加强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遵循“严格依法、全面真实、及时便民”的原则,及时、准确地宣传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开领导信息、机构设置、主要职能、人事任免、公务员录用、总结统计、政务动态、行政许可审批等信息,介绍工作经验,报道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真正发挥政府门户网站的主流媒体作用。
  三、推进在线服务和互动交流
  要突出网站的公共服务和公众参与的功能,按照国务院有关要求,稳步推进网上办事服务,建立网上行政许可事项申报和查询系统。通过各门户网站“局长信箱”、“监督举报”等,接受公众情况反映和建言献策,适时开通留言板功能。认真做好各门户网站的网上咨询回复和网上投诉处理工作。完善栏目,形成统一的网上咨询、投诉窗口,倾听民众的呼声。接受公众留言要及时回复。围绕各单位工作重点和社会热点问题,开展网上调研、网上评议等工作,征集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分析汇总,并转有关部门处理。
  四、强化网站保障机制
  为确保网站全天候工作,信息页面正常浏览,互动平台畅通有效,信息及时更新,各单位要明确责任部门及其工作职责,建立健全信息采集、编辑、审核、发布、共享等方面的规章制度。要做好信息安全保密工作。应确定1名网站管理维护专职人员并明确其任务、职责、权限。省局将成立网站建设协调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研究、协调网站建设管理中的重大问题,对管理维护人员进行权限统一管理,并考核各子站建设与管理等工作。每半年对各子站信息更新、专栏供稿和互动交流等情况进行检查通报,年终对子站绩效进行考评,并对先进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
二00七年十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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