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武政[2007]56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现将《武汉市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七年七月二十七日
武汉市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十一五规划
为加快我市新农村建设步伐,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根据《武汉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总体规划纲要》精神,特制订本规划。
一、“十五”期间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发展成就及问题分析
(一)发展成就
“十五”期间小城镇建设按照“人口向城镇集中、工业向园区集中、农业向基地集中”的原则,坚持城乡统筹和小城镇集约、有序发展,加强城乡规划编制、审批和实施监管;以人为本,围绕提升城镇功能,彰显城镇特色,不断加大远城区城关镇、重点镇道路、排水等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环境综合整治力度,积极打造精品工程,着力改善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全市村镇面貌发生了明显变化。
城关镇、重点镇建设步伐加快,建设质量不断提高。蔡甸区蔡甸街汉阳大街改造工程获得武汉市“市政工程”银奖;2005年黄陂区武湖、蔡甸区奓山、东西湖区新沟3个重点镇获得湖北省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新沟镇继2003年被授予“全国环境优美乡镇”后,2005年又被命名为“全国文明村镇”;江夏区流芳镇入选全国小城镇综合发展1000强。
积极探索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有效途径,开展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试点工作并取得初步成效。黄陂区木兰乡大余湾村2005年入选中国历史文化名村。
(二)问题分析
1.城乡差别大。
2.城镇规模小、城镇化水平低。
3.城镇道路结构不合理,配套标准低。
4.城关镇供水普及率稍低于目标要求。
5.城关燃气普及率低于目标要求。
6.总体绿化覆盖率偏低,有些城镇人均公共绿地缺乏。
7.城镇环境保护较薄弱。
二、“十一五”规划的指导思想、规划原则和范围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按“五个统筹”的要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按照构建和谐社会和建设节约型社会的要求,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循序渐进,加强管理,集约发展,通过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城镇功能、改善人居环境、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小城镇社会经济协调发展。
(二)规划原则
1.服务经济,促进发展。建设项目要服务于远城区二、三产业的发展,服务于经济结构的优化调整,与工业园区和市场建设紧密结合,引导人口向城镇集中、企业向工业园区集中,提高经济效益,增强经济实力。
2.节约资源,持续发展。坚持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切实保护耕地,节约土地,合理开发利用资源,加强环境保护,维护生态环境。
3.分类指导,量力而行。坚持建设项目与当地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充分考虑区域经济发展的不平衡性,因地制宜,分类指导,量力而行,循序渐进。
4.注重保护,体现特色。根据当地的自然条件、历史文化和现有基础,坚持继承与发展相结合,注重对历史文化遗产及自然人文景观的保护、利用,建设出既有地方特色,又有时代气息的村镇。
5.突出重点,兼顾一般。以城关镇、重点镇、省级示范村作为村镇建设的重点。同时兼顾一般镇、一般村的规划和建设。通过重点带动,全面提高村镇基础设施水平。
(三)规划范围
区域范围:
我市总体规划确定的三环线以外的区域,具体包括东西湖、蔡甸、江夏、新洲、黄陂、汉南区的村镇以及洪山区中远离中心城区的村镇。
重点建设城镇为6个城关镇和14个重点镇(11个国家级和省级重点镇、蔡甸区常福新城、黄陂区盘龙经济开发区、汉南区湘口镇)共20个城镇,重点建设村庄为100个省级示范村。
编制领域:
1.道路建设。主要指村镇规划区内的道路建设,并同步考虑道路配套工程(包括:给水、排水、绿化、照明及交通工程)建设。
2.给水建设。主要指村镇水厂与规划区内的供水主管网的建设。
3.排水建设。主要指污水处理厂和村镇规划区内的排水主管网的建设。
4.环卫垃圾处理。主要指为村镇服务的垃圾处理场的建设。
5.燃气建设。主要指气源、转压站、供气主管网的建设。
6.园林绿化建设。主要指村镇规划区内的公园、游园等绿地建设。
三、“十一五”规划的目标及任务
(一)规划目标
重点发展城关镇和重点镇,努力建成一批经济繁荣、布局合理、设施配套、功能齐全、环境优美、富有特色的新型城镇。吴家山、蔡甸、纸坊以建好滨水临山区域为重点,塑造山水特色城镇;前川、邾城、纱帽以基础设施配套为重点,建成功能齐全的新型城镇。
城关镇、重点镇的具体建设目标参照《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小城镇建设的意见》(武政(2006)10号)有关规定执行。城关镇到2010年,供水普及率达到99%;燃气普及率98%;绿化覆盖率35%;人均公共绿地面积6平方米;人均道路面积12平方米;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65%;垃圾无害化处理率75%。国家级、省级重点镇到2010年,城镇供水普及率达到96%;绿化覆盖率30%;人均公共绿地面积4平方米;人均道路面积11平方米;污水处理率30%;垃圾处理率80%。
村庄建设按照我市“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要求,以100个省级示范村的建设为重点。依托城关镇和重点镇,把蔡甸区的星光村、东西湖区的新港大队等建成“文明社区型”;充分利用现有生态环境,把新洲区的古龙村、洪山区的杨林村等建成“田园风光型”;大力开发特色资源,把东西湖区的石榴红村、黄陂区的刘家山村等建成“旅游服务型”;积极挖掘传统建筑、文物古迹遗址,把黄陂区的大余湾等建成“历史传承型”新农村。
(二)规划任务
对照规划指标体系、结合城镇总体规划布局尤其是近期基础设施建设内容,注重与产业发展相适应的新区扩展,打通旧(老)城区断头路、堵头路,扩建给排水设施,新增小游园(公园、广场),加大污水处理和环卫设施建设,提高污水处理率、垃圾处理率,全面提升城镇功能。
四、“十一五”规划的项目
(一)项目总述
“十一五”期间村镇基础设施建设规划项目共494个,总投资约172亿元,其中:“十五”累计完成投资5亿元,“十一五”投资148亿元,“十一五”后投资19亿元。“十一五”投资占总投资的87%,建成规划项目460个,占规划项目总数的93%。
(二)主要项目
1.城关镇、重点镇
(1)道路建设。对10个工业园(区)进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主要有吴家山的海峡科技园、走马岭的食品加工区、蔡甸街的姚家山工业园、黄陂区的盘龙经济开发区、汉南区的经济开发区等。城镇规划区内与国家、省、市干道网连接。主要有与318国道、107国道、106国道、汉洪高速公路、外环线、三环线、老汉沙公路、老武黄公路、新武黄公路、青化路等道路相连接的道路共33条,总长约67公里。城镇内部路网建设,改建、新建道路里程600多公里。
(2)污水处理厂及其配套管网建设。重点新建化工新城、蔡甸、纸坊、前川、盘龙城、邾城、阳逻、纱帽等8座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45万吨/日,服务人口109.5万人。至2010年,远城区规划配套污水管网总长403.5公里,管网覆盖面积128.75平方公里。
(3)供水工程。“十一五”期间远城区及乡镇拟新扩建水厂28座,新增供水能力66.91万吨/日,新铺管网726公里,新建转压站36座。
(4)垃圾处理场。共新建或改建垃圾处理场12座,分别位于新沟、蔡甸街、纸坊、邾城、前川、纱帽、辛冲、左岭、五里界和金口等,新增日处理能力1800多吨。
(5)绿化工程。共新建或改建公园(公共绿地)40处,对城镇规划区内被破坏的山体和被污染的水体进行修复。重点建设城镇共新增公共绿地面积500公顷。
2.一般乡镇建设。对全市55个一般乡镇主要围绕“六个一”工程进行综合建设,即有一条示范街、一座水厂、一片公共绿地、一个排水系统、一座垃圾填埋场、一个停车场,完善规划区内的基础设施。
3.村庄建设。以“农村家园建设行动计划”为基础,以100个省级示范村建设和黄陂区木兰乡大余湾中国历史文化名村保护为重点,配套完善村内基础设施。
(三)分类布局
“十一五”重点建设建设项目投资和数量见表一。
表一:“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城镇项目
分类数量(个)及投资(万元)
(略)
(四)区域布局
“十一五”期间重点建设城镇投资中,东西湖区、蔡甸区投资规模居前列,均为30多亿元;黄陂区除城关镇外,其区域内的盘龙经济开发区投资较大,全区投资规模为23亿多元;江夏和新洲区的投资规模相当,均为18亿多元;汉南的投资规模为6亿多元;洪山区投资额最少,为7330万元(具体情况见表二)。
表二:“十一五”期间各区重点建设城镇项目数量及投资(略)
“十一五”期间,村镇基础设施建设兼顾一般,重点为城关镇和重点镇。6个城关镇投资约99亿元,为总数的67%,平均每个镇投资16亿多元;14个重点镇项目投资31亿多元,占总数的21%,平均每个镇投资约2亿多元;其他城镇建设投资约10亿元,占总数的7%;村庄建设投资约8亿元,占总数的5%(具体情况见表三)。
表三:“十一五”村镇项目数量及投资(略)
在重点建设城镇中,又突出重中之重。城关镇中,吴家山街和蔡甸街的投资分别为27亿多元、24亿多元;纸坊、前川和邾城投资分别为16亿多元、13亿多元、约12亿元;纱帽的投资为6亿多元。在重点镇中,盘龙经济开发区、阳逻和武湖投资额居前列,分别约为7.0亿元、6.5亿元、3.3亿元;常福新城、走马岭、军山、奓山、金口和新沟的投资相对较多,分别约为2.85亿元、2.47亿元、1.90亿元、1.51亿元、1.30亿元、1.12亿元;其他重点镇的投资不到1亿元。
五、“十一五”规划的资金来源
“十一五”期间总投资需求148亿元,资金来源以市、区共同筹资的方式解决,区自筹为主、市补助为辅。为避免不同专业规划重复计算,村镇建设市补助资金需求主要考虑对重点城镇道路建设、一般乡镇与村庄基础设施建设3大类项目进行补助,其总投资需求为99.9亿元,按市补助资金与总投资1:3的比例,则市补助资金约需33亿元。
六、“十一五”规划的评价
根据不同的村镇类型,参照相应的目标,分别评价。主要分城关镇和重点镇两类进行。
(一)城关镇
表四:2010年城关镇市政基础设施主要指标(略)
6个城关镇“十一五”期末基础设施类指标平均值均能满足目标要求,特别是在现状薄弱的供水、环境保护方面大有改观。
1.供水普及率与现状水平相比,提高了4个百分点,达100%。
2.污水集中处理率从0提高到71%。
3.垃圾无害化处理率与现状水平相比,提高了53个百分点,达81%。
(二)重点镇
与城关镇情况类似,12个重点镇(11个国家级和省级重点镇、汉南区湘口镇)“十一五”期末基础设施类指标平均值均能满足目标要求。
表五:2010年重点镇市政基础设施主要指标
(略)
1.供水普及率与现状水平相比,提高了5个百分点,达100%。
2.污水处理率从0提高到33%。
3.垃圾处理率与现状水平相比,提高了23个百分点,达93%。
通过“十一五”时期的建设,将初步构筑武汉现代城镇体系,形成具有武汉地域特色、区位竞争力强的都市经济圈。
七、“十一五”规划的保障措施
(一)科学编制规划,加强小城镇规划的实施与监督管理。
1.科学编制小城镇规划。
2.切实抓好小城镇规划的实施。
3.加大小城镇规划实施的监督管理力度。
(二)加快科技发展,促进实用型技术的推广应用。
(三)加快小城镇产业发展,促进城乡经济繁荣和融合。
1.培育发展特色产业。
2.鼓励农民进镇创业。
(四)大力筹措建设资金,切实提高村镇基础设施水平。
1.加大市财政的扶持力度。
(1)提高补助比例。从当前30%左右提高到50%左右,重大项目以市投资为主。
(2)将村镇重大基础设施建设(水、电、路、气、桥)项目逐步纳入市、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筹安排建设时序,落实建设资金。将吴家山、蔡甸街和阳逻等镇的重大建设项目先期纳入全市城市建设计划全额投资。
(3)建立小城镇建设管理激励机制。市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实行以奖代补,对城关镇、省级重点镇纳入市小城镇建设专项资金补助计划的项目,实行政府目标管理。各远城区要积极参加“楚天杯”和“湖北人居环境奖”创建活动,对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城镇及个人,由市人民政府给予表彰。
2.实行城镇建设资金扶持政策。对6个远城区的城镇和洪山区左岭镇给予如下扶持政策:
(1)凡在城镇规划区范围内收取的基础设施配套费、城市维护建设税由区财政全额返还镇级财政。
(2)建设用地按规定收取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土地出让金,除上缴国家、省部分外,其余部分全额返还镇级财政,用于城镇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3)环保部门收取的排污费,除上缴国家部分外,其余部分全额返还镇级财政,专项用于环境污染治理。
(4)水务部门收取的水资源费,除按国家规定上缴部分外,其余部分全额返还镇级财政,主要用于水资源规划、保护、法规宣传及相关水利设施建设。
3.落实区级配套资金。对于省、市财政补助的项目,各区人民政府应安排相应资金进行配套,确保资金到位。各镇要加强经济发展,提高经济水平,增强财政能力,带动经济发展,形成良性循环。
4.分门别类,有针对性筹集资金。
5.建立政府、企业、个人、社会多元化的投资体制。
(五)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推进土地集约利用。
(六)完善机制,加强管理,形成合力。
1.充实机构,形成齐抓共管的合力。
2.抓好队伍建设,提高管理水平。
3.建立长效机制,提高村镇管理水平。
(七)加强领导,确保小城镇建设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1.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2.抓好目标任务落实。
3.抓好检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