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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长春市开展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方案》的通知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7-05-17 生效日期: 2007-05-17
发布部门: 吉林省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发布文号: 长府办函[2007]41号

各城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有关直属机构: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长春市开展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二○○七年五月十七日

长春市开展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方案

为了全面落实国家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战略,促进实施以公共交通为主的交通政策,推动城市实施长期性的有助于建立可持续发展的交通系统的措施。根据我市参与签署《中国城市公共交通周及无车日活动》承诺书承诺的内容,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活动主题、宗旨
  本次活动的主题:绿色交通与健康。
  公共交通周活动意在倡导绿色交通的理念,通过宣传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自行车和步行的出行方式,有效地减少汽车的使用,在城市不需要很大投资情况下,尽快改善城市拥堵,减少空气污染。选择环保型出行方式有利于市民身体健康和建设节约、环保型城市。通过活动的开展,促进公共交通的良性发展,推动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战略的实施。
  本次活动的宗旨:通过宣传、实践该主题活动,使乘坐公共交通工具、骑自行车或步行出行更加有吸引力,提高公众对可持续城市公共交通发展的认识。建议政府机关工作人员每月至少乘坐一次公交车;让市民认识到人人都可以为解决交通污染问题做出贡献。个人或企业的努力,不仅会使社会受益,而且生活中的每一个人都会感受到以下明显的好处:
  (一)健康和安全:减少小汽车的使用可以降低城市空气的污染。选择乘坐公交车或步行出行,可以有益身体健康。健康和安全也可以成为绿色交通和健康活动的亮点。绿色交通不仅可以有效地降低交通事故,而且通过采用绿色交通出行方式,使人们增加日常锻炼的机会。
  (二)环保:出行方式上的变化有助于达到环境保护的目标。
  (三)提高交通效率:改善交通状况可以使总体出行时间减少,提高公共交通的吸引力。
  (四)降低成本:绿色交通可以减少对城市道路、停车场等交通设施的需求,减少建设和维护费用,减少直接交通费和油耗,降低城市运转成本和节约能源。
  二、活动范围
  由长春市交通警察支队划定。
  三、活动时间及内容
  (一)公共交通周宣传活动
  1.自2007年9月1日起,由市委宣传部组织在各媒体上展开“绿色交通与健康”讨论,提高公众的绿色环保出行意识;在市内的各大学、医院等有车族集中的单位,广泛开展公共交通周志愿者签名活动,发放纪念品,引导市民关注公交、关心环保,提高公共交通工具吸引力;利用公交车站牌、车载电视等有效载体,以多种方式大力宣传此项活动,营造氛围。
  2. 9月15日召开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号召政府官员、市民积极参与,自觉配合,选用公共交通、自行车、步行等出行方式。
  3.9月16日至22日,市出租车管理办公室、公共汽电车管理办公室、公交集团、轻轨公司等相关单位,在长春站、人民广场、红旗街、工农广场等地进行驻站宣传。
  (1)公交集团和轻轨公司组织安排公共交通发展历史沿革、现状及图片展示和公交车、轻轨未来发展趋向;
  (2)市规划局、吉林大学交通学院组织长春市公共交通规划图片展览;
  (3)市委宣传部、市环保局负责向市民发放相关宣传材料,倡导公众采用公共交通等绿色环保出行方式;
  (4)向市民介绍环保知识及过度发展私人小汽车的危害。
  (二)无车日活动
  1.2007年9月16日,市政府办公厅组织下发公告(活动期间限制政府机关、事业单位工作用车和部分街路实施交通管制)。
  2.9月22日7时至19时,在交警部门划定区域(街路)内,普通车辆将被禁止通行,公共交通客运车辆、特种车及非机动车不在禁行之列,交警部门采取必要的交通管制措施。
  3.各级政府官员带头参与活动,市长或者其他官员乘坐公共汽车,在人民广场6路公交车站举行“无车日”起步仪式,由市领导带头在此站乘坐6路公交车到长春站,然后换乘轻轨到卫星广场,并视察公交、轻轨服务。
  4.公交集团、轻轨、各民营公交企业在所辖线路上开展市民评议活动,征求市民提出的意见、建议,自觉接受市民监督,把宣传贯彻《长春市城市公共汽电车客运管理条例》与此项活动结合起来。
  四、组织领导
  (一)成立领导小组:
  组 长:王学战 长春市副市长
  副组长:吴德金 长春市人民政府市长助理
  徐毅夫 长春市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二)成员单位:
  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厅、市规划局 、市环保局、市交通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市城市公共汽电车管理办公室、市出租车管理办公室、长春公交集团、长春市轨道交通公司、市公安局公交治安派出所。
  下设办公室,地点在市建委客管办。办公室主任由市建委副主任刘大平担任。
  五、具体分工
  本次活动主办单位:长春市人民政府
  承办单位:市建委
  协办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政府办公厅、市规划局、市交通局、市环保局、市公安交警支队、市出租汽车管理办公室、市城市公共汽电车管理办公室、长春轨道交通公司、各民营公交企业。
  (一)市政府办公厅负责下发相关文件,提出“无车日”期间限制政府机关工作用车措施。
  (二)市建委负责整个活动的组织协调工作。
  (三)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媒体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绿色交通与健康”志愿者倡议活动。
  (四)市规划局负责城市公共交通规划宣传展示活动。
  (五)市公安交警支队负责划定活动区域(街路),提出交通管制方案,确保道路畅通。
  (六)市环保局负责介绍环保知识,做好环保展示活动,举办环保与健康讲座,提高市民环境意识。
  (七)市出租车管理办公室、市城市公共汽电车管理办公室、长春公交集团、长春市轨道交通公司及民营公交企业在指定站点做好公交周和无车日宣传、客运车辆组织、调度工作,征集市民对公交发展和服务的意见和建议,做好营运准备工作,为市民提供优质、快捷服务。
  六、相关要求和措施
  (一)建立例会制度。每月召开一次协调会,建立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专人。
  (二)市、区各级政府要将此事纳入重要日程,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乘坐公交车,带头宣传选择公共交通出行方式上下班的好处,把这项工作当作密切联系群众的一项大事来落实。
  (三)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要按照分工各负其责、各司其职,明确目标,落实专人,制定出切实可行的具体实施方案,并在2007年5月30日前将具体实施方案(电子版)报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建委客管办)。
  (四)结合2007年全市道路改造工程,在有条件街路(人民大街等)增设规范的公交专用车道。
  (五)适当调整延长公交线路,及时更新车辆,优化服务网络。
  (六)活动期间,长春公交集团等公交企业配足车辆,增加车次,加密车隔,优质服务,确保市民出行方便、快捷。
  七、总结、评比、表彰
  届时市政府对活动期间所做工作进行总结、评比、表彰,市建委具体组织检查落实情况。
  联 系 人:金小山、胡忠彬
  联系电话/传真:87602283、13134306703
  电子邮箱:kgbhu@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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