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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授予青铜峡市大武口区金凤区惠农区贺兰县永宁县教育强县(区、市)的决定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12-24 生效日期: 2007-12-24
发布部门: 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宁政发[2007]174号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自治区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根据银川市、石嘴山市、吴忠市人民政府和自治区教育厅申请,2007年12月2日至19日,自治区人民政府对青铜峡市、大武口区、金凤区、惠农区、贺兰县、永宁县创建教育强县(区、市)工作进行了评估验收。从验收情况看,以上县(区、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教育事业,坚持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紧紧围绕“教育普及程度高、师资水平高、经费投入高、教育质量高和学校布局合理化、办学条件标准化”的总体要求,加强领导、加大投入、多策并举、统筹发展,在基础教育、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教育管理和投入、教育信息化建设、师资建设、教育行风建设等方面工作扎实,成绩显著,各项指标已经达到了自治区人民政府规定的标准,教育工作水平和实力明显提升,并在促进县域教育发展上探索出了一些独具特色的经验和做法。为总结经验,表彰先进,促进我区县域教育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评定青铜峡市、大武口区、金凤区、惠农区、贺兰县、永宁县为教育强县(区、市),并予以奖励。
    希望青铜峡市、大武口区、金凤区、惠农区、贺兰县、永宁县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在加快县域教育发展中更好地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努力创造新经验,做出新业绩。全区其他县、市(区)要以教育强县(区、市)为榜样,在自治区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按照“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继续把教育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位置,加大教育投入,重视学前教育,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关心特殊教育和民办教育,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健全学生资助制度,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着力提高师资水平,努力办好让人民满意的教育,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证。

二00七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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