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文号: 宁价房物字[2007]022号
南京邦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和平新村等住宅小区调整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请示》悉。根据《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和小区业主问卷调查结果,经研究,现就南空和平新村、红旗新村、雍园2号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多层住宅公共服务费试行收费标准(以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在0.5元内收取。
二、小汽车露天车位停车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为每月每辆120元。
三、本批复自委托合同生效之日起试行,试行期至业主委员会成立或委托合同期满时终止。
南京市物价局
二○○七年八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