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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做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实施意见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8-15 生效日期: 2007-08-15
发布部门: 陕西省人民政府
发布文号: 陕政发[2007]32号

  2007年,我省大学生就业工作的思路及目标是,全面贯彻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意见》(中办发〔2005〕18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实施意见》(陕办发〔2005〕30号)的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的要求,采取各种措施,实施积极的就业政策,推动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保持就业率相对稳定,力争到基层就业人数的增长。为实现这一目标,要切实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认清形势、加强领导,切实形成政府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2007年,我省普通高校毕业生为199707人,比2006年增加33251人,增幅达19.98%。未就业毕业生的规模不断增大,已经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社会群体。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是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内容,事关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要采取一切措施,千方百计解决好大学生的就业问题。
   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必须在省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尽快建立省、市(区)、县三级政府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机构,调动各方面的力量,形成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统筹协调,各部门各司其职,全社会大力支持的工作格局。各级政府要切实把毕业生就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定期召开毕业生就业工作协调会,研究各个部门和高校自身难以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要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年度毕业生就业工作计划,按职能分工,把任务分解到各个部门,确保毕业生就业工作始终有人抓,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毕业生就业不仅是全社会的事,更是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的头等大事。高校党政领导必须高度重视毕业生就业工作,把毕业生就业工作当作学校发展的重点和关键问题,主要领导必须亲自抓,切实把“一把手”工程落实到位,努力提高毕业生就业指导和服务的水平。
   二、把引导和鼓励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
  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是解决毕业生就业结构性矛盾的根本途径。因此,当前及今后一个时期,各市、各部门、各高校要把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就业工作的重中之重抓紧、抓实、抓好。
  1、抓好政策落实工作,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一是要进一步拓展工作思路,开展调查研究,梳理政策,总结经验,剖析问题,探索规律,争取出台各项政策的具体实施意见。二是建立人才投身基层导向机制。今后县级以上党政机关补充国家公务员,全部在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中招录和从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的大学生公务员中遴选;县级以上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从招录到乡镇,具有两年以上工作经历的大学生中选拔;实行对乡镇以下从医从教和从事农技服务的高校毕业生工资倾斜政策,把在农村基层工作经历作为担任和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的一个重要条件。三是构制“下得去、留得住、用得好”的长效机制。采取各种优惠政策措施吸引人才到基层去,形成正确的导向和人才流动的良性循环,引导人才向基层流动;在强化待遇留人的基础上,积极为到基层工作的各类人才发挥作用提供事业发展的平台,努力保护好下基层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用事业留住人才;根据高校毕业生的服务意愿和专业特点,努力发挥他们的专业优势。同时注意大胆使用,积极培养选拔那些在基层工作中德才兼备、成绩突出的高校毕业生充实和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让各类人才感受到工作基层,服务基层大有前途,大有希望。
  2、重点落实好“五大政策”和“五大项目”。“五大政策”是:①落实中央部属高校毕业生助学贷款代偿办法,推动出台本地区及本校代偿和资助的操作办法;②推动出台并落实艰苦专业基层就业奖学金政策;③落实对自主创业毕业生的小额贷款和相关收费优惠政策;④落实毕业生到基层和非公单位就业的相关人事政策;⑤落实有关升学考试加分政策。“五大项目”是:①继续做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②组织实施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③实施好“三支一扶计划”;④大力推广各地“村官计划”;⑤动员各地启动“社区工作者”计划。
  3、落实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的目标及任务。为了落实陕办发[2005]30号文件精神,缓解农村基层人才急需的矛盾,进一步实施《十一五陕西省农村基层人才队伍振兴计划》。振兴计划对大学生面向基层就业提出了以下任务:每年为全省的280 所县以下高中每所招录师范专业本科生2名;每年为全省的1431所农村初级中学每所招录师范专业本科生1名;每年从应届本科生中为全省的1747个乡镇、街道办事处各招录公务员1名;每年从应届法律专业本科生中为全省的421个基层法庭每个招录公务员1名;五年为全省的1773个乡镇卫生院每院招录医学专业本科生2名、招录医护专业大专生3名;为全省乡镇涉农服务机构招录农、林、水、牧、机和城镇规划建设等专业本科生,五年内平均每个乡镇达到3名。
    今年是振兴计划实施的第二年,按照振兴计划的要求,一是做好“大学生到农村从医从教助学金”的发放与管理,保证每年每生6000元的助学金落实到位工作。此项工作由学生申请,学校审核,省人事厅和省教育厅组织评审,由省人事厅负责安置到位。二是继续做好选派高校毕业生到农村从医从教和从事农技服务工作。今年招考的数量将有所增加,我们将积极组织宣传,保证招考、录用人数的落实。三是落实大学生助学贷款政策。对到农村基层单位从医并签定六年以上服务年限、从教和从事农技服务并签定五年以上服务年限的本科毕业生,其在校期间的助学贷款本金由本人申请,省人事厅核实后从“振兴资金”中偿还,五年还清。
   三、开展全面服务年活动,把各项服务工作做细做实做好
  2007年是高校毕业生就业全面服务年,要大力完善服务体系,创新服务手段,丰富服务内容,提高服务水平。各市、各部门、各高校要坚持以学生为本,把“一切为了学生,为了一切学生”作为就业工作的理念,满腔热情、精心周到地为毕业生提供各项就业服务,重点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服务工作:
  1、依托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联盟,积极开展网上求职招聘活动。就业网络联盟将通过联合各大行业部门、用人单位和有关高校,采用搜索引擎技术、远程面试技术、网络技术搭建高效便捷的网络平台,通过多样化的招聘形式和多种方式的信息共享,实现行业部门、用人单位、高等学校和毕业生在网上直接面对面,使信息发布实时化、网络招聘常年化。
  我省将积极探索建立全省范围的高校毕业生就业网络系统,督促少数没有开通就业网的高校,尽快开通就业网。各市、各部门、各高校要切实予以重视,认真统筹,加强协调,周密安排,精心组织,确保物质保障和技术支持到位,积极动员有关单位参加联盟,使就业网成为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重要手段。
  2、围绕落实毕业生面向基层就业的项目细致做好服务工作。持续地关注已经下基层的毕业生,特别要为服务期满的毕业生提供周到的就业服务,使他们切实感受到政府、社会、学校的关心和温暖。
  3、认真细致地做好就业政策咨询和信息服务。各市、各部门、各高校要主动地把国家和地方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的政策信息及时传递给毕业生,帮助毕业生掌握政策,吃透政策,用好政策。高校要主动“走出去、请进来”,举全校之力为毕业生收集就业信息,拓展就业市场。
  4、积极援助就业困难的重点人群。各市、各部门、各高校要采取切实措施,加强对经济贫困、身体残疾、长线专业等有求职困难的毕业生的服务。高校要积极开展就业帮扶工作,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和有关部门也要进一步落实培训、见习等帮扶措施,努力帮助他们实现就业。
  5、加强监管,切实维护好毕业生的合法权益。各市、各部门、各高校要进一步加强对各类就业市场的管理,教育行政部门和高校要尽快建立用人单位招聘毕业生信用档案,以积极主动的态度切实维护好毕业生的合法权益。
  6、善始善终地做好毕业生离校前的各项工作,确保校园稳定。高校要把离校前的各项服务做细做实,精心设计毕业教育的各个环节,隆重举办毕业典礼等活动,营造良好的校园氛围,倡导学生文明离校。要简化环节,方便快捷地为毕业生办理派遣等手续,善始善终地做好服务工作。尤其是在当前严峻的就业形势下,部分学生因就业带来较大的心理压力,极易形成不稳定因素,有关部门和高等学校要及时进行排查和处理,化解矛盾。
  7、加强和完善高校毕业生的社会保障工作。一是协调有关部门对离校后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各类人才和职业中介机构登记求职,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二是对每年9月1日后仍未就业,到入学前户籍所在城市或县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失业登记的高校毕业生,将协调劳动保障部门免费提供专门的就业服务,组织其参加职业培训或就业见习。三是高校毕业生因短期无法就业或就业后生活仍有困难的,协调民政部门要及时按照有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或临时救助,帮助他们度过难关。四是做好高校毕业生户口、档案管理工作,对毕业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学校可根据本人意愿,将其户口、档案转回入学前生源所在地,也可转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交流机构,或者两年内继续保留在原就读学校。档案管理机构对保管其档案不得收取服务费用。当地公安、劳动、民政部门要及时为这类学生办理落户、失业登记、缴纳养老保险等服务。
   四、鼓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
  1、对毕业后两年之内自主创业的毕业生,按照陕办发[2002]105号文件精神,工商部门简化审批手续,税务部门免征或减征一至三年企业所得税。
  2、在就业指导课中加大创业教育的内容和时间,加强大学生的创业意识教育,转变学生择业观念,争取就业机会,树立自主择业和创业能力。
  3、围绕帮助大学生转变就业观念、培养创业精神、参与创业实践、提高创业本领开展服务工作:一是创业培训服务,有针对性的进行创业培训;二是创业信息咨询服务,为大学生提供创业项目、创业资金、创业导师、创业资源、创业政策等服务;三是创业人才服务,为大学生提供人才推荐、派遣、交流、素质测评等服务;四是创业信用服务,着手为大学生建立信用档案、提供信用记录、信用评估报告等,开展大学生信用培训;五是创业法律服务,为大学生提供创业方面的法律知识培训和各种法律援助。
   五、加强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毕业生就业工作
  民办高校、独立学院毕业生规模迅速增长,可能成为新的工作难点。各民办高校、独立学院要将就业工作作为学校改革发展的一项重要工作抓好,落实好“一把手”工程,完善“领导主抓、中心统筹、院系为主、全员参与”的校内就业工作体系。没有成立专门的就业指导服务机构的学校,要尽快成立机构,在人、财、物等方面予以重点倾斜。调集精兵强将充实工作队伍,加快建设素质高、业务精、有爱心、讲奉献的工作队伍。
   六、完善大学生就业的评估督查机制,建立高职(专科)生“双证书”培训制度,促进高等教育协调发展
  一是要完善就业工作评估体系,定期、全面地开展就业工作评估检查,对先进典型进行宣传表彰,对存在的问题要限期整改。二是要切实把就业状况作为高校本科教学评估的一级指标,作为高职院校和独立学院教学评估的核心指标。2007年检查的重点是高校就业率的真实性,对就业率作假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并把处理结果向全社会公布。三是要深入落实就业状况与招生计划、专业设置等高校发展的18项工作适度挂钩的制度,坚决调减就业率低的学校和专业的招生名额。四是高职院校必须紧紧围绕培养应用型高技能人才这一目标,切实转变人才培养模式和机制,尽快与行业、企业建立一大批实习基地,确保学生有半年以上的实习时间;要把毕业生获得职业资格证书作为硬任务,确保就业资格准入的相关专业80%以上的毕业生能获得“双证书”。
   七、加强就业市场建设,积极发挥就业洽谈主渠道作用
  继续组织、协调办好陕西普通高校分科类、滚动式毕业生就业供需洽谈会,增强针对性,提高签约率。各高校要根据实际需要,举办多种形式的校园招聘活动,并注意发挥和利用人才市场、劳动力市场提供的就业渠道,使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实现多层次、多类型,更大程度地发挥市场机制在毕业生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为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提供更多的机会。严格规范高校毕业生招聘活动的管理工作,毕业生招聘活动应主要在高校内举行,不得以盈利为目的,不得冲击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就业招聘活动的时间,要按照教育部的统一要求,安排在每年11月20日以后的节假日进行。用人单位进校招聘毕业生,不能影响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在社会上举办针对高校毕业生的招聘活动必须依法经过人才市场主管机关批准。所有毕业生招聘活动都要严格控制规模,杜绝意外事故发生。另外,除教育部和省政府批准的收费项目外,任何高校不得向毕业生收取其它费用。
   八、加强就业指导课程建设
  随着高校毕业生规模的逐年增加,尽快缩短毕业生从学校到社会的适应期,实现知识向能力的转变显得较为重要,做好这项工作就业指导服务是关键。各高校要把就业指导课作为必修课,要不断创新和丰富内容,不断提高就业指导教师队伍职业化和专业化水平,以高质量的专业教育,确保就业指导队伍的可持续发展。建立更加科学、系统和有针对性的教师队伍与课程体系,以适应目前大学生就业工作的需要。
   九、严格要求,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毕业生就业状况统计和监测工作
  毕业生就业统计数据,不仅是反映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状况的核心指标,是评价高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的重要指标之一,也是政府有关部门制定政策的重要依据。各高校及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立就业信息统计工作领导责任制和工作责任制。高校要有专人负责就业信息统计工作,党政领导要随时掌握毕业生就业进展状况,做到心中有数。要加强监督检查,坚决杜绝弄虚作假现象,保证毕业生就业统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各高校要坚决杜绝为片面追求就业率而将未联系到具体用人单位的毕业生放在人才交流机构的虚假挂靠。对外公布本校就业率时,要严格按照省教育厅经过审核同意的就业率对外公布。

                        二○○七年二月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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