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名 密码
记住我
加入收藏
全国站 [进入分站]
发布免费法律咨询
网站首页 法律咨询 找律师 律师在线 律师热线 法治资讯 法律法规 资料库 法律文书
   您的位置首页 >> 法规库 >> 法规正文

山东省青岛市物价局、山东省青岛市国土资源局、山东省青岛市房屋管理局关于印发《青岛市住宅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8-01-02 生效日期: 2008-02-01
发布部门: 山东省青岛市物价局山东省青岛市国土资源局山东省青岛市房屋管理局
发布文号: 青价格[2008]2号

各区、市物价局、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各物业管理企业,各有关单位:
  为提高政府制定物业服务价格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物业服务定价行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建设部关于印发《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的通知(发改价格[2007]2285号)、山东省物价局关于印发《山东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实施细则》的通知(鲁价调发[2006]102号)、青岛市《关于物业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青价房[2007]1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了《青岛市住宅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0八年一月二日

青岛市住宅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

  第一条 为提高政府制定物业服务价格的科学性、合理性,规范物业服务定价行为,根据《物业服务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山东省政府制定价格成?

没找到您需要的? 您可以 发布法律咨询 ,我们的律师随时在线为您服务
  • 问题越详细,回答越精确,祝您的问题早日得到解决!
温馨提示: 尊敬的用户,如果您有法律问题,请点此进行 免费发布法律咨询 或者 在线即时咨询律师
广告服务 | 联系方式 | 人才招聘 | 友情链接网站地图
载入时间:0.02315秒 copyright©2006 110.com inc.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110.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