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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服务业发展部门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12-24 生效日期: 2007-12-24
发布部门: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鲁政办发[2007]97号

各市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
  经省政府同意,现将《山东省服务业发展部门绩效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繁荣发展服务业的一系列决策部署和指示精神,是全省上下面临的一项重大而紧迫的任务。省直部门承担着促进和推动服务业加快发展的重要职能,必须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职能,把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摆到重要议事日程,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真抓实干,开拓创新。各部门要按照《山东省服务业发展部门绩效考核办法》的要求,进一步明确目标任务,制定政策措施,细化分工责任,把监督管理与促进发展紧密结合起来,寓管理于服务之中,以监管促发展,确保责任到位、任务落实。
  省发展改革委是负责服务业工作的综合管理部门。省服务业办公室要充分发挥好“综合、协调、指导、服务”的职责,切实加强对各部门服务业发展指标、重点任务、政策落实和项目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尽快建立起有效的激励机制和规范的考核制度,形成政府领导、部门配合、分工协作的工作格局。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山东省服务业发展部门绩效考核办法

  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是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任务,是推进经济结构调整的战略举措,是实现全省综合实力整体跃升的有效途径。省有关部门承担着促进服务业加快发展的重要职能,部门职责发挥情况直接关系服务业发展的大局。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若干意见》(国发〔2007〕7号)及省委、省政府一系列促进服务业发展的部署,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部门职责,推动全省服务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全省服务业发展部门绩效考核工作在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省服务业办公室承担具体工作。
  二、考核对象
  绩效考核在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试行。经实施取得经验之后,扩大到省有关部门及单位。
  三、考核内容
  (一)发展指标。主要考核服务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和对经济增长的贡献率;各主要行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和对服务业增长的贡献率;服务业从业人员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各主要行业从业人员增速;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增速;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增速;服务业对地方财政收入的贡献;各主要行业有关指标在全国的位次等。
  (二)工作任务。重点考核部门发展服务业主要职能履行情况和主要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对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促进服务业发展的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情况,包括落实和执行国发〔2007〕7号文、鲁发〔2006〕14号文、鲁政发〔2007〕66号文、鲁政办发〔2006〕87号文等有关情况。
  四、考核方式
  (一)下达指标任务。每年2月底前,省服务业办公室按部门职能分解本年度服务业发展目标和任务,报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审定后,3月底前下发执行。
  (二)组织考评。绩效考核采取部门自查评估与集中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每年5月份,各部门对照下达的发展指标和工作任务进行自查,形成书面报告报送省服务业办公室;6月份由省服务业办公室组织考评小组进行集中评审,形成绩效考核报告上报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审定,公布考核结果。
  五、考核要求
  省服务业办公室统筹协调考核各部门各环节的工作;省统计局及时提供指标测算核定方面的基础资料;各有关部门及时准确地写出书面报告,对主要指标、主要工作完成情况及采取的措施作出详细说明。凡是主要指标和主要工作任务没有完成的,要认真分析原因并向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写出书面报告。
  六、表彰奖励
  根据考核情况,对工作成效突出的部门(单位)进行表彰奖励。奖励资金从省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中列支。
附件:2007年省有关部门服务业发展指标和任务分解

  一、省发展改革委
  1.全省服务业增加值增速达到同期GDP增长速度,对GDP增长的贡献率高于上年,占GDP的比重提高一个百分点。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增速高于上年。
  2.抓好服务业市场主体与发展载体的培育工作,提出培育50个重点服务业城区、50个重点服务业园区、100个重点服务企业的意见并认真组织实施。
  3.管好用好服务业引导资金。会同省财政厅研究确定省级服务业发展年度支持重点领域和方向,负责组织筛选确定全省服务业发展重点项目,并对项目实施成效进行监督检查。
  4.会同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对各市和省直有关部门的考核工作。
  5.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抓好国家和省里发展服务业规划、计划及有关规定的实施和落实。
  6.负责省服务业发展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对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及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省经贸委
  1.全省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达到16.5%;批发零售业、餐饮业增加值增速分别达到14.7%和18.9%,对服务业增长的贡献率均高于上年。
  2.在积极促进全省制造业与服务业有机融合与互动发展、推动半岛制造业基地建设与现代服务业配套发展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3.加快现代物流业特别是第三方物流的发展,在积极推动鲁东、鲁中、鲁南等大型物流区的规划与建设方面取得新进展。
  4.认真抓好“三大载体”中交通、物流、流通重点企业和特色园区的建设与发展,使重点企业营业收入增速明显高于全行业平均增速;进入全国百强企业的数量增加、位次前移。
  5.积极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及时、全面、保质保量完成标准化农家店建设改造任务。
  6.大力培育壮大会展经济和会展经营载体,促其在全国的位次前移,尽快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三、省教育厅
  1.全省教育行业增加值增速达到22.7%,对服务业增长贡献率高于上年,从业人员增长2%。
  2.进一步巩固和发展高等教育年度招生规模和在校生总规模在全国的领先水平。全省每万人在校大学生增长13.5%以上,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22%以上。
  3.加大学科和专业结构调整的力度,在创建优势和特色院校,培育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特色专业和精品课程上取得新进展。
  4.加大社会急需的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力度,在改革中高等职业技术教育办学模式、教学方式、教学内容,推行工学结合、校企合作的培养模式上取得新进展。
  5.积极鼓励支持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学与民办教育的发展,培育多元化的教育投入体制;努力吸引国际优质教育资源的进入,积极稳妥地发展中外合资合作办学。
  6.积极稳妥地推动高等教育后勤服务社会化,加快推进高校科研成果产业化。
  四、省科技厅
  1.全省科技服务业增加值增速达到7%,对服务业增长贡献率高于上年。
  2.加快推进以企业为主体、产学研紧密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建设,大力提高自主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的能力,强化科技对全省经济与社会发展重点领域的支撑作用。
  3.积极推进社会化技术创新服务体系建设,努力健全和完善制造业信息配套服务体系、现代服务业科技支撑体系。科技经费安排向现代服务业研究开发倾斜。
  4.提高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科技成果的比重,积极促进科技成果的转化和应用,努力优化提升服务业、制造业结构层次和技术含量。5.采取综合措施,积极促进各类高新技术开发区规模膨胀和层次提升,积极培育壮大科技特色鲜明的服务业园区,充分发挥科技类园区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带动和示范作用。
  五、省民政厅
  1.全省社会福利业增加值增速达到24%,对服务业增长贡献率高于上年。
  2.健全完善城乡救助体系,在提高城市低保救助水平、促进农村低保制度落实方面取得新进展。
  3.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促进社会福利事业、慈善事业稳步发展。
  4.适应城镇化和人口老龄化的要求,积极发展社区服务和社会化养老服务。力争在建立健全社区服务设施与服务体系、拓宽社区服务渠道和领域方面取得明显进展。
  5.积极培育发展各类社会团体,抓紧协调建立覆盖服务业各重要领域的行业协会,并充分发挥其行业自律、行业服务的作用。
  6.积极促进与城乡居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服务事业的改革与发展,大力提高婚丧嫁娶等社会化服务水平。
  六、省财政厅
  1.负责足额安排和落实省级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会同有关部门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把增加财政收入、培植新兴财源与促进服务业发展紧密结合起来,综合运用财税手段,努力把现代服务业培植成经济与财税重要增长点。
  3.充分发挥财税政策的支持保障作用,全面落实国务院关于农村流通、物流企业、软件研发、技术开发、工业设计、信息技术研发与外包等服务企业的财税优惠政策。
  4.按照鲁发〔2006〕14号文件的要求,安排专项资金,会同有关部门落实银行、保险、证券类金融机构在我省设立总部或地区总部的财政补贴政策。
  5.加快公共财政体系建设进程,通过调整财税支出结构和完善转移支付制度等,积极推进公共服务设施与体系的建设。
  七、省人事厅
  1.按照鲁政发〔2007〕66号文件的要求,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公务员队伍的综合素质,加快企业经营管理人才队伍的职业化和市场化进程,提升专业技术人才队伍的创新能力和业务水平。
  2.加大引进国外智力的工作力度,扩大各类紧缺人才的引进规模;认真落实鲁发〔2006〕14号文件关于留学回国人员工龄计算、学历确认、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等方面的政策,认真检查落实政府专业人才引进的工资、住房、子女入学等方面的优惠政策。
  3.加快推进事业单位改革,积极推动政企分开、政事分开、事企分开,搞好资源的整合和利用,培植一大批新的充满活力的服务业市场主体。
  4.采取有效措施积极促进人才服务业的发展,健全人才资源配置服务体系,培育一批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人才服务机构,为各类人才合理流动、发挥作用和提高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率搞好服务。
  5.努力搞好人才市场的建设、发展和管理,进一步搞活人才配置机制,消除体制性障碍,促进人才向欠发达地区、基层、农村流动。
  八、省劳动保障厅
  1.全省社会保障业增加值增速达到10.5%,对服务业增长贡献率高于上年;全省服务业从业人员所占比重比上年增加1个百分点。
  2.统筹规划并加快推进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与建设,进一步健全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保体系。认真组织好社保基金的收缴、支付、管理和运营。
  3.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拓展就业渠道和领域,组织、引导好劳动力市场的发育和建设,建立健全就业服务体系和服务平台,大力促进就业中介机构发展。
  4.进一步提高各类职业技术院校和劳动技工学校的办学规模和办学水平,努力办好各类职业培训基地和就业训练中心,加强社会急需的各类技能型人才的培养和培训,组织引导好农村剩余劳动力的就业开发和专业培训。
  九、省国土资源厅
  1.按照国家产业政策和发展服务业的规定调整城市用地结构,合理确定服务业用地比例;对省里确定的重点服务业园区和重点服务企业、重点项目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的前提下优先安排用地指标。
  2.认真落实国发〔2007〕7号文件和鲁发〔2006〕14号文、鲁政发〔2007〕66号文的有关规定,对列入国家和省里鼓励类的服务业项目,在供地安排上给予倾斜。
  3.对利用存量土地建设的服务业项目,简化审批程序,优先办理供地审批手续。
  4.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省实际,抓紧制定出台服务业用地相关规定,大力推进服务业用地市场化配置,优化市场环境,提高服务业用地的配置效率。
  十、省建设厅
  1.全省房地产、城市公共交通业增加值增长速度分别达到13%和8%,对服务业增长的贡献率均高于上年;房地产业从业人员增长5%。
  2.采取综合措施积极促进物业服务和市政公用事业发展,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搞好城市道路、供水、供气、供热设施建设和园林绿化、市容环境的整治;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规划实施和资源整合,力争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有明显提高。
  3.采取综合措施做大做强全省房地产业,发展速度、发展规模要和经济与人口大省的地位相适应,进一步搞好住房供应制度与供应体系的完善,更好地满足不同层次的住房需求。
  4.采取综合措施促进房地产重点企业和企业集团的培育与发展,要在总量规模上逐步缩小与先进省份的差距。
  5.积极推进大中城市楼宇经济的规划与发展,会同有关单位搞好中心商务区和重点功能区的规划与建设,力争把楼宇经济培植成服务业新的增长点。
  6.积极推进与建筑业有关的规划设计、施工、监理、装饰、装修等中介机构的规范与发展。
  十一、省交通厅
  1.全省道路、水上交通运输业增加值增速分别达到19.8%和18.7%,对服务业增长的贡献率均高于上年。
  2.按照合理规划布局积极推进公路、港口和场站等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搞好各种运输方式的衔接,进一步提升整体优势与组合效率,加快便捷、畅通、高效、安全的交通运输体系的建设进程。
  3.认真组织好全省交通现代物流业发展规划的编制与实施,加强物流基础设施的资源整合,抓好鲁东、鲁中、鲁南物流区中交通物流项目的布局与建设。
  4.加大培育交通物流重点企业和企业集团的工作力度,全力促进重点交通与物流企业上规模、上水平,创新品牌效应,增强竞争能力。
  5.围绕全省“一体两翼”和“五大板块”的布局要求,精心组织和安排好综合运输体系和重点交通枢纽的规划、建设与配套。
  十二、省信息产业厅
  1.全省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和软件业增加值增速达到14.4%,对服务业增长贡献率高于上年,从业人员增长8%。
  2.全面贯彻落实好国家和省鼓励软件产业和系统集成发展的政策措施,搞好有关信息服务企业认定,及时落实信息服务企业优惠政策。
  3.加快信息技术改造传统产业,重点抓好农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和流通等领域信息技术的普及与应用。
  4.加大培育重点信息科技服务企业工作力度,全力促进列入全省100个重点企业的信息企业发展,积极推动重点软件产业基地和信息产业园区的建设与发展。
  5.加快推进网上山东建设进程,搞好信息资源整合与开发利用,全面提高信息服务能力。
  十三、省外经贸厅
  1.全省进出口总值增速达到22%,服务业实际利用外资增速达到10%。
  2.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动全省外经贸增长方式转变。在调整优化出口结构方面取得新成效;在大力提高加工贸易层次方面取得新进展;培育一批竞争力强的大型出口企业集团。
  3.采取综合措施,积极促进服务贸易以高于全部出口的速度增长,加快培育一批有竞争实力的服务贸易出口企业。
  4.积极推动青岛、济南两大国际服务外包基地建设与发展,努力培育一批省级国际服务外包基地。抓紧制定鼓励承接服务外包的扶持政策,精心培育一大批具有国际资质的服务外包企业。
  5.继续坚定不移与积极有效地搞好外资的引进和利用,着力引导外资向现代研发、流通等领域拓展,积极鼓励跨国公司在大中城市发展地区总部、研发中心、采购中心、培训中心。
  十四、省文化厅
  1.全省文化艺术业、娱乐业增加值增速分别达到21%和15%,对服务业增长贡献率均高于上年。
  2.全力搞好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着力加强文化、博物馆等重点设施建设和社区基层文化设施配套。抓紧实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全省三分之一以上县图书馆、文化馆达到规范化标准。
  3.采取有效措施做大做强文化产业,进一步丰富繁荣文化市场,形成一批文化艺术精品,进一步推动文化事业与产业发展。
  4.采取有效措施建设富有活力的文化产品生产经营机制。加快盈利性文化事业单位改制步伐,在建设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文化格局上实现新突破。
  十五、省卫生厅
  1.全省卫生行业增加值增速达到13%,对服务业增长贡献率高于上年。
  2.积极推进农村三级卫生服务网络建设,按照规划完成乡镇卫生院的建设和改造,在完善内部管理、搞活发展机制、提高装备水平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力争新农合试点单位达到90%以上。
  3.积极整合城市公共医疗卫生资源,医疗卫生条件和专业队伍建设取得新的进展。基本建成城市医院与社区卫生分工协作、双向转诊的卫生医疗体系。城市社区卫生服务覆盖率达到70%以上。
  4.积极探索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投资方式多样化的办医体制,培育创新医疗服务品牌,支持民营医疗机构规范发展。
  5.充分发挥我省中医药资源的潜力和优势,加强中医药临床研究和中医院的建设,积极推进中医规范化、标准化进程。
  6.努力加强医疗卫生系统各类院校和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快促进医疗科研成果的转化。
  十六、省地税局
  1.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07〕7号文件有关规定,确保对农村流通、物流企业、软件研发、技术开发、工业设计、信息技术研发与外包等方面税收优惠政策的全面落实到位。
  2.认真贯彻落实鲁发〔2006〕14号文、鲁政发〔2007〕66号文关于地税方面的政策规定,确保及时到位。
  3.认真检查督查地税系统落实服务业发展相关政策,积极促进服务业税收政策的完善与创新。
  4.进一步优化税收服务,为服务业发展提供优良的税收环境。
  十七、省广电局
  1.全省广播、电视、电影业增加值增速达到13.5%,对服务业增长贡献率高于上年。
  2.进一步提高广播电视的覆盖率,加快有线电视的普及推广,提高有线电视的入户率。
  3.积极推进广电事业改革,建立相应的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
  4.大力推进广播影视产业化进程,做大做强广告、网络、影视制作等产业,积极开发广电数字新媒体等新兴产业,积极推进山东广电产业集团建设,培植一批有活力、有前景的骨干企业和企业集团。
  十八、省体育局
  1.全省体育服务业增加值增速达到11%,对服务业增长贡献率高于上年。
  2.积极推动城乡体育设施建设,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加快全运会场馆等重点项目建设进度。
  3.大力发展和规范各类体育健身、竞赛表演、体育彩票、运动装备等体育组织,健全完善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充满生机与活力的体育发展体制和运行机制。
  十九、省统计局
  1.健全和完善政府综合统计与部门统计之间职责清晰、分工协作、高效有序的服务业统计调查体系,客观、准确、全面、及时地反映服务业发展状况。
  2.深入分析全省服务业及重点行业发展情况及存在的问题,及时提供统计分析情况报告及对策建议,为服务业的决策与管理提供优质统计信息服务。
  3.协助省有关部门搞好绩效考核,为落实目标责任制、搞好决策与管理创造条件。
  二十、省工商局
  1.认真贯彻落实国发〔2007〕7号文件和鲁发〔2006〕14号文、鲁政发〔2007〕66号文有关规定,确保服务业各类市场主体注册登记等法规政策全面落实和及时到位。
  2.积极营造服务业发展的良好环境,从严查处各种不正当竞争等防碍服务业发展的行为,切实保护服务业企业的合法权益。
  3.加强对服务业消费品、生产资料以及文化产业等各类市场经营秩序监督和规范管理,严厉查处虚假广告、商标侵权、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违法经营行为。
  4.积极支持个体私营服务行业协会发挥沟通信息和监督自律的作用,大力发展各种专业化中介服务组织,为服务企业提供良好的社会服务。
  二十一、省新闻出版局
  1.全省新闻出版业增加值增速达到25.6%,对服务业增长贡献率高于上年。
  2.认真组织实施新闻出版业的发展规划,把监督管理与搞好服务紧密结合起来,努力促进新闻出版业繁荣发展。
  3.大力培育我省报刊、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品牌,进一步扩大山东出版物在全国市场的占有率。
  4.在培育一批市场竞争力强的大型企业和企业集团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二十二、省质监局
  1.全力做好服务业标准化推进工作,会同主管部门抓好服务业地方标准“十一五”规划的编制和修订,建立健全服务业地方标准体系。抓好服务业标准的实施与监督。做好服务业标准的宣贯培训以及服务标准化试点建设工作。
  2.认真组织好服务业名牌战略实施,进一步完善服务品牌培育机制,在现代物流、金融保险、信息科技、文化旅游、物业管理、电信、运输、社区服务、邮政服务和商务品牌培育等方面取得重要进展。
  3.加强和规范服务行业的质量检查,依法严格查处服务行业违法行为。
  二十三、省食品药品监管局
  1.依法加强对药品、医疗器械在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供应质量和流通安全;加强对食品、保健品的综合监管。
  2.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加快药品流通企业整合,大力发展药品现代物流和连锁经营,培植一批现代药品物流重点企业和企业集团。
  3.积极运用监管手段引导企业发展先进流通方式,加快药品物流信息化、网络化建设,减少流通费用,提高流通效率。
  二十四、省旅游局
  1.全省旅游业总收入增速达到24%;为山东旅游在全国的位次前移创造条件。
  2.采取综合措施做大做强一批旅游企业,培育壮大旅游市场主体。负责指导省政府确定的100个重点服务企业中旅游企业的发展。
  3.加大山东旅游资源对外宣传和推介力度,进一步提升山东旅游产业整体素质,实现入境旅游新突破。
  4.努力提升山东旅游总体策划的水平与质量,搞好旅游资源整合和精品项目的建设,在文化旅游、休闲旅游、度假旅游目的地建设方面取得明显进展,进一步提高山东旅游在国内外旅游市场的竞争力。
  二十五、省物价局
  1.认真落实国发〔2007〕7号文和鲁发〔2006〕14号文、鲁政发〔2007〕66号文有关规定,进一步推进服务价格改革,完善服务业用电、用水、用气、用热方面价格政策并督促各地及时落实到位。
  2.抓紧研究出台《山东省经营性服务收费管理办法》,完善服务业价格监管工作。
  3.制定医疗服务价格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收费标准。
  二十六、省供销社
  1.按照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三农服务体系建设。完善为“三农”服务的农村流通体系功能。
  2.配合相关部门搞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大力推进农村现代流通服务网络化进程,引导城镇商业网点向农村延伸。
  3.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推进农村社区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工作。
  4.大力推进农村合作经济服务体系建设,逐步完善服务功能。
  二十七、人行济南分行
  1.全省金融业增加值增速达到13.8%,对服务业增长贡献率高于上年,从业人员增长4%。
  2.全面落实国发〔2007〕7号文件和鲁发〔2006〕14号、鲁政发〔2007〕66号文件确定的支持服务业项目建设方面的政策规定,加大对服务业发展的信贷支持力度。
  3.创新金融服务形式和金融产品,积极构建与服务业发展相适应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努力突破山东服务业发展的资金瓶颈制约。
  4.积极为做大做强山东金融业创造条件,着力加强农村金融机构建设,努力培植发展山东地方金融机构和金融企业。
  二十八、省国税局
  1.认真贯彻执行国发〔2007〕7号文件有关规定,全面落实对农村流通、物流企业、软件研发、技术开发、工业设计、信息技术研发与外包等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确保及时到位。
  2.认真贯彻落实鲁发〔2006〕14号文、鲁政发〔2007〕66号文关于国税方面的政策规定,确保及时到位。
  3.认真检查督查国税系统落实服务业发展相关政策,积极促进服务业税收政策的完善与创新。
  4.进一步优化税收服务,为服务业发展提供优良的税收环境。
  二十九、山东银监局
  1.积极创造条件做大做强山东银行业,加大培育山东地方银行金融机构体系的工作力度。
  2.积极推动农村金融改革,完善农村金融体系。努力争取国家放宽农村地区银行机构市场准入政策试点,增设村镇银行、贷款公司及资金互助社等新型金融机构。
  3.建立健全商业银行对服务企业的信贷管理机制,督促银行业加大对服务企业的信贷扶持力度。
  4.进一步扩大银行业对外开放,促进和吸引外资银行进入,鼓励地方银行扩大对外融资,丰富山东金融组织体系。
  5.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创新力度,不断推出新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更好地满足服务业发展的资金需求。
  三十、省通信管理局
  1.全省电信和其他信息传输服务业增加值增速达到14.5%,对服务业增长的贡献率高于上年。2.全省电话用户总数稳步增长,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固定电话、移动电话用户数在全国的领先地位,并为位次前移积极创造条件。
  3.进一步完善电信基础业务,大力发展增值业务,积极开发新兴业务,努力促进普遍服务的规模扩大和水平提升。
  4.采取综合措施,推动全省互联网业做大做强,充分发挥互联网业对现代物流、金融保险、电子商务等产业的规模扩张和效益提高的支撑作用。
  5.积极推进农村信息化建设,确保全省20户以上的自然村全部通电话,行政村全部通宽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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