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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实施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8-08 生效日期: 2007-08-08
发布部门: 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苏府[2007]109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苏州工业园区、苏州高新区、太仓港口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各直属单位:
  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的要求,为加快转变经济增长方式,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抢占新一轮国际现代服务业转移承接的制高点,不断提升制造业和服务业的竞争力,现就加快发展我市生产性服务业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战略意义
  随着工业化的发展,制造业越来越多地依赖服务业,特别是依赖现代服务业中的物流与营销、研发与人才资源开发、软件与信息服务、金融与金融保险服务、财务法律中介等专业化生产服务和中介服务业的支撑。在产业发展实践中,生产性服务业的发展将直接支持制造业的成长,并为制造业的发展提供更大空间。没有现代服务业的支撑,制造业则为血脉不通的制造业。
  生产性服务业作为现代服务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高科技含量、高渗透性、高附加值、高产业带动力、高开放度、低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等特征。生产性服务业发达程度,已逐步成为衡量一个地区综合竞争力和现代化水平的重要标志之一。加快生产性服务业发展,既是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苏州,在紧约束条件下求发展的战略举措,又是实现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提升城市综合竞争力的客观要求,更是促进产业链向两端延伸、价值链向高端攀升,增强产业可持续发展能力的必然选择。
  当前我市发展生产性服务业,主要包括现代物流、金融保险、科技服务、信息服务、商务服务、商品市场服务、服务外包等领域。
  二、指导思想
  牢固树立和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大力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实施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战略,利用苏州的产业优势和区位优势,坚持市场化、产业化、社会化方向,大力发展主要面向生产者的服务业,降低社会交易成本,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加快构建立足本地、服务全国、融入世界的生产性服务业体系。培育和发展一批在国内乃至国际市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生产性服务业品牌,完善和提升城市集聚、辐射、创新与引领功能,力争形成二、三产业良性互动、协调发展格局,促进生产性服务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三、目标任务
  (一)现代物流
  1.全社会货运量、货运周转量年均增长10%以上。
  2.苏州港港口货物吞吐量年均增长10%以上,集装箱吞吐量年均增长30%以上。
  3.到2010年,社会化、专业化的第三方物流在全部物流服务市场上所占的份额达到20%左右。
  (二)金融保险
  1.金融机构本外币存贷款年均增速15%以上。
  2.保险收入年平均增速12%以上。
  3.保险密度年增速8%以上。
  (三)商务服务
  1.培育50家市级重点商务服务机构。
  2.昆山花桥国际商务中心力争成为华东地区商务服务集聚区。
  3.重点扶持国际品牌展会和承办大型国际会议。
  (四)科技服务
  1.全市技术交易额和科技中介服务收入年均递增20%以上,科技服务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以上。
  2.专利申请量年均递增15%以上,到2010年累计专利申请量达8万件。
  (五)信息服务
  1.软件产业产值年均增长20%以上,到2010年达到300亿元。
  2.电信业务收入年均增长15%以上,到2010年达到200亿元。
  (六)商品市场服务
  1.全市商品市场成交额年均增长10%以上,到2010年商品市场年成交额超过1500亿元。
  2.到2010年,全市力争形成超亿元市场120个,其中10~100亿元市场30个左右;100亿元以上市场5个。
  (七)服务外包
  1.到2010年,全市服务外包业务总额、出口额在2006年的基础上实现翻两番,服务外包从业人员达到20万人,引进、培育大中型服务外包企业100家,其中承接离岸外包业务的企业60家。基本形成国际服务外包产业集聚带,国际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走在全省前列。
  2.把苏州工业园区建成国内领先的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基地。苏州市力争整体成为国家级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力争将所属县级市全部建设成为江苏省国际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建设6个以上省级国际服务外包示范区。
  3.形成初具规模的国际服务外包产业集群。年离岸外包业务100万美元以上的国际服务外包企业超过50个,年离岸外包业务500万美元以上的国际服务外包企业超过15个,年离岸外包业务1000万美元以上的国际服务外包企业超过5个(上述数量非并列,是交集关系)。
  四、主要措施
  (一)大力发展现代物流业。支持现代物流企业拓展网络服务体系,发展骨干型物流企业,形成以第三方、第四方物流企业及供应链服务企业为主体的物流产业群。一是培育一批重点物流项目。要加大物流招商引资力度,吸引民间资本投入现代物流业,力争每年培育10个对我市物流产业发挥集聚作用的重点项目。近期实施苏州物流中心有限公司的口岸监管点项目、中外运高新物流公司的保税物流仓库项目、华东国际塑化城(太仓港区)的保税物流项目等36个省、市级重点物流项目。二是建设一批保税物流中心。要进一步发展一批集国际中转、采购、配送、转口贸易于一身的保税物流中心,力争到“十一五”末达到6家以上具有保税功能的物流中心或物流园区。目前,要加快苏州工业园区保税物流中心、苏高新保税物流中心等保税物流中心的运作,加快整合“大通关”服务平台,建立一体化的货物出入境处理网络系统,进一步提升通关效率,为我市制造业“大进大出、快进快出”提供配套条件。三是打造一批物流服务品牌。要引导物流企业增强品牌意识,转变观念,增加投入,引用先进管理技术,推广先进物流理念,实现规模化、产业化经营。要通过资金扶持、用地计划的优先安排、政策倾斜、评比先进、媒体宣传等一系列措施,打造20个在全市范围内具有一定知名度的自主物流服务品牌,做大物流产业、做强物流企业。到2010年,新增国家A级物流企业20个,新增5个省、市级重点物流基地和50个重点物流企业。
  (二)有序发展金融保险业。鼓励金融创新,创新服务品种,打造新型金融机构集聚区和金融产品创新中心,全力支持发展多层次资本市场,在全省率先建成金融生态良好地区。发展产业风险投资基金,壮大证券投资基金,引导规范私募基金发展。拓展资产证券化、离岸金融、外币商业票据、中间业务等金融新业务和新产品,继续拓宽衍生产品交易。鼓励多种形式的风险创业投资,畅通非上市股份制企业产权流通渠道,鼓励担保公司扩大业务领域,丰富担保品种。规划建设金融配套服务基地,创造条件吸引国内外金融机构设立地区总部以及后台业务、产品研发、客户服务、数据备份中心。鼓励组建综合性金融控股集团。支持保险业组织创新、保险产品服务创新和管理创新,发挥商业保险在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发展网上保险等新的服务方式,加快建设全省保险创新发展试验区。
  (三)扶持发展商务服务业。一是以加快昆山花桥国际商务中心、金鸡湖中央商务区建设为重点,并在市区及各县级市(区)有条件的城区规划建设符合国际化、市场化要求的中央商务区。加强CBD规划和建设,根据CBD的功能和业态需求,重点发展银行、证券、基金、保险等业务领域,积极吸引跨国公司和国内知名大型企业在CBD设立地区总部、研发设计中心、采购中心、营销中心和结算中心,逐步将CBD建设成物流、资金流、信息流融通交汇的区域性国际总部中心和商务中心。二是加快发展法律服务、投资与资产管理服务、经济鉴证类服务、咨询服务,支持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专门专业机构承接企业财务审计、资产评估以及法律意见报告等业务。
  (四)优先发展科技服务业。一是努力培育一批科技服务平台,重点建设中科院苏州纳米技术与纳米仿生研究所、苏南工业技术研究院、江苏(沙钢)钢铁研究院等三大重点研发机构,在开发区、特色产业基地等产业集聚区,新建20个公共技术服务平台。二是建设具有创业孵化、生产力促进、公共技术服务、咨询评估、科技信息、技术转移与产权交易、风险投资、科技人才、技术监督与标准、知识产权保护等十项基本功能的系统,重点培育50家科技服务骨干中介机构,发展各类科技中介机构300家以上。三是鼓励发展专业化的工业设计。四是建设2~3个国家级检测平台。五是鼓励建立民间培训机构,培养中高级技工人才。
  (五)积极发展信息服务业。一是以软件业为重中之重,充分发挥我市电子信息产业集聚发展优势,积极支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和高增值服务能力的软件外包企业发展,大力发展嵌入式软件,重点扶持和引进一大批研发中心,加大软件企业集中度,提高软件企业外向度,把苏州软件园打造成“江苏软件第一园”。二是重点提升电信增值服务和互联网信息服务水平,加快发展互联网、信息技术、数字与网络增值、电信与广电运营等服务,进一步完善电信网、互联网以及有线电视网等信息基础设施建设。三是加快推进电子政务、电子商务、公众信息网、社区信息网建设,大力扶持关键技术项目,在信用认证体系、在线支付体系以及信息安全等领域实施信息服务关键技术攻关,支持网络增值服务的研发和产业化项目。
  (六)培育发展商品市场服务业。一是积极发挥龙头市场作用。实施中国东方丝绸市场和常熟招商城提升工程,高起点建设苏州赛格电子市场,巩固和提升张家港保税区化工品市场国内领先优先优势。二是大力发展重点市场。规划建设好张家港纺织原料市场、金属材料市场、木材市场和太仓国际塑化城、国际百货交易市场、钢材交易市场等专业市场,在沿江地区加快形成生产要素市场群;加快渭塘中国珍珠城二期宝石市场工程建设,改造提升蠡口家具市场群和渭塘建材市场群;规划和建设好白洋湾苏州综合物流园生产资料市场群,培育区域性金属材料交易市场。三是加快发展特色市场。根据城市特点,积极培育IT产品批发市场、汽车交易市场、工业旅游产品综合市场等。
  (七)鼓励发展服务外包。鼓励我市企业为外国及港澳台公司、其他经济组织提供以系统和应用的设计、开发、运营、维护为主的信息技术外包服务,大力拓展金融、电信、物流、医疗、法律、教育等领域所从事的供应链管理、财务管理、后勤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数据处理及分析、客户服务等业务流程外包服务,加快推进数据分析、研究用户化解决方案的知识处理外包服务。支持并资助服务外包企业申请国际资质认证,鼓励服务外包企业进行技术改造,培育自主品牌,提高企业承接服务外包的能力和水平。加强服务外包基地城市建设,努力将我市建设成为全球服务外包的重要基地之一。
  (八)完善农村生产经营服务体系。积极策应新农村建设行动计划,按市场经济规律建立健全新农村经营服务体系,开拓农村市场,吸引社会资金投向新农村建设。一是因地制宜,鼓励农民大力发展资产股份、物业、专业、旅游等生产经营合作社,提高农村经济的集中度和生产效率。二是构建农产品大流通体系,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吸引社会资金参与对农产品的统一品牌、统一营销,提高对分散生产的组织程度和农资产品的有效配置供应。三是积极稳妥发展农村各类金融服务业,深化农村金融改革,发展壮大农村金融机构,改善农村金融服务,融通民间资本、集聚民间财力、搞活民营经济。四是改革完善农村科技服务体系,发挥政府、集体、民间三种力量结合互动的作用,建立健全农业科技咨询、种子种苗供应、植保专业防治等多种科技服务公司,将生产性服务业向农业和农村建设拓展。
  五、形成全社会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合力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各市、区要根据实际需要,在服务业领导小组下设生产性服务业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经贸委(局),健全工作网络,完善管理体系。各市、区经贸部门要会同发改委等相关部门,研究和制定发展生产性服务业的规划,积极做好指导、协调、服务和落实工作。
  二是加强政策扶持。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促进服务业跨越发展的政策意见》(苏府(2005)1号)及补充政策(苏府(2005)118号),并研究制定专项政策,在用地计划上优先安排安排生产性服务业项目,落实生产性服务业在用电、用水、用气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有条件的市、区要设立生产性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各部门要帮助生产性服务企业做好向上争取工作。
  三是加强信息沟通。建立由市经贸委、发改委、科技局、交通局、外经局,地税局、人民银行、银监分局等部门参加的生产性服务业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必要时可吸收商会、协会以及重点企业参加,定期召开例会,通报信息,研究问题,协调事务,指导落实。

苏州市人民政府
二○○七年八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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