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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做好2007年国庆节期间安全监管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9-28 生效日期: 2007-09-28
发布部门: 江西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文号: 赣质监办函[2007]15号

各设区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省局各处室、各直属单位:
  全省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各级质监部门紧密部署,积极行动,取得了初步成果。国庆将至,为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监管工作,确保人民群众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国庆佳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继续抓好专项整治工作
  各级质监部门要继续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领导,突出整治重点,狠抓各项整治任务的分解、落实工作,争取节日期间整治工作取得更大成效。要组织督导组到基层一线,现场查看,研究措施,分类指导,推动基层专项整治工作。同时,要认真承担好各自的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在地方政府领导下,加强与各有关成员单位的协调配合,保证整治工作的连续性。
  二、加强日常质量监管工作
  各级质监部门要紧密结合专项整治任务,做好质量监管日常工作。要切实把工作重心转移到强化质量监督、确保节日安全上来,工作思路、工作措施都应与专项整治行动相适应,突出监管重点、细化监管任务、查找监管漏洞、明确监管责任,确保监管到位,确保节日期间少出质量安全事件,获证产品和企业不出问题。
  各级部门要利用好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有利条件,广泛运用电视、广播、报刊等多种媒体,加强专项整治行动的宣传,为公众出行提供丰富、权威、有效的质量信息服务;动员、发动社会各界理解、参与、支持专项整治工作;要尽可能地在网站上增加游客出行、饮食、游乐所需的质量信息和动态信息,宣传质监部门的质量监管工作,宣传有关质量安全的知识特别是食品安全的常识、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如何处理等知识。
  三、做好重点安全监管工作
  2007年国庆期间要重点抓好食品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其他安全。一是切实加强食品安全工作。各级质监部门要将确保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作为首要职责,狠抓源头,加大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和监督检查工作力度;集中力量,认真组织开展监督抽查和执法打假工作;突出重点,切实加强食品小作坊监管。对于劣质食品引起食物中毒事件,要作为专项整治期内大案要案办理,及时向司法机关移送。二是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重点抓好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及公众聚集场所锅炉、压力容器和管道、电梯等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管工作,消灭监管盲区,确保特种设备安全运行。三是加强对烟花爆竹生产环节、包装运输环节的监管。做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以市场准入管理为主,加强3C强制性认证,加强对机动车检测机构的监管。四是加强煤矿用计量器具的监督管理,督促煤矿企业配备和正确使用各种煤矿用计量器具,促进煤矿生产安全。五是积极参与对公众聚集场所的消防安全整治,进一步加强对灭火器材等消防安全类产品的质量监督抽查。
  各级质监部门要查堵监管漏洞,加强对以下环节的安全监管:一是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的措施;二是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责任;三是督促企业完善必须的生产安全设施;四是严格执法,坚决查处不合格产品和非法生产企业。
  四、切实加强质监部门自身安全工作
  各级质监要加强安全教育,教育干部职工注意节日交通出行安全、饮食安全。节前各单位要认真组织防火、防盗、防交通事故为重点的安全大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加强自身安全建设,确保各项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各单位要加强值班工作,要重点加强应急能力和快速反应机制建设。各单位要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领导带班制度。各单位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坚守岗位。各地质监部门承担的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也要有专人值班,保证及时处理紧急质量安全突发事件。要严格执行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遇到重大问题和紧急突发事件,要及时请示汇报,妥善处置。对隐瞒不报、不按规定要求上报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
  各设区市局、各直属单位要在9月29日前,将值班安排表报省局办公室。专项整治小组值班安排表省局监督处。
  电话:0791-8180830,0791-8180686。

二○○七年九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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